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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以刪發新聞謀取不正當利益將被約談

  • 發佈時間:2015-04-29 07:33:00  來源:新華社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湯婧

  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28日發佈《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單位約談工作規定》(以下簡稱“約談十條”)。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出臺“約談十條”旨在更好地規範行政行為,依法行政,推動約談工作進一步程式化、規範化,更好地促進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單位依法辦網、文明辦網。

  “約談十條”對約談的行政主體、行政相對人、實施條件、方式、程式等作了明確規定。實施約談的9種具體情形包括:未及時處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關於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的投訴、舉報情節嚴重的;通過采編、發佈、轉載、刪除新聞資訊等謀取不正當利益的;違反網際網路用戶賬號名稱註冊、使用、管理相關規定情節嚴重的;未及時處置違法資訊情節嚴重的;未及時落實監管措施情節嚴重的;內容管理和網路安全制度不健全、不落實的;網站日常考核中問題突出的;年檢中問題突出的;以及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需要約談的情形。

  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指出,隨著網際網路的快速發展,各類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單位為廣大網民提供了豐富、便捷的新聞資訊服務,也促進了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行業的長足發展。但部分網站出於商業利益等考慮,在提供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過程中,存在違法轉載新聞資訊、傳播淫穢色情資訊、傳播謠言,以及散佈暴力、恐怖、詐騙等違法和不良資訊等問題,破壞了正常的網路新聞資訊傳播秩序,侵犯了公共利益。對此,國家網信辦和北京等地網信辦日前已嘗試在依法處罰之外,通過約談一些違法情節嚴重的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單位,督促其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今年2月2日和4月10日,國家網信辦及北京市網信辦即對違法違規情形嚴重的網易和新浪進行了約談,收到了良好效果,也得到了網民的支援。正是在這些實際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研究出臺了“約談十條”。

  這位負責人特別強調,實施約談與依法處罰並不矛盾,不是以約談替代處罰,約談後不再處罰;同時,也可以避免只是單純地一罰了之、以罰代管。進行約談是為了加強指導監督,幫助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單位認識問題、改正問題,更好地依法開展服務,目的還是為了促進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企業和行業的健康發展。

  按照“約談十條”規定,約談情況將記入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單位日常考核和年檢檔案。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單位未按要求整改,或經綜合評估未達到整改要求的,將依照《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給予警告、罰款、責令停業整頓、吊銷許可證等處罰;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單位被多次約談仍然存在違法行為的,依法從重處罰。“約談十條”將於6月1日起正式實施。

  縱深

  “約談十條”的權力與邊界

  作為一種行政管理方式,約談將在依法治網中扮演怎樣的角色?新出臺的十條規定會給網際網路企業的發展帶來怎樣的影響?對“約談十條”企業和專家怎麼看?

  立竿見影的約談效果

  事實上,在“約談十條”出臺之前,約談作為一種行政管理方式就已經在網信部門的日常監管中使用了。

  2015年2月2日和4月10日,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先後對違法違規情形較為嚴重的網易和新浪進行了約談。兩家知名網站被約談在中國網際網路領域引發了軒然大波,一時間“約談”二字成為網際網路界的熱詞,其對網站出現的網路違法、違規行為的警示和糾偏作用立竿見影。

  在28日召開的記者會上,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資訊服務管理局負責人范力透露,在被約談之後,網易、新浪立即進行了全方位整改,並對有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理。以網易為例,約談後通過對全站頻道及欄目的三輪徹底排查,主動關閉了6個頻道的17個問題欄目,清理互動環節負面及低俗資訊約2.4萬條,處理各類違規賬號400余個,封禁發佈色情低俗資訊IP地址19個,撤換了一批廣告客戶並清理了一批不符合規範的合作商。新浪目前正在整改過程中。國家網信辦也在密切關注著新浪的整改結果。

  除了國家網信辦直接約談之外,針對新聞資訊服務單位年檢中發現的問題,北京市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也先後約談了搜狐、百度、和訊、天天線上網站負責人,並要求切實採取全面有效的整改措施。約談已經成為網信部門進行網際網路管理的一種新嘗試。

  與直接的行政處罰不同,約談的目的就是針對部分網站的違法、違規行為,“嘗試在依法處罰之外,通過約談的方式督促一些違法情節嚴重的單位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切實規範內部管理,嚴格依法開展服務。”范力説。

  為約談定規矩

  約談的效果明顯,但約談的原因、內容、形式對絕大部分網站和網民而言卻模糊。怎樣會被約談,誰來談,談些什麼,談完之後怎麼辦?

  “約談十條”較為清晰地回答了這些問題。它首先對約談的行政主體、行政相對人、實施條件、方式、程式等作了明確規定。最為關鍵的是,“約談十條”劃定了實施約談的9種具體情形。

  辦網要守法,治網更要依法。如何用好行政管理手段,很多問題約談之前要約定。“約談十條”的出臺就是為約談定規矩。

  “‘約談十條’提供了管理部門與網路媒體之間更為規範化的溝通渠道,一方面監管部門更加了解違法不良資訊的來源,另一方面也是保障公平的網路管理創新,使監管部門與網路媒體共同監察不良資訊、尋找不良資訊根源並解決不良資訊傳播的辦法。”鳳凰網總裁李亞表示。

  “約談是網信部門的管理緩沖劑。”在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瀋陽看來,“約談十條”兼具溝通機制、輿論機制、緩衝機制、懲戒機制和自治導向機制的價值,旨在讓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單位形成自我約束,反映了管理部門與企業協同共治的市場機制和網際網路思維。

  權力有界方能使效果“擲地有聲”

  約談並非行政處罰,“約談十條”的出臺在讓這一行政行為有矩可循的同時也引發了人們的擔心,約談會不會成為約束網際網路發展的“緊箍咒”?行政權力會不會被濫用?如何有效平衡“約談十條”在助力清朗網路空間的同時不影響網際網路的創造性和自由度是各方關注的焦點。

  對此,范力表示,“約談十條”對約談行為有著十分嚴格的規範,包括要求在實施約談時,應當由兩名以上執法人員參加,主動出示證件,並記錄約談情況等一系列程式性、約束性的要求。“國家網信辦和地方網信辦將堅持依法行政,嚴格按《規定》實施約談”。

  “約談十條”給予了網信部門治理權力,但並非“尚方寶劍”。採訪中,許多專家都表示,要確保約談效果,管理部門要有堅定的決心和態度,網際網路企業也要對約談有充分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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