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科技3月8日訊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資訊顯示,近日,大塘小魚關聯公司北京漁塘軟體科技有限公司因違反《禁止傳銷條例》,被北京市海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50萬元、沒收違法所得4943萬餘元。
處罰詳情顯示,大塘小魚採用了一種名為“媽媽代言人”的快速發展會員的行銷模式。該會員體系共分為五個等級,分別為初級代言人、中級代言人、高級代言人、黃金代言人、合夥代言人,按照其累計推廣收益金額實現升級。推廣收益金額即通過連結或海報推廣給好友大塘小魚任意商品,他人購買成功後獲得的收益。
因此,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該模式符合組織要件,形成了人員鏈,也符合計酬要件中的按下線銷售業績給付上線報酬的團隊計酬模式,同時,執法人員認為當事人媽媽代言人的粉絲躺賺模式涉嫌構成傳銷,違反《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第一款第(一)項。
此外,據該公司股權資訊顯示,北京漁塘軟體科技有限公司由北京陽光巨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全資持股,後者股東包含上海精銳教育投資有限公司。
(責任編輯:畢安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