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百貨舉牌戰升級 崔軍被指難過資金關隘
- 發佈時間:2016-02-01 09:19:41 來源:千龍新聞網 責任編輯:閻明煒
短短三日內,寶銀係掌舵人崔軍兩次獨家向長江商報記者表示,“將反訴新華百貨”。
面對1月29日新華百貨的一紙訴狀,1月30日,崔軍向長江商報記者表示,已經轉告律師團,起訴新華百貨。而在1月27日,崔軍就曾向長江商報記者表達過,“將反訴對方”。
此前,1月27日,新華百貨證券事務代表李丹曾向長江商報記者表示,公司董事長已獲得董事會授權,將起訴寶銀係違規及損害中小投資者利益。
果不其然。兩日後,新華百貨公告稱,已向法院遞交訴狀,法院已受理。《公告》顯示,新華百貨起訴寶銀係存在嚴重的證券市場失信行為,違規增持、減持股份的行為,違法操縱股價的行為。
事實上,在私募領域,崔軍的舉牌行為被視為“另類”。
“本來是財務投資,偏偏要去做産業資本投資。”1月28日,華中一陽光私募基金經理向長江商報記者表示,作為陽光私募産品,用客戶的錢去爭奪上市公司控股股東位置,開了行業先河。
長江商報記者調查發現,自2015年2月開始,崔軍七次舉牌新華百貨,並與其原第一大股東物美控股展開了一場增持“競賽”,期間還高調地向全體股東發出一封信,宣講其五項議案。在奪權未果情況下,增持32%,超越物美晉陞為第一大股東。
值得關注的是,崔軍的舉牌行為導致新華百貨增發流産,而其本人也陷入爬蟲式的要約收購之中。
“並不看好寶銀係爭奪新華百貨大股東結局”。華夏基金一人士亦向長江商報記者表示,陽光私募資金主要來自市場,流動性較大,去做産業資本投資,屬於短貸長投,寶銀係極易爆發資金鏈斷裂風險。
針對崔軍試圖控股新華百貨真正目的、短貸長投的資金承壓等問題,長江商報記者向崔軍發去了採訪函。崔軍回應,不宜答覆。他稱,近期將在合適之時公告。
控股權之爭升級崔軍將與新華百貨對簿公堂
跌宕起伏的新華百貨控股權爭鬥還在持續發酵。
1月27日,新華百貨證券事務代表李丹向長江商報記者表示,公司董事會已經授權董事長曲奎對上海寶銀創贏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上海兆贏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簡稱“寶銀係”)提起訴訟,兩天后就有公告。
果不其然。1月29日晚間,新華百貨公告稱,已向法院遞交訴狀,法院已受理。《公告》顯示,新華百貨起訴寶銀係存在嚴重的證券市場失信行為,違規增持、減持股份的行為,違法操縱股價的行為。
新華百貨提出的訴訟要求為,請求法院判決寶銀係自去年6月2日後增持的股份無效,並在二級市場上拋售,如有溢價所得全部賠償給上市公司。此外,在法院判決生效前,寶銀係不得對上述股份行使表決權、提案權等股東權利,不得自行處分股份等。
“我們已轉告律師團,也會起訴他們。”1月30日中午,長江商報記者就此事聯繫崔軍,得到了他看似有些氣憤的答覆。而早在1月27日,他就向長江商報記者表達過這一觀點。當時,記者提及他舉牌行為及新華百貨可能起訴之時,崔軍就表示會反訴。
針對新華百貨與寶銀係訴訟案,香頌資本執行董事沈萌向長江商報記者表示,從訴訟中可看出新華百貨西部背景端倪,如對於一些沿海發達地區的市場化商業運作知之不深等,訴訟的依據和理由,主觀方面較多,也有不少模棱兩可方面。
湖北忠三律師事務所律師胡怡則表示,從訴訟請求看,新華百貨主張寶銀係增持行為無效,需要舉證證明寶銀係的增持行為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及《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並不屬於法律和行政法規範疇,《證券法》中的禁止性規定也有待法院認定是效力性規定還是管理性規定,故相對來講新華百貨舉證難度較大。同時可以看到,寶銀係在2015年6月之前就有違規行為,但新華百貨仍以當年6月2日作為起訴時間節點。
至於寶銀係的表決權、提案權等,應申請保全。這一措施對新華百貨原第一大股東非常有利,物美控股方可通過一系列對其有利的議案。
七次舉牌晉陞第一大股東
上升至司法層面的控股權爭奪戰源於寶銀係的七次舉牌。
長江商報記者梳理髮現,寶銀係向新華百貨發起進攻始於去年2月,通過三個賬戶持續在二級市場上買入新華百貨股票,不過,在去年三四月間,寶銀係還兩次賣出部分股票,只是賣出行為發生在第一次舉牌前。
進攻新華百貨,不乏與大股東之間的“鬥法”,寶銀係的野蠻人本性也暴露,導致新華百貨第一、二股東上演增持競賽。
去年4月28日,寶銀係持有新華百貨2256萬股,持股達到10%,二度舉牌。而在4月,寶銀係近10個交易日進行了操作。7月8日,寶銀係通過三個賬戶大舉增持新華百貨,合計買入1145.3萬股,第三次舉牌,持股比達到15.08%。7月16日,新華百貨公告稱,寶銀係第四次舉牌,持股比達到20%。當時第一大股東物美控股持股26.9%,市場認為寶銀係向物美控股下了戰書。
面對來勢洶洶的野蠻人,物美係也是阻擊不斷。
去年5月底,新華百貨拋出10億元定增預案,按照定增計劃,物美係將認購九成股份,持股比將升至39.59%,市場一度將其解讀為應對寶銀係舉牌逼宮而特意推出的。不僅如此,擔心定增尚未實施,寶銀係搶先,7月20日,物美係又出手增持,持股比升至30.93%。
不過,物美係的步子邁得太慢,遠不如寶銀係大幅增持的速度。繼去年7月份持股達到20%後,八九月份,寶銀係持續不斷增持,截至9月14日,持股比已經上升至30%,與物美係持股比相差不足1%。
長江商報記者注意到,二級市場上,隨著股權增持競賽的上演,新華百貨股價也是坐火箭般上躥,股價從去年2月的15元一路飆升,至去年12月9日達到37.13元,漲幅達250%。
除豪擲鉅資在二級市場上購買股票外,寶銀係還玩起輿論戰。去年6月2日,寶銀係在官網上發出《致新華百貨全體股東的一封公開信》,在信中提出五項議案,如成立一傢俬募基金管理公司等。隨後,寶銀係三次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改組董事會、寶銀係共同出資10億元設立伯克希爾控股有限公司等。遺憾的是,儘管臨時股東大會召開了,但寶銀係的13項議案均以失敗告終。
寶銀係的大肆奪權行動也不斷上演。13項議案失敗、改選董事會未果,寶銀係再一次啟動了增持計劃,並直接導致了新華百貨此前的定增計劃流産。
依照相關規定,增持至30%後,寶銀係可在豁免要約收購義務的前提下,每12個月增持新華百貨2%。12月8日,寶銀係增持2%,持股比升至32%,超越物美係的30.93%,晉陞為第一大股東。
七次舉牌成為新華百貨名義上的第一大股東,但寶銀係並未控制上市公司,與原第一大股東的控股權爭奪戰更加白熱化。
“短貸長投資金承壓,崔軍成功幾率不大”
貌似強大的“野蠻人”實則風險暗存,資金短缺或許就是其命門。
1月28日,華中一陽光私募基金經理告訴長江商報記者,作為陽光私募産品,通常是做財務投資,賺錢獲利回報投資者是第一要務,但寶銀係將客戶的錢拿去爭奪上市公司控股股東位置,做的是産業資本投資。
華夏基金一人士向長江商報記者表示,並不看好寶銀係爭奪新華百貨大股東結局,陽光私募資金對流動性要求較高,客戶可能隨時贖回,去做産業資本投資,屬於短貸長投,寶銀係極易爆發資金鏈斷裂風險。
實際上,寶銀係的資金鏈已經承壓。新華百貨披露的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顯示,至2014年底,上海寶銀創贏總資産僅為2747.58萬元。
此外,寶銀係麻煩連連。去年6月,寧夏證監局對寶銀係作出40萬元的處罰,崔軍個人亦被罰10萬元。目前,崔軍已向證監會申請行政復議。
近期,就在寶銀係與物美係股權爭奪戰陷入僵局之時,崔軍旗下合夥企業卻打了退堂鼓。去年12月6日,崔軍收到法院應訴通知書,合夥人請求法院判崔軍向其支付自2010年3月29日成立之後産生的有限合夥企業利潤,暫估值327.43萬元,並支付相應利息。
對此,上述華中基金經理解讀稱,雖然退夥的資金不多,但這些合夥産品如果陷入新華百貨股權爭奪戰中,就會給産品帶來流動性風險。
有券商人士向長江商報記者表示,崔軍用實的舉牌增持和虛的虛張聲勢結合起來,一心要控股新華百貨,但其收購或增持屬於小卒過河只能向前,一旦無法實際控制新華百貨,就會像寶能攻擊萬科一樣,無法通過與上市公司發生重組而獲利甚至償還私募融資。
沈萌向長江商報記者判斷稱,在此輪控股權爭奪戰中,崔軍不成功幾率很大,真正對簿公堂對各方都不是好結果,崔軍攻擊新華百貨的目標是賺錢,且崔軍並沒有保險公司作為後援,資金彈
藥有限,所以不排除物美、新華百貨以讓崔軍可以接受的價格處置其持股,讓其減持退出的可能。
長江商報記者注意到,近年來,崔軍亦曾進攻過多家上市公司,最終均以減持獲利出局。
長江商報記者調查還發現,截至目前,在A股市場,尚無私募産品通過二級市場野蠻增持進而控股上市公司的先例,即便是被查的澤熙係徐翔,雖然實際控制了大恒科技等上市公司,也都是協議收購。
至於控股新華百貨真正目的、短貸長投的資金困局等問題,崔軍回應長江商報稱,經諮詢律師,暫不宜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