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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車”公司招聘車主帶車加盟 專家稱違規違法

  • 發佈時間:2014-12-01 07:53:41  來源:新京報  作者:侯潤芳  責任編輯:書海

  

  

一號專車上給乘客準備的免費飲用水。本版攝影/新京報記者 王嘉寧

  

  昨晚,一位滴滴專車司機在方莊附近接到乘客後,下車為打車乘客開門,服務細緻週到。

  為乘客開關車門、提供免費飲用水和充電服務……近來,打車軟體上的“專車”,憑著細緻週到的服務和乘坐舒適的車型火了起來。但因專車多無運營資質,也難保障乘客安全,瀋陽、南京、天津等多地叫停“專車”服務,天津更將利用手機軟體提供“專車”或“商務租車”服務的私家車,定性為“黑車”。

  對此,推出“專車”服務的多家公司為規避法規,聲稱“專車”來自汽車租賃公司的租賃車輛,駕駛員為勞務公司派遣。但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這些公司仍在“偷偷”招攬私家車主帶車加盟。北京市交通服務監督熱線工作人員表示,打車軟體的預約資訊一般只能提供給正規計程車,提供給私家車主肯定違規。如果車輛為汽車租賃公司的車輛,司機為勞務公司派遣的,這樣的專車也屬於違規,“租賃公司的車只能由市民租來自己用,不能拉活兒。”

  家住西二環的邱女士,經常預約專車來往于磁器口的單位。

  “打計程車一般30元左右,乘專車則要五六十元,晚上11點以後會更貴。”邱女士説,雖然價格貴了一倍,但用各種優惠券抵消後,價格還能接受。

  “高大上”專車遭質疑為“黑車”

  邱女士所説的專車,是各公司推出的“商務租車”,如快的打車推出“一號專車”,百度與易到用車合作推出“百度專車”,滴滴打車推出的“滴滴專車”。

  相比于計程車,專車服務走的是“高大上”路線。專車車型不僅有大眾帕薩特、君越等中高級車型,也有賓士、寶馬等豪華車型。

  “我們不僅提供飲水、毛巾、充電等服務,乘客上下車時,我們也要為乘客開車門。”滴滴專車的一位司機説,下雨天也要幫乘客撐傘,從每一個細節上,滿足乘客的需求。

  與“高大上”的服務相對應,專車價格普遍高於計程車價位。一般車型的起步價多為15元,每公里價位根據車型不同而浮動。

  一名專車司機説,三個月前一天只能接個位數的單,但現在,天天都能接到幾十單活兒。

  專車的火爆,受影響最大的莫過於計程車行業。

  “我認為專車是違法的,它沒有營運資質。”北京祥龍計程車公司的王師傅説,專車的出現,擾亂了整個行業秩序,此外,從司機上崗考核、定價合理性、發票、保險賠付等各方面來講,專車都沒有受到正規監管,不能保障乘客利益。

  還有計程車司機提出,現在很多專車都有私家車加盟,這跟北京一直嚴查嚴治的“黑車”性質相同,“唯一不同的是黑車四處趴活兒攬活兒,專車是挂靠打車軟體公司派活兒。”

  招聘私家車主帶車加盟

  實際上,因涉嫌非法營運,專車已在多地遭到整治或者叫停。

  10月,瀋陽市交通局啟動整治“專車”或“商務租車”的營運活動。11月,天津市客運管理辦公室將利用手機軟體提供“專車”或“商務租車”服務的私家車,定性為“黑車”。南京市也在11月叫停專車服務。

  作為全國第一家整治專車的城市,瀋陽市交通局出租辦政策法規科科長王大威解釋:“這種專車不像計程車有審核,它們沒門檻,沒有發票,沒有GPS定位,沒有保險,市民的權益沒有任何保障,其實就是‘黑車’。”

  隨著政府監管力度加大,各大汽車租賃公司調整業務模式規避風險。百度專車、滴滴專車等公司聲稱採用向汽車租賃公司租賃車輛、從勞務公司派遣駕駛員,以資訊平臺為依託連接車輛與司機。

  北京交通大學服務經濟與新興産業研究所所長馮華教授認為,各打車預約公司此舉有逃避責任之嫌:“乘客安全和權益需要每個環節的監管,從勞務公司雇傭的駕駛員以及租賃公司租來的車輛是否具有營運資質?是否有第三方平臺監管?”

  不但如此,新京報記者還調查發現,汽車租賃公司並非三家公司唯一的車輛來源,他們仍在私下招募私家車主帶車加盟。

  百度專車一名司機稱,該公司8月份時停止了私家車主帶車加盟事宜。但記者以想帶車加盟,通過他聯繫上自稱易到用車的城市運營經理毛先生,對方稱仍招聘帶車司機,“需要車齡五年以內、里程10萬公里之內、價值八萬元以上。”

  而記者撥打滴滴專車客服熱線,其同樣招聘帶車司機。“專車司機薪資是底薪加提成,而帶車司機則和公司一起分成,加盟車分成是80%左右。”

  在某網站上,也有一號專車的招聘廣告,聯繫人潘經理稱既招聘專車司機,也招聘帶車司機,“你可以開車過來試試。”

  相對於招聘人員和客服人員的説法,滴滴專車公關部工作人員稱:“只和租賃公司簽訂協議,不清楚私家車加盟事宜。”一號專車公關部工作人員直接否認:“我們只和租賃公司簽署協議。”而百度專車公關部暫無回應。

  加盟車主需“自擔風險”

  對於不少地方叫停專車並認定私家車主帶車加盟為“黑車”的情況,易到用車的城市運營毛姓經理也未否認加盟私家車的“黑車”性質:“如果擔心被執法大隊抓住,可以不去機場、火車站等執法人員多的地方即可。如果萬一被抓住,風險自擔。”

  一號專車的招聘經理潘先生則直接表示和私家車主是合作關係:“我們提供資訊,你開個號過來接活。我們合作,你不屬於我們公司的人,被(執法人員)抓住的風險要自己承擔。”

  加盟車除了自我承擔遭遇交通執法、核查營運資質的責任外,還得承擔相應的事故風險責任。

  潘先生表示,公司和司機之間是合作關係,只提供資訊,其他責任自己承擔,如果出現車禍等事情,都是司機自己處理。

  自稱為百度專車招聘經理的毛先生則表示,每個乘客會有20萬的人身保險,“但是重大傷亡我們不管。”滴滴打車則表示乘客若遇事故,可獲一定的保險賠付。

  “風險自擔無疑是‘黑車’,即使車輛來自汽車租賃公司,來自勞務公司的司機若無營運資質同樣違反相關法規。”馮華教授説。

  記者還發現,三家公司的專車司機均表示無法開具發票。一位滴滴專車司機稱,如要發票可自己聯繫,租車公司會代開寄過來。

  而今年8月,北京市交通委下發的《北京市交通委員會交通運輸局關於嚴禁汽車租賃企業為非法運營提供便利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明確指出,汽車租賃企業不得為承租人提供駕駛勞務,不得為其他經營業戶代開發票,不得為假借汽車租賃名義從事非法營運者提供或變相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租車開也不能拉活兒”

  針對專車市場,北京市交通服務監督熱線工作人員表示,打車軟體的預約資訊一般只能提供給正規計程車,提供給私家車主肯定是違規的。如果車輛為汽車租賃公司的車輛,司機為勞務公司派遣的,這樣的專車也屬於違規,“租賃公司的車只能由市民租來自己用,不能拉活兒。”

  滴滴專車一名司機稱,自己所開車輛屬租賃公司車輛,但並無營運資質,肯定屬於非法營運。

  根據“483號”《通知》,規定汽車租賃企業不得為承租人提供駕駛勞務,不得為假借汽車租賃名義從事非法營運者提供或變相提供各種便利條件。租賃車輛不得用於未經許可的出租等行業運營:“無論是汽車租賃經營者,還是汽車租賃承租人(租用者),在沒有取得合法客運經營資質的情況下假借租賃名義從事營運活動的,屬於違法違規行為。”

  對於瀋陽、天津、南京等地整治和叫停專車服務,馮華教授稱政府此舉有助於規範混亂的商務租車市場,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和人身安全。但他同時也認為,資訊化租車是勢不可當的潮流,要有條件地放開專車經營,政府要統籌兼顧,“‘堵’和‘疏’相結合,既要規範,又要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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