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快車”撞公交乘客受傷 滴滴:無賠償責任
- 發佈時間:2015-09-22 09:34:21 來源:北京日報 責任編輯:湯婧
王先生乘坐“滴滴快車”發生交通事故受傷,索賠無門只能無奈將“快車”司機康某和“滴滴打車”公司告上法院。通州法院昨天通報,該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王先生起訴稱,今年5月31日,他通過“滴滴打車”平臺的約車服務系統發出約車請求,平臺指派司機康某提供快車服務。在行駛途中,因為康某駕駛操作失誤與一輛公交車相撞,致使坐在副駕駛位置的王先生受傷。經過交警隊現場認定,司機康某在此次事故中負全部責任。司機康某在交警見證下懇求王先生自行到醫院診治,並願意承擔一切費用。王先生自行去醫院治療並休養一週後才康復。
“滴滴打車”公司表示,公司僅僅是提供服務平臺,不承擔賠償責任,並且對於司機康某無約束能力,對於此事只能協調。而司機康某更是對於王先生的賠償訴求置之不理。王先生要求康某和“滴滴打車”公司承擔其醫療費、誤工費及營養費等合計約5000元。
本案已經受理,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