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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文學盜版難禁 多方幫兇使然

  • 發佈時間:2016-03-30 08:07:42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書海

  當下的網路文學市場上僅剩下閱文集團、百度文學、阿裏文學、掌閱、塔讀文學、17K小説網、網易雲閱讀等十來個平臺,其中又以閱文集團為“老大”。早期風靡的網路文學市場也在大浪淘沙的過程中洗去了糟粕,不適者被淘汰。

  網路文學誕生至今,盜版就成為網路文學的另一種業態,網際網路的免費理論徹底被網路文學的盜版糟蹋了,而開放精神則被玷污的很徹底。網路文學的盜版有多方面的因素存在,也被打了很多年,但一直得不到徹底的解決。閱文集團CEO吳文輝曾表示:“2015年,閱文集團有34起關於版權侵權的法律訴訟獲得勝訴,2016年還會積極利用法律手段打擊盜版。”獲勝的這部分侵權行為,和所産生的效益相比,真正是九牛一毛。

  盜版雖然能夠幫助小説內容快速傳播,卻極大的損害了版權方以及作者的利益,而盜版平臺獲得的效益有兩點,一是廣泛的流量,從而獲得用戶對其他工具的使用時長;二是通過大量流量間接獲得第三方廣告聯盟的廣告費,基本上三四個人就能快速弄一個採集站點,再從廣告聯盟分成,曾有媒體報道,用人利用盜版網路文學網站,一年牟利就高達60余萬元。

  除去盜版方自身的因素,網路文學的盜版有多個幫兇存在,這些都或直接或間接的造成網路文學盜版難禁。

  一、萬惡的用戶

  百度裏搜索“TXT小説全本下載”、“全本完結小説txt下載”、“迅雷小説下載”,即可看到諸多相關的下載站點,而這些站點很明顯就是侵權行為,滿屏的狗皮膏藥廣告,點擊的彈窗小廣告,而且小説內容覆蓋各大風雲榜的前十名,小小的一個垃圾站點,斷不可能獲得多平臺的版權資格。

  再從App Store或第三方應用商店裏搜索“全本小説”、“全本免費小説”等關鍵詞,應用結果裏即顯示數十款相關應用,從相關資料來看,這些應用的開發者居然是個人開發者,而且內部文章裏,同樣包含多個熱門網路小説內容,用戶閱讀是免費的,但底部會不定期出現彈窗廣告,廣告,就是這部分垃圾小説閱讀類APP的盈利模式。

  百度手機助手、應用寶等搜索結果顯示,某些盜版網路小説APP的下載量甚至破億,最少的下載量也有幾十萬,各大應用商店的綜合下載量至少數百萬,App Store裏這些涉及盜版的APP光評論量就有數千條,多的則早已破萬,雖為盜版,其能力卻遠超大多數移動網際網路創業公司

  之所以這些APP以及這些垃圾網站能夠生存,和用戶的需求是分不開的,用戶心甘情願,甚至使出吃奶的力氣來獲取這些盜版網路小説的內容,反正,就是不願意花錢,因為關鍵詞裏包含了“免費”二字,花錢下載的,用戶可不願意去使用,網路文學的大部分屌絲用戶,哪舍得花錢買小説呢,太高估他們了。百度指數顯示,“免費小説”、“免費小説下載”、“免費全本小説”、“免費小説閱讀”自2012年至今的日均搜索次數均超過1000次,“免費小説”的日均搜索次數甚至突破五萬次,用戶對於“免費”的網路文學內容是有多饑渴啊。

  一方面是用戶自身的需求,另一方面則是因為不願意付費,這二者造成了盜版方的日益猖獗,需求存在,盜版方肯定不願意放棄,一本萬利的事情,“聰明”的創業者肯定會鑽空子的。每一個盜版網路文學用戶,都是在間接作惡,這一點,是“小白”的網路文學用戶無法認識到的。

  二、“鴕鳥”的巨頭

  如果説某些“聰明”的創業者是為了錢而盜版,那麼某些巨頭之所以盜版,則是為了自身的利益對網路文學的盜版行為像“鴕鳥”一樣,龜縮著視而不見。

  1)手機瀏覽器廠商。手機瀏覽器自身是一款“死”的工具,但為了吸引用戶並且增大用戶的使用時長,諸多手機瀏覽器廠商將小説閱讀功能作為其中的重點部分推出,每次新版本的更新以及相關的更新説明裏都會提到“全本小説閱讀”等字眼,而且主頁的預置輕應用裏面,都存在小説閱讀的功能。

  手機瀏覽器裏的小説閱讀內容,是綜合搜索而來,打開某書城裏的詳情頁,出現的僅會在頂部顯示來自XXX等來源,用戶可以選擇線上閱讀和暫存全本兩種模式,而底部則顯示“本站係基於網際網路搜索引擎技術,通過關鍵字為您提供資訊檢索網路技術服務”字樣,也就是説,用戶在使用過程中,幾乎不知道該內容的內容,因為暫存全本後即可無廣告模式全屏瀏覽。

  那麼,有沒有可能,手機瀏覽器廠商擁有這些小説內容的版權呢?我認為斷無可能,因為手機瀏覽器廠商和該小説版權方的母公司係競爭對手,在當前網際網路如此封閉的情況下,網路小説版權方是不可能對內容進行多次授權轉載的,人家也不靠這個錢發財獨家也是核心競爭力。

  手機瀏覽器廠商又是如何盜版的呢?現在的手機瀏覽器廠商都有一個功能叫轉碼,即對第三方網站內容進行轉碼,這樣便於用戶在手機端閱讀,而手機瀏覽器廠商自己是有搜索功能的,並且,他們有自己的版權內容,一部分搜索,一部分通過對其他的網路小説內容轉碼,用戶最終獲取到的,就是一個乾淨的小説內容了,而這,實際上是盜版的,因為版權方根本沒授權給手機瀏覽器,是手機瀏覽器廠商自己通過轉碼和搜索技術讓內容呈現的,魚龍混雜之下,又有自身的版權作為保護,它們的偽裝者身份,誰也發現不了

  2)大型UGC平臺。中小型的垃圾網盤很早就開始有盜版網路小説內容出現了,而文檔型平臺也很早就存在大量盜版網路文學內容,愛問共用很早也存在這個問題,不過其在2014年因為垃圾內容而關閉了。

  現今的網盤已經不再是小廠商的遊戲了,百度雲、360雲盤、微雲、115雲等,皆是巨頭旗下的重點産品,分享功能是其中的重中之重,而分享,就意味著存在TXT或DOC格式的內容出現,網盤平臺是沒有能力對這些內容進行審查的,一定程度上,他們還充當著保護傘的角色,只要用戶活躍度足夠,他們可不管內容是否是盜版,真要投訴的話,他們也可以把責任推給用戶,近兩年的網盤的審查,更多的是在淫穢色情內容,網路文學盜版被查的案例,少之又少,反正還沒查到他們頭上,他們才不會管,儘管已經有相關法律規定,不過只要沒人投訴,他們是不會主動大肆審查的,畢竟網路小説分享的使用頻次也挺高的,真正閹割該功能,估計是用戶罵聲一片,所以,還是做“鴕鳥”比較好。

  文檔共用平臺同樣是UGC模式,用戶自由上傳分享,但,用戶分享的過程中同樣存在大量盜版的網路小説內容,平臺之所以不願意大肆封殺,和網盤的理由差不多。

  3)第三方應用商店。越來越多的用戶開始使用APP來閱讀網路文學的內容,而APP,是得遵守第三方應用商店的規則的,不進入應用商店的APP就像資訊黑洞一樣,用戶無法通過渠道獲取下載,也許其他渠道亦可,但某些應用本身就是盜版的,而且開發成本極低,人家不可能使用花錢的手段,應用商店內,還是有很大機會的。

  第三方應用商店對於網路文學盜版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豌豆莢和應用寶都提供應用內搜索功能的,也就是説,用戶可以在平臺內直接搜索網路小説內容的,他們能夠對有內容的APP進行索引和展示,而這些APP很明顯會涉及到盜版問題,第三方應用商店竟然如此堂而皇之的視而不見,難道絲毫沒有一點審核審查精神麼

  三、版權方“不差錢”

  據曾經某網路文學巨頭的內部人士透露,一部熱門網路小説的版權價格在300萬左右,而該平臺一年少説有上百部這樣的作品,很多都是遊戲公司、影視公司主動來簽約,遊戲版權和影視版權是分開賣的,愛奇藝CEO龔宇曾提到:“中國的單本小説版權售價我聽説最多的兩三千萬,系列小説一億多元。”由此可見,網路文學的版權方們是多有錢了。

  近兩年,網路小説的IP價格大肆提升,躺在“錢堆”上的網路文學版權方,當然沒有更多的精力來打擊盜版,不過,每年也會有一些打壓盜版的事件出現,但從審查到投訴再到案件審核,整個過程耗時非常長,且相當消耗精力,即使判罰,判罰的金額也不大,並不足以彌補盜版的損失,和版權方的投訴次數相比,盜版的次數更是多如牛毛。

  版權方更多的精力在於,打造熱門IP,賣了,再造內容,再拿去賣,現在IP價格奇貴的情況下,著實無精力打擊盜版。

  從近兩年的熱門影視內容來看,影視內容的爆紅,和該網路小説自身是否爆紅並無絕對關係,兩者是相互的,小説內容促使用戶變成影視用戶,影視用戶,會反過來促使其變成小説用戶,可即使變成了小説用戶,版權方也並不掙錢,來自C端的盈利太少。廣為大眾熟悉的是影視方面的版權價格,遊戲方面,更是讓版權方賺的盆滿缽滿,換個説法,版權方“不差錢”。所以,與其打擊盜版,還不如想辦法造熱門IP。

  艾瑞諮詢發佈的《2015年中國網路文學版權保護白皮書》顯示,2014 年全年,盜版網路文學如果全部按照正版計價,PC 端和移動端的累計損失為77.7億元。這其中,很大一部分是來自C端的付費,但,這也太高估我國用戶的付費能力了,真要是全部付費,用戶量斷然不可能如此龐大,用戶量不夠,影視和遊戲的相關收入也會減少一部分,同時火,才會促使IP價格奇高,否則,隨便一本小説,也不可能達到數百萬甚至上千萬的版權價格,版權方簽訂協議,肯定是按照綜合熱度來的,而非僅僅是付費用戶的熱度計算的,他們又不傻。

  網路作家之所以能夠登上富豪榜,依靠的是版稅,不是靠C端的用戶付費。:華西都市報發佈的2014第九屆中國作家富豪榜顯示,前十名作者的累計版稅達到了2.065億,C端用戶可沒這麼壕。

  當盜版成為常態,要從根本上祛除,難上加難,大家都習慣了“無版權”狀態,習慣,是最難改變的,還有多方共同“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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