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天才駭客:曾破譯19萬賬戶可提現金近15億
- 發佈時間:2015-04-23 08:58:53 來源:檢察日報 責任編輯:湯婧
上圖:庭審。中圖:提訊。下圖:寫給幫教老師的信。
2015年4月16日,在廣州市越秀區法院206號法庭內,一個稚嫩的身影坐在被告人席上。他將頭轉向旁聽席,沒有看到家人,神情失落。他就是公安部“海燕3號”專案的主犯阿葉(化名)。
2013年7月以來,全國各地數家商業銀行連續發生多起銀行卡被莫名盜刷的案件,涉案客戶近千名,案發地點跨越全國9個省區14個市,引起廣泛的社會影響。公安部將此案定為“海燕3號”專案,由廣東省掛牌督辦。2014年5月到9月,該案犯罪嫌疑人相繼落網。令人吃驚的是,製造這起特大信用卡詐騙案的主犯,竟然是個未成年的孩子。這名當時只有17歲的“少年駭客”,利用從網路泄密數據庫中所掌握的用戶數據,成功破譯了19萬個銀行賬戶資料,可提現金額近15億。
他是天才少年,小學三年級就能破解電腦開機密碼
阿葉很小的時候,父母就離異了。父親回貴州老家打工,阿葉隨母親住在外公外婆家。記憶中,阿葉只見過父親兩次。後來母親改嫁,也離開了,他就跟外公外婆一起生活。外婆常年癱瘓在床,家裏全靠年邁體弱的外公支撐,過得很清苦。上初中後,阿葉白天上學,晚上跑去網吧兼職看場,在那裏自學了電腦操作技術。
2009年,阿葉初中畢業留在網吧工作,有時也去酒吧兼職服務生。幾個月後,他用打工積攢的錢購置了一台屬於自己的電腦。買電腦,是因為聽人説上網可以賺錢。沒想到一進入網路世界,阿葉便不能自拔。出於對電腦技術的喜好,僅有初中文化的阿葉硬是迷上了編程,希望掌握一技之長,將來自己開個網吧。
在電腦相當普及的當下,很多年輕人都偏向於對應用軟體操作的掌握,能夠潛下心來研究編程技術的並不多。阿葉則不同,他覺得玩電腦,編程是基礎。有人見他對編程技術如此感興趣,就説“你好好學説不定能當駭客”。在網上的一個駭客交流群裏,阿葉發現了更多樂趣,結交了一些朋友。在他看來,做駭客很了不起,比電腦遊戲好玩多了。
阿葉自學駭客技術,很快就學會盜取他人的QQ號,以每個號碼幾十塊錢的價格出售,在網上賺到第一桶金。但他並不知道這是黑金,後來他告訴辦案檢察官:“我其實主要不是為賺錢,而是覺得這是個有難度的事情,能夠證明我的技術,讓我很有成就感。”這個小學三年級就能破解電腦開機密碼的天才少年,憑著自己的天賦學習駭客技術,走上一條網路迷途。
他是超級駭客,獲取銀行賬戶資訊盜刷208張信用卡
駭客圈子裏討論最多的就是如何利用技術來賺錢,比如盜取QQ號,破解銀行卡密碼等等。在網路論壇上,駭客們樂於相互交流發現的網站漏洞,破解其中的技術難題不僅能滿足“技術控”的挑戰欲,有時還能帶來不菲的經濟利益。
交流中,阿葉敏銳地捕捉到一條資訊。他聽説某銀行大約有70%的客戶,其網銀登錄密碼與取款密碼及日常使用的郵箱密碼一致,只要將他人的資訊資料加以整合,就有可能提取到別人的銀行“四大件”(身份證號、銀行卡賬號、密碼和手機號),從而在別人卡不離身的情況下實現隨意盜刷。
於是,阿葉先是通過某招聘網站的漏洞,用自編程式抓取了約60萬條公民個人身份資訊,再將這些資訊導入自己編寫的批量登錄程式中,碰撞出取款密碼與網銀登錄密碼、郵箱密碼一致的賬戶資訊,從而使19萬個銀行賬戶的14.98億資金輕鬆落入其掌控之中。
為了將這些賬戶資訊套現,阿葉在網上聯繫了網名為“鱷魚”“Q東網路”“哥哥瘋了”“木魚”“財神票票”等不同的下線,將自己掌握的賬戶資訊提供給這些人用於購買遊戲點卡、Q幣、機票,充值手機話費,代繳水電費和信用卡還款,再將套取出的現金與這些人平分。有時,他還直接將掌握的賬戶資訊賣給他人。
2014年5月,公安機關接到多家商業銀行報案:“我行系統監控發現異常的WAP手機銀行開戶頁面訪問,高峰為一日168萬次,但當天實際開戶數量僅719次”“我行從淩晨0時到2時,系統監控發現WAP手機銀行快捷查詢功能有異常訪問量”……
經過技術偵查,2014年5月8日,公安機關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某賓館房間內將阿葉抓獲。
2015年3月20日,廣州市越秀區檢察院以信用卡詐騙罪對阿葉移送起訴。4月16日,該案開庭審理。公訴人指控阿葉自2013年4月開始至案發時止,與同案犯先後盜刷信用卡208張,造成損失共計人民幣42萬餘元。對公訴人的指控,阿葉表示沒有異議。
他是迷途羔羊,經檢察官多舉措幫教導引回正途
“檢察官,能不能幫我一個忙,我實在太喜歡電腦了,很想在改造的這段日子裏多學點編程知識,您能幫我向家人轉達這個願望或者借一些JAVA編程的書籍給我嗎?”在看守所,阿葉依然透露出對學習新知識的強烈渴望。
對這名特殊的“天才少年”,越秀區檢察院高度重視,攜手心理輔導老師、專職司法社工幾度走進看守所,對阿葉進行親情感化和心理輔導矯治工作。駐所檢察室給阿葉送去他喜愛的電腦書籍。心理輔導老師和司法社工讓阿葉畫一幅自畫像,了解其性格特徵及思想變化,採用心理暗示法對其進行疏導減壓、心理矯正,讓阿葉重新認識自己,並與其制定了包括情緒自我管理、原生家庭、親密關係、人生規劃等內容的心理矯治計劃。“他興趣廣泛,喜歡接觸新鮮事物,如果能走上正途,會有很大的發展潛力。”心理輔導老師在對阿葉做完心理測試後如是説。
事實上,對於這些既有較高天賦又有強烈學習精神的“少年駭客”來説,做“駭客”並不單純是為了賺錢,更重要的是對他們網路技術的磨礪和檢驗,是他們對成人世界既定秩序的好奇和挑戰,如果社會能為他們的好勝心和表現欲提供一個健康的出口,完全可以將“駭客”變成“紅客”,成為網路安全的守護者。例如美國政府允許駭客們每年舉辦“世界駭客大會”,讓他們有一個合理合法的途徑去展示自己的精湛技藝;澳大利亞政府派人長期潛伏在駭客論壇裏,勸導有犯罪傾向的青少年及時“改邪歸正”,並鼓勵他們加入當局成為打擊網路犯罪的有生力量;印度國家軟體和服務公司協會為了對付發生在虛擬世界的犯罪活動,專門從駭客當中招募一批“童子軍”組成網路警察部隊,以網路顧問的身份向在建立反駭客“防火牆”方面需要幫助的軟體公司提供技術支援。
“我很後悔,做駭客遊走在法律邊緣,一不小心就會觸犯法律的底線,付出的代價是慘痛的。年輕人選對道路很重要,應該把掌握的‘駭客’技術用在正道上,不要去做違法的事情。我想好好改造,爭取減輕處罰,出去後當一名網路‘紅客’,發現漏洞及時提交給網站,建議或者幫助網站進行修復,成為網路安全方面的守護者,用自己的專業技能為社會做一些貢獻。”經過感化教育,阿葉向檢察官表達了這樣的願望。
“幸虧作案時他是個未滿18歲的少年,對社會造成的危害還很有限,否則後果實在不堪設想。”經辦檢察官李麗丹認為,法律的真正目的並不在於懲罰,為涉罪的未成年人烹飪一道加速改造的心靈雞湯,在嚴格公正司法的同時傳遞法律的溫情,讓這些“迷途羔羊”迷途知返,或許才是法律工作者更加重要的職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