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申請12306網站公開3億元造價預算遭駁回
- 發佈時間:2014-11-21 07:40:14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湯婧
“每年春運訂票進入高峰期,鐵道部12306網站就能成為“話題之王”,其引發的刷票插件之爭被網友詮釋為“自己笨就不要怪別人太聰明”,登錄難、購票難成為網友詬病的主要話題。2012年網路爆料人周筱赟通過微網志爆料,對12306網站上億元的投資表示質疑。”
從2012年9月起,網路爆料人周筱赟針對原鐵道部12306網站發出質疑。同時,多名公民以個人身份向鐵道部申請,要求公開該網站的招投標資訊等若干內容,同時發起申請的還有北京律師董正偉。針對鐵道部的含糊答覆,二人表示並不滿意,均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
案件審理過程中,由於鐵道部撤銷,案件遂終止訴訟。直至案件恢復審理,至今已經歷時兩年。昨日,北京青年報記者獲悉,北京市一中院駁回了周筱赟和董正偉的訴訟請求,裁定原因是二人要求公開的內容,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的適用範圍。
案情
申請公開資訊被告知“上網查”
2012年9月,周筱赟就12306網站的問題向鐵道部申請資訊公開,要求公開“新一代客票系統一期工程項目”招標的相關詳細資訊,其中包括公開投標企業的數量和名稱、公開參與投標的企業各自的方案詳情、公開參與投標的企業各自報價、公開太極股份和同方股份中標的原因、公開太極股份和同方股份的中標方案書,即1.99億元硬體投入和1.3億元軟體投入的預算情況等。
2012年10月18日,鐵道部答覆周筱赟稱,該網站是由獨立法人單位鐵道部資訊技術中心作為招標人,依據相關法律,依法在“中國採購與招標網”等網站履行了法定告知義務,“對其他相關問題,已通過新華網、中國網等媒體做了進一步解釋説明。建議您通過上述網站和媒體查詢相關資訊”。
周筱赟認為,鐵道部的回復含糊籠統,既未按照原告要求的對原告的申請內容給予書面答覆,也未明確告知原告申請的每個事項的獲取方式和途徑,特別是對其中的部分申請事項採取通過其他組織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政府資訊,更屬嚴重違法,既嚴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也嚴重侵害了資訊公開法律制度,故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鐵道部在法定期限內依法公開上述資訊。
判決
申請內容不符合公開適用範圍
昨日上午,北京市一中院一審審結董正偉、周筱赟不服被告原鐵道部作出的鐵公開辦函〔2012〕22號、23號答覆行政訴訟兩案,裁定駁回了董正偉、周筱赟的起訴。
此案歷時兩年,其間因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該方案“不再保留鐵道部”,北京市一中院遂依法裁定兩案中止訴訟。案件恢復審理後,被告變更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國家鐵路局”。
市一中院審理認為,原告董正偉、周筱赟向原鐵道部申請公開“12306網站建設設計服務招投標過程的有關資訊”、“中標方案書”、“公開參與評審的專家委員會名單”等資訊,並非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製作或者獲取的資訊,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的適用範圍,原鐵道部針對原告的申請所作答覆,對原告的權利義務不産生實際影響。
因此,法院認為兩原告分別針對22號、23號答覆提起兩案訴訟,不屬於人民法院行政審判許可權範圍。
聲音
“5億鉅資造出史上最爛網上售票系統”
案件一審判決後,周筱赟表示一定會提起上訴,而另一原告董正偉則對本報記者表示,事情已經“毫無意義”。
在收到法院判決後,周筱赟在其騰訊微網志上轉發了一中院的行政裁定書,並評論稱“我要上訴!”周筱赟在微網志中稱,“鐵道部花費5億鉅資造出史上最爛網上售票系統12306,拒絕公開招投標資訊,2012年11月被周筱赟只花50元告上法庭。拖延兩年被駁回,理由是原鐵道部沒有義務公開。但《政府資訊公開條例》明確規定政府採購、重大建設項目必須公開!”
而另一案的原告董正偉對北青報記者表示,“12306網站沒有政府監管,此事在鐵路改革情況下已是死衚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