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家賣免費裝備獲利 遭封號後訴網遊公司
- 發佈時間:2014-12-16 07:32:00 來源:北京晨報 責任編輯:王磊
註冊多個遊戲賬戶獲得免費裝備,再通過買賣裝備獲利,遊戲公司發現並凍結賬戶後遭用戶王先生起訴要求解封。日前,海淀法院經審理認為,王先生違反《用戶協議》,最終未支援其訴求。
宣判後,王先生不服並提起上訴,後申請撤回上訴。
網遊公司
同IP註冊51賬號
玩家王先生訴稱,他在網路遊戲公司遊戲網站正常註冊並使用的四個遊戲賬號突然無故被封停,認為遊戲公司憑藉優勢地位實施惡意行為,以所謂格式條款限制自己的正常遊戲操作,並變相剝奪了其擁有網路虛擬財産的權利,故起訴要求該公司將上述賬號解封並保持賬號內虛擬物品的完整性。庭審中,網路遊戲公司不同意王先生的訴求,辯稱其名下賬戶存在登錄異常、角色異常、交易異常,公司凍結賬戶並收回、刪除相應數據符合《用戶協議》的約定。
法院經審理查明,在該遊戲中,王先生用同一IP註冊了51個賬號,遊戲角色有1700多個,除其主張的4個賬號,其餘47個賬號以他人名義註冊,上述賬號在遊戲中獲得的全部道具、遊戲幣等均免費轉移至王先生要求解封的4個賬號中交易兌現。
玩家訴稱
裝備係勞動所得
王先生坦稱,其自2010年左右起即利用涉案賬號對外交易,以出售遊戲裝備為主要收入來源,並主張,雖然在註冊遊戲賬戶時同意並接受遊戲《用戶協議》,但該《用戶協議》中關於禁止利用遊戲産品和服務在現實中獲得盈利的約定屬於限制用戶權利的格式條款,遊戲提供方無權以此為由凍結賬戶、刪除數據。王先生堅持認為其通過註冊賬號,操作遊戲賬號升級獲得的免費裝備獎勵,是自己的勞動所得。
法院審理
用戶違反協議
法院經審理認為,雖然《用戶協議》係網路遊戲公司提供的格式文本,同意接受《用戶協議》的約束也是成功註冊遊戲賬戶的必要條件。但相關條款係基於維護公平有序遊戲環境而存在,並未有違公平原則,同時,針對《用戶協議》中限制用戶盈利行為的內容,網路遊戲公司已經通過在最前方標注重點閱讀提示,在條款中加粗標紅字體等明顯方式進行提示,盡到合理説明的義務。而王先生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註冊賬號時,理應能夠注意並完全理解相關條款內容,並有充分自由決定是否接受條款約束完成遊戲註冊。
王先生利用涉案遊戲賬戶長期大量獲取虛擬裝備、財産,並以對外銷售兌現,作為其主要生活收益來源,行為有違《用戶協議》約定,網路遊戲公司依據雙方約定對涉案四個賬戶予以凍結並無不當,網路遊戲公司亦有權收回和刪除相應服務涉及數據。因此,對於王先生關於解除涉案遊戲賬戶凍結的訴訟請求,法院未予支援。
■法官提醒
遊戲生財不可取
法官提示,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並不是所有格式條款都必然無效。
上述糾紛中,《用戶協議》即屬於格式合同,其關於限制交易的約定即屬於格式條款。但針對限制用戶盈利行為的條款,格式合同提供方已經通過在協議最前方標注重點閱讀提示,在條款中加粗標紅字體等明顯方式進行提示,已盡到説明的義務。只要點擊“同意”即須接受約束。各玩家切勿抱著僥倖心理,寄希望於遊戲生財。否則,不但生財之路有可能被斷,投入的成本也可能無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