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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沉疴難除消費者“想説愛你不容易”

  • 發佈時間:2015-06-19 08:23: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湯婧

  一年一度的電商“6·18年中大促”再起,各大電商摩拳擦掌,競相吆喝。在當前經濟形勢下,網路消費無疑是一大亮點,今年以來增速一直比整體消費高20多個百分點,對消費拉動作用明顯。但與此同時,假冒偽劣、虛假促銷等問題仍未見根治,尤其在“雙十一”“6·18”等傳統集中促銷時段,消費者更是心有餘悸。面對網購“痛點”,消費者如何才能“買得放心”?

  三大頑疾,消費者的“心頭之刺”

  5月下旬開始,各大電商就開始備戰“6·18年中大促”,淘寶、京東、蘇寧易購、國美線上等電商陸續推出幾乎涵蓋全品類的促銷專場,“五折瘋搶”的口號也十分誘人。業內人士稱,“6·18年中大促”聲勢大可與“雙十一”媲美。

  然而,面對各家電商眼花繚亂的高折扣、低價格産品,消費者“想説愛你並不容易”。據工商部門以及各電商平臺的數據案例看,在網購過程中,虛假宣傳和誇大事實,以次充好、假冒偽劣等産品品質問題,不及時履約、售後服務不到位等,是消費者的“心頭之刺”,尤其在“雙十一”、“3·8”、“6·18”等網購大促時,問題更加突出。今年一季度,網路購物成為投訴量同比增長最快的服務類投訴,達174.4%。

  ——虛假宣傳和誇大事實。記者調查發現,網購刷信譽、虛構信用評價仍是當前電商行業的一大頑疾。消費者在網購時十分注重商家信用等級和商品評價,但可能這些評價或信譽度並不可靠,一些不良商家往往通過刷信譽來欺騙消費者。

  今年4月,阿里巴巴在打擊“信用炒作”行動中,就將11家物流企業下架。

  ——商品以次充好、假冒偽劣。國家工商總局曾發佈針對去年多家電商平臺“雙十一”促銷商品的抽檢結果顯示,在207批次的樣品中,發現5個電商平臺上的15個批次樣品屬假冒商品或高度疑似假冒商品。

  今年5月下旬,“京東售翻新蘋果手機”事件引發軒然大波,至今仍存爭議。

  在近年興起的跨境電商領域,假貨、水貨也充斥其中,比如北京海關此前曾查獲的很多假冒進口名牌服裝、箱包、電子産品,其收貨人都是國內的著名電商網站。

  ——不及時履約、售後服務不到位。近日,一名網友在微網志上吐槽:上週一在京東上買了兩本書,這週一聯繫客服説下午給我送,結果沒送。週二上午客服又説會有專員和我聯繫,等了一下午又沒等到!週二晚上繼續諮詢,説週三上午有專員和我聯繫,還是沒等到……

  “疾疴”難治,因監管相關法規寬泛

  作為全球最大的網路零售國家,近年來我國政府一直在加大對網路購物的監管力度,出臺一系列法律法規,如2014年3月15日起實施的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相關規定,以及同日施行的《網路交易管理辦法》等。

  但是,這些規範行業行為、保護消費者的法律法規為何治不了網購“疾疴”?業內人士分析原因認為,主要還是監管法規比較寬泛,一是細則未明晰,執法缺乏可操作性;二是監管難度大,無法面面俱到;三是部分經營者不履行規定,故意拖延推諉。

  中國網際網路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佔領指出,比如七天無理由退貨,由於配套的細則尚未出臺,目前不同電商平臺設定的範圍不同,針對同一産品制定的退貨規則也可能不一樣,令監管力度打了折扣。

  監管寬泛,易被一些不良商家鑽空子,虛構交易記錄。例如,快遞公司發空包,明面上寄件人和收件人存在,實際上並沒有完成配送,目的只是為了“刷單”,這就大大增加了管理和處罰難度。目前對這種行為還缺少統一的管理辦法,即便是部分地方先行先試,也受屬地限制,沒法做到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政府部門還沒有形成網際網路經濟的管理結構。”北京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指出,在網路市場的虛擬性、廣域性、一體性與行政管理的現實性、地域性、分立性之間存在矛盾和不適應。

  監管辦法正在完善,根治“頑疾”需政府和企業共同努力

  記者調查發現,隨著電商平臺的發展,監管辦法也在不斷跟進和完善,監管機構也相繼成立。但若要根治沉疴,政府仍需在完善立法和加大執法力度上下功夫,企業也需加強自律,完善信用體系建設。

  5月28日,阿里巴巴、京東、1號店、蘇寧易購、亞馬遜等10家企業在《電商企業落實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承諾書》上簽名承諾,切實履行經營者首問責任,積極落實賠償先付制度。

  國家工商總局已宣佈,將於今年7月至11月開展2015紅盾網劍專項行動,提出要用“網際網路+”思維創新監管思路和方式方法,強化對網路交易平臺的重點監管,推動網路市場健康有序發展。包括密切與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門的溝通聯繫、資訊共用和協同監管,全方位加強對網路交易行為的監管。大力推進“以網管網”,強化專項行動的技術支撐,開展網路市場大數據監管應用等。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與權益部分析師姚建芳分析,紅盾行動只是儘量減少而不能避免侵害消費者權益事件的發生,根治這些頑疾還需政府和企業共同努力。作為電商本身,要加強誠信建設,制定規則監管入駐商家的經營行為。作為監管部門,除了開展專項行動外,還需進一步完善相關立法,嚴格執法,創新執法方式等。

  記者了解到,目前立法部門正積極推進電子商務立法,核心內容是明確第三方交易平臺要對網店切實負起責任,加強自律和內部監管。讓賣假貨的企業無法經營,甚至被罰得傾家蕩産。

  此外,工商總局提出,今年將重點建設“第三方網路交易平臺監管系統”,對電商進行跨區域監管,將問題電商列入黑名單和灰名單,讓監督在陽光下進行,包括監管者、經營者、消費者等全社會共同參與平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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