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ST雲維(600725.SH)公告稱,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發來的應訴通知書,告知受理招銀租賃起訴公司、公司實控人及控股子公司瀘西焦化融資租賃合同糾紛一案。
雖然*ST雲維表示,目前案件處於受理階段。由於公司剛收到應訴通知書及傳票,案件尚未開庭,因此無法判斷是否會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産生影響,但招銀租賃在其訴訟請求中明確提出瀘西焦化涉到期未支付租金380萬元,涉租賃賠償損失(未到期租金抵扣保證金)8225萬元。
實際上,由於*ST雲維及其實際控制人去年均出現巨虧,今年以來債務逾期連連,6月24日,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公司本身及控股子公司(合稱“公司相關方”)同時收到法院通知書,由於債務問題,均被申請重整。而對2015年凈利潤還未突破15億元的招銀租賃而言,算是踩了一顆不小的地雷。
*ST雲維陷債務困局
事情還得從三年前説起。
2013年1月30日,招銀租賃與雲維股份(即*ST雲維)控股子公司雲南瀘西焦化簽訂《融資租賃合同》,其中約定招銀租賃與瀘西焦化開展回租業務,招銀租賃以人民幣2.91億元的轉讓價購買瀘西焦化名下的餘熱發電、甲醇生産線、脫硫生産線等設備,並出租給瀘西焦化使用。瀘西焦化按合同約定向招銀租賃支付租金、手續費、租賃保證金等費用。雲維股份實際控制人云南煤化為該融資租賃合同提供擔保,與招銀租賃簽訂《保證合同》。
2015年10月,招銀租賃與瀘西焦化、雲南煤化簽訂《融資租賃合同之補充協議》對原《融資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租賃期限、租金支付方式進行了修改,並同意追加雲維股份為《融資租賃合同》擔保人。雲維股份與招銀租賃簽訂《保證合同》,為《融資租賃合同》提供追加擔保。
然而到了今年4月30日,本應支付380.26萬元的瀘西焦化,在招銀租賃兩次催收後,截至2016年7月14日,並未進行支付,同時瀘西焦化也沒有提供新的擔保措施。
對此,招銀租賃認為瀘西焦化喪失支付租金的能力並構成根本違約。請求法院依法判令上述合同、協議自訴訟之日起解除,同時瀘西焦化向招銀租賃支付到期租金人民幣380萬元,租賃賠償損失(未到期租金抵扣保證金)人民幣8225萬元。
對雲維方面,這一拖欠似乎只是其債務泥沼中的一樁。
6月14日,*ST雲維發佈公告稱,截至2016年6月12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貸款、銀行承兌匯票及國內信用證等債務累計18.68億元已逾期。而當月21日,由於無法償還同時又沒能及時籌集到貸款所需利息完成貸款置換,再度新增逾期債務約3.76億元,至此,債務逾期達到近22.44億元,其中瀘西焦化逾期也已達到7.85億元。而看上去,逾期金或還將繼續滾動。
除了上述金融機構的債務逾期,更為嚴重的是,2011年*ST雲維發行的公司債“11雲維債”(現名雲債暫停)在今年6月1日應兌付本金及利息,但公司因持續虧損無法清償上述債務,代為支付10.03億元債務的雲南聖乙投資向法院提出對公司進行重整的申請。同時,*ST雲維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公司本身及控股子公司(合稱“公司相關方”)也收到法院通知書,由於債務問題,均被申請重整。
面對如此嚴峻的局面,招銀租賃如果勝訴,其要求的8600萬元左右賠償又是否能夠拿到手?對此,*ST雲維相關工作人員就目前公司面臨雲南聖乙投資等申請人提出的重整計劃、債務逾期以及上述賠償表示,公司都在跟進之中。因目前還未獲得法院的更進一步結果,是否重整、重整計劃會對招銀租賃等相關方造成怎樣的影響其無法置評,“目前並沒有更多能夠披露的內容,還應以公告為準。”
而根據此前公司發佈的公告,如果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請人提出的重整申請,公司債權人根據經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計劃獲得清償,並存在不能全額受償的可能。如果重整計劃草案不能獲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人民法院將裁定終止公司的重整程式,並宣告公司破産。
也就是説,如今*ST雲維的前景似乎只有破産重整和直接宣告破産了。
而這對招銀租賃而言均不是好消息。《中國經營報》記者聯繫到招銀租賃方面,其相關人士提及由於該融資租賃合同糾紛已進入訴訟階段,不便就相關情況進行回應。
“踩雷”
由於為上述融資租賃合同提供擔保及提供追加擔保的雲南煤化(*ST雲維實際控制人)及*ST雲維如今均是身陷債務泥淖,招銀租賃目前更大的問題並非該糾紛能否勝訴,而是即便勝訴,其能否追回其損失。
瀘西焦化將“餘熱發電、甲醇生産線、脫硫生産線等設備”以售後回租的方式轉讓給招銀租賃,彼時約定租期4年,最低租賃付款額為2.21億元。如今租金的支付在今年4月戛然而止,但律師提示,無論如何招銀租賃作為設備所有人,對機器擁有回收權。
“首先,回租合同中的多條生産線設備的所有權屬於招銀租賃,無論滬西焦化如何重組,做為所有權人,對該機器設備有依約收回的權利。”北京君澤君(上海)律師事務所王勇律師告訴記者,“其次,招銀租賃勝訴後,如果瀘西焦化及擔保人云維股份等沒有財産可執行,將面臨‘贏了官司輸了錢’的尷尬局面;但如果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産,則要及時申請法院保全。實際上,重整並不影響債權通過訴訟的途徑維權,只是在重整過程中,債權人的獲償順序要遵循抵押權優先的原則。”
目前來看,截至今年一季度末,*ST雲維總資産77.95億元,負債高達107.54億元,資産負債率達到137.96%,有形凈值債務率為-427.86%。同時由於*ST雲維2014年、2015年已連續虧損兩年,今年一季度再度虧損1.47億元(歸屬母公司所有者凈利潤口徑),公司已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同時實際控制人云南煤化對*ST雲維的持股也已全部被凍結。
在此背景下,一位資深金融圈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面對這一情況,“融資租賃公司可儘快訴請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物,處置租賃物收回殘值以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根據招銀租賃2015年的合併報表,其資産規模為1039.66億元,較2014年末的1033.92億元僅增長不足6億元,相較2014年同比275.62億元的增長(同比增長36.34%)有大幅下滑。同時招銀租賃(該口徑非合併報表)2015年營業收入實現55.11億元,相較2014年的60億元出現下滑,凈利潤為14.69億元,較2014年的14.78億元也有小幅下滑。
對於凈利潤不足15億元的招銀租賃而言,上述8600萬元的訴請賠償金額並不算小,上述業內人士提及,損失佔到利潤5%的單筆金額已説不上小,更重要的是連鎖反應及其他方面的影響,“對於融資租賃行業而言,業務集中在特種設備、飛機等大宗生産資料上。而隨著國內産業結構調整、落後産能淘汰,相關實體産業波動較大,承租人經營和償付能力受到衝擊,融資租賃‘看天吃飯’的特性也愈加明顯,大量的合同糾紛隨之涌現。上述合同糾紛後不排除公司風控思路調整,收緊相關傳統産業業務體量的可能。而這也是目前行業的普遍現象。”
多位業內人士也坦言,在如今宏觀經濟不景氣的局面,行業確實面臨嚴峻的環境,風控成了目前從業的一大重點,“對涉足的行業有較為深入的研究,把握政策、週期的影響;對承租人的資信情況有更深入的調查了解;整合資源對承租人提供增值服務,把控承租人經營能力的持續跟進,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風險。”上述業內人士提及。
“融資租賃是國家政策支援的行業。隨著融資租賃業務的發展,融資租賃案件矛盾點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出租人因租賃物的控制權乏力導致出租人反而成為弱勢的一方不受法律的保護;二是缺乏對承租人經營跟蹤機制,出租人往往不能建立有效的防範承租人擅自處分租賃物的管理機制;三是因合同中的關鍵條款如首付款的性質、租賃物殘值計算方式等約定不明,導致爭議的發生。”王勇律師提及,在經營中還應提前防範這類情況的出現。
招銀租賃此次合同糾紛無異於一次踩雷,而未來如何避免再涉雷區,是較此次糾紛更為重要的一個話題。
(責任編輯:金瀟)
免責聲明:中國網財經轉載此文目的在於傳遞更多資訊,不代表本網的觀點和立場。文章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