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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立法還有多少功課要做

  • 發佈時間:2015-05-14 08:18:13  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書海

  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電子商務法立法進展順利,有望在今年年底完成草案的起草工作,形成針對電子商務領域系統的法律法規。據介紹,正在起草中的《電子商務法》(草案)涉及電子商務監管體系、電子商務市場準入與退出、數據電文和電子合同、電子支付、智慧財産權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爭端解決機制、網路安全和跨境電商等內容。一旦草案完成,將徵求各部門、地方、電商企業、協會、專家等意見,在2016年6月前,提交全國人大財經委全體會議討論。(《經濟參考報》2015年5月13日)

  伴隨著網路技術的蓬勃發展,國內電子商務獲得了爆炸式的增長,2014年網上零售額達到了27898億元,佔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10%,也就是説,人們日常消費中10%是通過網購,而且還以年30%~40%的速度增長。不過,伴隨電子商務發展,網購假冒偽劣商品也大量出現,已經成為電子商務發展中亟待解決的問題。今年年初,國家工商總局發佈了一份《2014年下半年網路交易商品定向監測結果》,指出淘寶網的正品率僅為37.25%。網購商品假冒偽劣等問題成為無法逃避的話題。

  此前,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尹中卿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記者會上表示,電子商務法是本屆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承擔的一項立法任務。“目前我們已經起草完成了電子商務法立法大綱。因為電子商務目前正處在蓬勃發展的初期,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所以立法中主要考慮的是以鼓勵創新和競爭為主,兼顧規範和管理的需要。”

  儘管電子商務立法已經倡議了多年,但一直未有進展。此番正式提上議程,社會輿論聚焦在立法難題解讀、主體權責平衡、監管方式調整等內容,而法律界人士的分析也讓我們看到了電商立法的背後依然有很多工作要做。

  一方面,行業監管政出多頭,電商無所適從,稅收管理如何與實體店銜接存在技術難題。電子商務法必須處理好和其他現有法律的關係。比如在市場準入方面,要與現行的商事登記制度相銜接;在數據技術上要與現行的電子簽名法相銜接;另一方面,電商市場秩序、誠信體系建設全靠自律,交易安全支付面臨安全和便利雙重考驗,在糾紛解決機制上也存在與現行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相銜接的現實問題。

  網路交易不是法外之地,網際網路交易平臺要擔負起重要的責任,也要按照法律和規矩來辦,要講誠信、講信用,要維護消費者的利益。第三方交易平臺要對網店切實負起責任,加強自律和內部的監管。目前,對於電商的監控義務只是散見於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中,其中有代表性的是國家工商總局2010年頒布的“網路商品交易管理辦法”,規定了提供網路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的義務,就是電商應建立假貨監控制度,但具體如何明確以及有無法律責任,都沒有説明,約束力並不強。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全國各地加強和創新電子商務管理工作不斷深入,好的做法需要及時總結提煉上升為法律,暴露出來的法律制度上的不足需要及時彌補。

  近年來電商飛速發展,假貨問題成為制約其發展的瓶頸,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了傳統監管方式難以適應網際網路創新的尷尬。電子商務快速發展帶來了很多問題,比如資金監管、品質安全、智慧財産權保護、資訊安全、信用評價、交易保證金、虛假廣告、投訴解決機制、垃圾廣告等,急需通過立法對網路交易予以規範。一方面,電子商務立法要重視網路自治的特點,重視電子交易的規律和特點,既解決資訊技術對我國法律制度帶來的挑戰和機遇,也要解決電子商務發展的需要,為産業發展留有餘地;另一方面,電子商務立法要借鑒國外網際網路立法的先進經驗,以戰略眼光看待電商立法,提升電商立法層級和前瞻性,建立涵蓋網際網路資源管理、電子商務、網路資訊安全、個人資訊保護、防治網路犯罪等各個方面的完備的網際網路法律體系。

  蓬勃發展的電子商務已成為我國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和結構調整的重要著力點。通過加強立法促進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勢在必行。全國人大財經委成立了起草小組,對電子商務立法所涉及的問題進行系統調研,已經起草完成電子商務法立法大綱。目前初步確定了五項原則:一是保障各方權益;二是規範市場秩序;三是電商企業行業自律;四是線上線下協同監管;五是鼓勵創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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