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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環風波再起:58趕集裁撤原趕集網區域代理商

  • 發佈時間:2016-02-17 07:5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汪傳鴻  責任編輯:書海

  本報記者汪傳鴻北京報道

  “趕集網代理商為答謝新老客戶,現購買會員端口,買得越多送得越多。”2015年4月,王鵬(化名)在個人微網志上大肆兜售代理商會員端口,彼時的王鵬曾是趕集網的區域代理顧問。

  和王鵬一樣擔任趕集網區域代理的不在少數。事實上,對於趕集網代理商,類似推廣策略頗為常見,例如在所服務城市購買響應套餐,即可獲得購買價等額的推廣資源贈送。

  然而,從2015年年末以來,部分趕集網代理商被曝出遭到58趕集方面的裁撤。合併後的58趕集接管原趕集網的業務後,採取的舉措則是“親自”接管銷售代理,這也意味著原趕集網在數十個城市的代理商或將被迫“失業”。

  與此同時,原先打折、促銷銷售廣告端口,造成直接局面是代理商將在短期內囤積數目較多甚至難以消化的廣告端口數量。據代理商反映,仍停留在代理商受眾的廣告端口將一併以現金形式退還給賬號所屬代理商。自此,整合的風波再起。

  直銷與代理商制度之爭

  “提供店舖推廣、系統刷新、精美網站等全過程一站式推廣服務。”這是成都趕集網代理商在其網站打出的口號。採用代理制度意味著幫助平臺本身減少了部分銷售工作,利用利潤鼓勵代理商積極進行業務拓展。

  原趕集網是以渠道為主直銷為輔的盈利模式,全國4家直銷城市,其餘全部都是代理商模式。相比之下,58同城則是以直銷為主、渠道為輔的模式。值得注意的是,在58同城完成和趕集網合併後,逐漸以直銷的模式取代了原趕集網大部分城市的代理商制度。

  日前,58趕集集團方面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相較于渠道模式,直銷更適合於58趕集這類的企業,也更易於管理。合併趕集網之後,基於整體業務考慮,需要將雙方的業務進行整合,保證業務的一致性與協調性。”而截至記者發稿時為止,58趕集方面並未向記者提供裁撤代理商數量和人員規模。

  裁撤代理商被58趕集方面視為合併後的戰略考慮。而背後的一個現實問題是,58同城和趕集網在競爭多年後,在業務和線下團隊佈局上有所重合。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就不同平臺而言,線上流量自然是越來越多,因而平臺並不會在合併後被削減,但砍掉線下重合的銷售團隊是兩家公司合併和整合後註定會採取的策略,目的則是為了提高效率和減少人員成本。

  例如在房産業務線上,安居客被視為在産品上具備優勢,在被58同城收購後,58方面希望加強安居客的線下銷售能力。對此,58趕集高級副總裁莊建東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完成對於安居客、趕集網並購後,注入的核心資源首先包括銷售方面的管理資源。

  “在正式合併安居客之前,其實我們已經決定了一些人選的去留,所以結構實際上是在合併之前內部已經確定。”莊建東認為,當時安居客的問題在於,其能力只能要求面向大客戶,稍微中小一點的客戶就覆蓋不到。

  深陷虛增收入風波

  多位趕集網代理商告訴記者,合併前各家代理商手中均囤有價格不低的大量廣告端口。這也意味著在趕集網對外公佈的業績中,若將囤積在代理商手中的廣告端口計入,則意味著其含有一定虛增成分。

  鋻於趕集網並未對公司財務數據對外做詳細披露,涉及虛增部分收入難以準確統計。一直以來,針對上市公司,虛增收入將通過向投資者傳遞公司業績向好的虛假資訊,抬高公司股價,給公司帶來收益;而對於非上市公司,虛增利潤則有利於公司融資貸款等活動。對於非上市公司,是否虛增收入缺乏財務數據作為直接依據。

  對此,香頌資本董事沈萌告訴記者,判斷是否屬於虛增收入關鍵在於公司如何確認收入以及收入實際上是否記在當期財務報表當中,企業可能採取的措施包括“一次性將當期所有收入記錄在當期財報中,或分期收賬分期記錄 ;若分期收賬,一次性記錄,則涉及到計算折現。”

  “若企業分期收入一次記賬,則需要進行審計。”沈萌稱,上市公司虛增收入門檻在於後期儘管仍在消耗成本,但部分營收無法計入。而對於非上市公司,並未有嚴格的財務數據披露,較為容易的繞過這一門檻。

  針對前述質疑,58趕集方面則向記者回應稱,作為上市公司披露的收入數據均是實際消耗流水。“非上市公司計算的流水與上市公司財報中披露的收入是不同概念,上市公司披露的收入數據是在相對應時間內,實際消耗的流水是多少。”

  “58同城作為一家上市公司,披露的數據都會經過審計嚴格審核,並符合美國證監會的披露標準。趕集網業績在2015年8月正式與58同城並表,我們會嚴格保證旗下所有相關公司被披露的數據均為真實有效。”58同城方面回應記者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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