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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曉靈建議加快推進證券法修訂 推出註冊制

  • 發佈時間:2015-11-20 01:09:20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倪銘婭  責任編輯:楊菲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19日在“《財經》年會2016:預測與戰略”上表示,從宏觀上看,本次股市異動反映了對轉型改革的過高預期與短期經濟表現未達預期的矛盾;從制度上看,股市異常波動反映了資本市場基本制度的缺陷和監管制度的缺陷。

  吳曉靈從六方面進行具體分析。一是杠桿交易的過度、無序以及監管不完善,放大了資金市的缺陷。A股融資餘額佔全市場的比重曾高達3%,加上場外配資,高達7.5%至9%,遠遠超過紐交所2000年以來的峰值2.65%和中國台灣股市當前的1.1%。對於涉及資本市場的交易行為,不能實行統一監管,既不利於監測市場風險,處置風險時也難以有恰當的方法。

  二是多空機制不均衡,失去了市場自我平衡的能力,造成單邊上揚局面,急漲之後必有暴跌。中國股市交易制度的設計鼓勵做多,抑制做空,融資容易而融券難。融券規模佔融資融券餘額的比例不足1%,而在國外市場,融券規模起碼佔30%以上。這樣一個單邊機製造成市場容易漲,但急漲之後必然有急跌。股指期貨沒有很好地發揮風險管理的功能,投資者難以有效對衝現貨市場未來的價格波動風險。在股票市場上,股價波動是常態,如果有多空制約機制,就會減少劇烈的上漲和下跌,減小波動幅度。

  三是股市缺乏有效的熔斷機制。目前的漲跌停板制度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市場出清,在對衝工具有限的情況下,造成股票大面積停牌,流動性喪失。

  四是新股發行制度的缺陷,造成打新資金樂此不疲,此前全額凍結資金的制度對股市交易産生短期衝擊。

  五是投資者結構不合理,散戶化傾向嚴重,追漲殺跌。股市缺少有效的現金分紅機制,導致過度的投機行為。同時,上市公司治理和行為規範不完善,造成市場交易行為扭曲。

  六是在這一輪股市波動中,媒體言論助推牛市思維,媒體未在輿論監督和市場凈化中發揮應有的作用。

  吳曉靈建議,應該在總結本次股市波動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加快推進《證券法》修訂。推出註冊制,完善股票發行各相關方責任,明確上市公司、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各自的責任,以投資者人數的多少、投資者適當性原則決定資訊披露的要求,區分不同層次的市場。推動證券行業創新發展,對證券經營活動實行牌照式管理,以適合綜合經營的趨勢。

  對於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吳曉靈表示,銀行、證券、保險、信託這四個行業應秉承不同的監管原則。監管問題不是簡單合併就能解決的,關鍵是轉變理念,理順機制。首先,要統一對金融産品本質的認識。其次,要破除地盤意識,這樣才能在金融業實行功能監管,在資本市場上實行統一監管。目前想把三監會合起來的呼聲較高,但不是三監會合在一起,矛盾就解決了,而是要在金融産品的本質上獲得統一認識。第三,要確立央行在金融業中的主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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