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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證券“烏龍指”主角訴證監會再度延期宣判

  • 發佈時間:2014-08-16 09:23:53  來源:新京報  作者:李蕾  責任編輯:胡愛善

光大證券烏龍指主角楊劍波。 新京報記者 尹亞飛 攝

  距離去年“8·16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已整整一年,依然有很多遺留問題懸而未決。北京一中院昨日通知,“烏龍指”主角楊劍波訴證監會一案再次延期三個月宣判,這已經是北京一中院第二次下達延期宣判的通知。

  宣判二度延期

  北京一中院昨日通知稱,根據相關法律,鋻於楊劍波訴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案的複雜性及重大性,經向高級人民法院申請並獲同意,再次延期三個月宣判。這已經是該案第二次延期宣判。今年5月16日,北京一中院就曾下達通知,楊劍波訴證監會一案由於案情複雜,經高院批准,延期審理最多三個月。

  “我們希望儘快宣判,但法律規定可以延期,高院也批准了延期申請,我們尊重法院的決定。”楊劍波的代理律師之一、北京中兆律師事務所律師楊翼飛表示。他認為,該案案情確實複雜重大,關注度也比較高,這是導致延期的原因。

  楊劍波表示,臨近最後期限都沒有下達宣判,其實已經預感到將會再次延期。“整個事件很透明,法律也很透明,如果真要簡單按照法律作判決,沒有任何力量的干擾和其他因素的考量,其實判決很容易。依據行政處罰法定和公開原則,處罰的事項必須事先以法律法規規章的形式予以確定並公開,而證監會是事後定性的。僅靠這一條就足夠證監會敗訴。”

  去年8月16日,光大證券因套利交易誤操作,大量買入股票,造成當天A股暫態大漲。隨後光大證券又在未公告的情況下,通過反向在ETF和期貨市場中套利以減少損失。此操作隨後被證監會認定為內幕交易。

  今年4月3日,光大證券“烏龍指”主角楊劍波訴中國證監會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楊劍波請求法院判決被告證監會撤銷對其本人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和市場禁入決定,證監會則請求法院予以駁回。

  庭審中,審判長宣佈了雙方提交的證據;雙方則在法庭上針對案子的四個焦點問題進行了辯論,該案未能當庭宣判。

  在庭審結束後,楊劍波的代理律師李江曾告訴新京報,一般情況下,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做出一審判決。而該案於今年2月18日正式立案。此後,該案的宣判結果兩度延期。

  或早于投資者訴訟宣判

  早在楊劍波訴證監會案的審理首次延期時,楊劍波的代理律師就曾表達過擔憂。該擔憂主要與上海中院受理了投資者向光大證券尋求民事賠償的案件有關。

  8月5日,光大證券內幕交易案投資者民事賠償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此次內幕交易案法院共受理109件,當日開庭61件,涉及金額可能達到1000萬。

  據要求索賠的投資者的律師方透露,投資者索賠案的判決很有可能會在“楊劍波案”判決之後。楊翼飛也表達了相同的觀點,認為楊劍波訴證監會案可能會早于投資者民事賠償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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