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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借“網際網路+”根治“奇葩證明”

  • 發佈時間:2015-07-17 08:16:04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書海

  新華時評

  前不久,央視《焦點訪談》報道了一個“奇葩證明”的新案例:胡女士欲將戶口從昆明遷至成都,結果耗時8個月才辦好未婚證明。雲南省紀委日前通報稱,相關單位在事件處理過程中存在嚴重不作為、人為設置條件、服務意識不強、敷衍漠視群眾、推諉扯皮問題。目前,18名涉事工作人員、相關責任領導被問責。

  以“證明我媽是我媽”為代表的“奇葩證明”,近來頻頻成為輿論熱詞。導致“奇葩證明”亂象的一個原因是,有些窗口單位工作人員不作為、慢作為。但我在調查中發現,更主要的原因是我們的改革沒有跟上社會變遷的步伐。如果不改變這種現狀,“奇葩證明”會越來越多,即使有問責也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20世紀八、九十年代,人口遷徙還受到嚴格限制,農民不能輕易離開土地,而城市的工人都是嚴格的單位人,許多人一輩子都沒有離開過自己出生的鄉村或一直效力的工作單位。農民出去打工,還要開好村委會的證明;城裏人離開單位去遠行,還要單位的介紹信,蓋上大紅印章。但現在,過去的單位人快速成為社會人,人口出現快速流動,我們的社會從過去的“熟人社會”進入了“陌生人社會”。

  面對如此劇烈的社會變遷,我們的社會管理卻沒有快速跟上新形勢。從結婚上戶到生老病死,依然依賴傳統的“證明”來管理。這種滯後勢必會帶來問題,最突出的問題是:過去可以由“熟人”來證明,而現在哪個“陌生人”願意給你開證明?敢給你開證明?“你要開,但我不熟悉你呀,萬一你是壞人怎麼辦?”

  我的一個朋友曾經歷過一件事:他符合“單獨二胎”的條件,計生部門説需要開兩個證明,一個是讓他的岳父岳母去所在戶口社區開具一份獨生子女的證明,但他岳父岳母因為工作變動,戶口遷移了好幾次,現在戶口所在地社區辦事人員説,我們都不知道你們家裏的情況,怎麼給開這個證明;另一個證明是需要那位朋友和愛人去社區開第一胎生育的證明,而朋友和愛人因為買房入戶的原因,離開了原來的社區,去現在所在社區開證明,同樣被拒絕。最後,他和懷孕在身的妻子託人找關係,又寫了承諾書,來來回回跑好幾趟,才開齊了兩份證明。

  我就這個問題向一些社區工作人員了解情況,他們也是一臉無奈。“本地常住人口還好,查一查就能清楚,但沿海發達地區有大量的外來人口,我們不熟悉他們的情況,而且很多打工者離開家鄉多年,當地部門也早已不熟悉他們,誰都不敢輕易開證明,但現在一齣問題就來問責我們。”

  由此可知,要解決“奇葩證明”問題,或許不是簡單靠簡政放權,或短期內抓作風就能解決的。身處“網際網路+”時代,何不改變思路,利用現代網路技術,在全國層面建立統一的公民個人資訊檔案系統,只要一鍵輸入公民的身份資訊,就可查詢公民的基本資訊、戶口遷徙情況、婚姻狀態、家庭成員、信用情況等。只有這樣,大家才不用反覆折騰去證明“我媽是我媽”。 (新華社新媒體 裘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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