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團持續動蕩 許淑清遭拘半年後辭任董事長
- 發佈時間:2016-02-01 08:59:09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閻明煒
1月29日晚間,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恒集團”:600252)發佈公告稱,董事長與法人代表許淑清辭去上市公司的所有職務。
此時,距離許淑清因“涉嫌單位行賄”被檢方採取強制措施,已經過去半年。半年時間內,中恒集團陷入持續動蕩之中。
以許淑清被查為由頭,其拳頭産品血栓通的代理商陷入觀望,這導致了血栓通銷量的大幅下滑。由此又導致中恒集團獲取的政府補助大幅減少。
多重阻力包圍下,中恒集團2015年業績,呈現出斷崖式的下滑。業績預告顯示,其2015年凈利潤預計比上年同期減少60%到80%。這主要是源於公司拳頭産品“血栓通系列産品”的銷售下滑。
隨著辭職,許淑清已同中恒集團,完全沒有了關係。其手中所持有的上市公司20.52%的股權,也已經完全轉讓給國資背景的廣西投資集團。
至此,中恒集團則正式步入了後許淑清時代。
原董事長涉“單位行賄罪”被拘
持續大半年的中恒集團控股權轉讓一事,在1月23日終於有了實質性的進展。
當天,廣投集團和中恒實業簽署股權協議,廣投集團以5.44元/股的價格,受讓中恒實業持有的中恒集團20.52%的股份,總受讓價為38.8億元。
中恒實業轉讓其持有的中恒集團股份,源於其無力歸還3.7億元的股權質押融資。
2014年9月18日,中恒實業將其持有的中恒集團6200萬股質押給中融國際信託有限公司(簡稱“中融信託”),並向中融信託借款3.7億元,還款日為2015年9月26日。經過除權後,上述質押股票變更為1.86億股。
2015年9月26日,中恒實業無力償還該筆借款。2天后,中恒實業稱,中融信託同意將回購期延至2016年3月26日。
股權質押危機爆發前夕,中恒集團董事長、實際控制人許淑清剛剛被檢方立案偵查。
2015年8月28日,中恒集團收到湖南省人民檢察院公函: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許淑清涉嫌犯罪線索指定管轄的通知》要求,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許淑清以涉嫌單位行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許淑清或涉及原南寧市委書記余遠輝一案。此前,新京報記者調查獲知,許淑清及中恒集團,與余遠輝在機場建設等多個方面存在交集。
2015年5月,余遠輝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受到組織調查。後因涉嫌受賄被湖南省人民檢察院逮捕。
2015年10月,中央紀委監察部官網稱,經查,余遠輝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2015年8月,許淑清事發後,書面授權中恒集團董事姜成厚代為履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及總經理的職責。
姜成厚是許淑清時代的老人。2008年4月,姜成厚被聘為中恒集團董事。資料顯示,姜成厚現年70歲,曾任《中國廣播電視學刊》專業交流版主編等職務。
廣西國資接盤中恒集團
2015年9月股權質押危機爆發後,為了還款,中恒實業計劃轉讓其持有的中恒集團股權。
2015年10月11日,中恒實業和廣投集團簽署《股份轉讓意向書》,擬向廣投集團轉讓其持有的20.52%股份。雙方約定在完成對中恒集團的盡職調查後,再簽署最終協議。
最終的轉讓協議完成于1月23日。1月27日,廣西國資委也批准了該筆股權轉讓。
在完成股權轉讓後,許淑清將會徹底失去對中恒集團的控制,而中恒集團也將在時隔10年後重歸國資。
2006年底,許淑清從當時中恒集團的控股股東梧州市國有資産管理局手中,購買了中恒集團28.89%的股份,成為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當時,主政梧州的正是余遠輝。
在許淑清的手中,中恒集團退出了原來的水電業,確立了以中藥業為公司的核心業務。同時,通過清理資産,收回資金及時歸還銀行借款等措施,中恒集團負債率得以降低,迅速扭虧為盈。
隨著余遠輝和許淑清雙雙被立案偵查,中恒集團的命運又來到了一個十字路口。
廣投集團主要投資和經營電力、鋁業、金融等産業,還涉及化肥、造紙等多個行業,是廣西地方最大的能源和鋁業集團。
2014年,廣投集團實現營業收入629.9億元,凈利潤為12.9億元。2015年,廣投集團位列中國企業500強的第199位。
廣投集團還是上市公司國海證券的控股股東,中恒集團也持有國海證券2.24%的股份。
雖然股權轉讓還未正式完成,但廣投集團已經正式走到了臺前。
廣投集團官網1月26日發佈名為《集團公司成功控股中恒集團》文章。文章透露,1月25日,廣投集團總裁容賢標等前往中恒集團總部,與梧州市常務副市長吳浩嶺、廣西證監局上市處處長周海東在現場召開了中恒集團中層以上領導幹部大會。
容賢標在會上宣佈,要在中恒集團平穩過渡期,暫緩人事調整、債權債務及資産處置等事項,涉及“三重一大”事項的決策,中恒集團經營班子要會同現場工作組共同協商後才能作決策。
對於下一步的走向,廣投集團稱,暫無在未來12個月內對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資産和業務進行出售、合併、與他人合資或合作的計劃,但不排除根據市場情況和公司的戰略安排對中恒集團進行業務整合的可能。
對於中恒集團何時變更管理層,以及股權轉讓預計何時完成一事,1月28日,中恒集團證券部工作人員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該事項是由廣投集團和中恒實業之間協商,目前還未通知上市公司。
被起訴索賠1.3億元
當上“新主人”後,迎接廣投集團的是一場案值1.3億元的索賠訴訟。
1月23日,中恒集團公告,因轉讓子公司廣西梧州中恒集團欽州北部灣房地産公司(簡稱“北部灣地産公司”),被關仕傑、蘇凱林、甘偉忠於2015年12月8日向梧州中級法院提起訴訟。
關仕傑等三位原告,為北部灣地産公司的股東。1月21日,中恒集團收到梧州中級法院《應訴通知書》。
2012年6月9日,中恒集團董事會通過決議,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將北部灣地産公司的100%股權及該公司全部資産以8.5億元的價格轉讓給柳州市政工程集團,後者以現金方式向中恒集團支付股權轉讓款。
中恒集團公告稱,後幾經股權轉讓,北部灣地産公司股東現變為關仕傑等三人。
1月28日,關仕傑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稱,他當時是和柳州市政工程集團一起收購的,2012年10月柳州市政工程集團沒資金,就由其繼續執行完合同。
中恒集團1月26日發佈的涉及訴訟的補充公告,對被訴事項做了説明,關仕傑對新京報記者表示,該公告公佈的的確是他們的訴訟理由。
該公告顯示,柳州市政工程集團和中恒集團約定,北部灣房地産公司2012年6月4日以前已有的或已發生的債務由中恒集團承擔。2012年10月24日,柳州市政集團函告中恒集團,將《股權轉讓合同》權利義務轉讓給關仕傑和甘鋤,中恒集團對此表示認可。
後經股權轉讓,北部灣房地産公司股東變為關仕傑等三原告。關仕傑等在起訴書中稱,在合同履行當中發現,中恒集團在合同交易中存在重大事實的隱瞞和欺詐,提供的標的存在多處違約,導致其損失慘重。
關仕傑等原告稱,中恒集團未按合約的土地面積交付土地;隱瞞了恒祥樓盤有證土地的拆遷債務;中恒集團故意隱瞞了土地稅費沒有繳納的事實。
原告表示,中恒集團在交付一個樓盤項目時,在資産評估報告中完全按照商、住兩用評估資産價值,但原告受讓股權後才發現,該處土地只能用於住宅建設用途,不能用於商業開發等。
此外,原告認為,中恒集團實際交付的一個樓盤項目,部分土地沒有取得土地證,在合同中對其進行了嚴重欺騙。
關仕傑等在起訴書中共列舉了7條起訴事由,要求中恒集團支付各項損失費用及違約金和逾期付款的利息合計1.3億元。
中恒集團稱“有不實指控”
1月28日,原告代理律師送劍平對新京報記者表示,之前關仕傑等人就發現北部灣房地産公司存在問題,並向中恒集團董事長許淑清進行了反映,要求對方補償。
送劍平説,關仕傑等人每次去找許淑清,都得到“先開發,以後會有補償的”等答覆,但補償卻一直拖著。據關仕傑回憶,他最初找許淑清要求補償,是在2013年下半年。
送劍平稱,後來許淑清被立案偵查,其兒子趙學偉也被有關部門帶走調查,補償的事情就沒了著落,當事人只好提起訴訟。
趙學偉此前擔任中恒集團董事兼副總經理,其持有中恒實業10%股份。2006年,許淑清入主中恒後,時年28歲的趙學偉就進入中恒集團擔任董事、副總經理。辭職時,趙學偉36歲。
2015年6月17日,中恒集團公告,趙學偉因“身體原因”辭去董事、副總經理職務。
對於關仕傑等提出的訴訟事由和趙學偉被帶走調查等,1月28日,根據中恒集團證券部的要求,新京報記者以郵件的方式向中恒集團進行求證。
1月29日,中恒集團回復稱,公司將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合同法等積極安排各項工作,“相信在司法程式中,人民法院會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對不實的指控作出公正裁決。”
去年凈利潤最高下滑八成
在遭到1.3億元索賠的同時,中恒集團2015年的凈利潤卻大幅下滑。
1月14日,中恒集團發佈2015年業績預減公告,預計2015年凈利潤同比減少60%到80%。
以2014年其15.9億元的凈利潤計算,2015年度,中恒集團預計凈利潤在3.28億元到6.36億元之間。
中恒集團稱,2015年度業績預減主要原因包括多個方面。其一是“受到醫藥市場環境及渠道庫存壓力影響,注射用血栓通(凍幹)系列産品銷量,較去年同期下降約60%”。
血栓通系列産品是中恒集團最重要的産品。2012年至2014年,該産品佔中恒集團同期營收的比重分別為76.4%、87%和89.7%,佔比不斷提升。
中恒集團曾表示,要不斷研發新品種。但多年以來,一直未有新的産品取代血栓通的地位。
對血栓通銷量大幅下滑的原因,中恒集團的解釋是,2015年,部分省份在醫藥招標過程中對前期用量較大的部分藥品實行限量、限價措施,導致包括血栓通在內的部分藥品終端增速放緩。
除醫藥銷售環境變化外,董事長許淑清被調查後的一系列震蕩,也對血栓通的銷售産生了影響。
“2015年5月以來公司管理層多次變動,2015年9月底公司控股股東宣佈籌劃出讓公司控股權等事項,導致梧州制藥血栓通系列産品的代理商觀望情緒嚴重,提貨意願下降。”中恒集團稱,血栓通的銷售以代理銷售為主,代理商提貨數量的減少,直接導致公司2015年度財務報表中的銷售收入大幅下降。
在血栓通銷量下滑的情況下,中恒集團還有兩處在建的血栓通注射劑生産基地,合計産能為4億支。截至2015年末,兩處基地已累計投入超10億元。
2015年,中恒集團血栓通系列産品銷量為1.1億支。上述基地達産後,如何消化産能,將是擺在新東家廣投集團面前的一道難題。
政府補助“大幅度減少”
中恒集團凈利潤遭腰斬的第二個原因是,“收到政府財政補貼較上一年度大幅度減少。”
年報顯示,2013年至2014年,中恒集團分別獲得了1.6億元和1.45億元的政府補助,分別佔其當期凈利潤的21.6%和9%。
梧州市財政局撥制藥公司血栓通産品提價政府補助,是中恒集團獲取政府補助的重要來源。2012年,該名目為中恒集團帶來了1101.6萬元的補助;到2013年和2014年,該名目的補助數額分別漲至8487.9萬元和5556.4萬元。
該補助項目制定時,中恒集團前副總經理劉廷,擔任梧州市財政局局長,領導和主持全局工作。
劉廷是在2013年3月11日,被聘為中恒集團副總經理的。2015年11月6日,劉廷以“個人原因前往外地工作”為由,向中恒集團遞交辭呈。
一般上市公司高管辭職,上市公司都會在公告末尾,對辭職高管“在任期間的貢獻表示感謝”。不過,劉廷以及趙學偉的辭職公告中,都未出現上述感謝語。
新京報記者檢索中恒集團公告發現,中恒集團並不是沒有感謝離職高層的傳統。
2013年6月,中恒集團董事黃澤骎因個人工作原因辭去董事職務。中恒集團在公告中對黃澤骎“在任期間的勤勉盡責表示衷心的感謝”。
中恒集團獲取政府補助的大幅減少,始於許淑清被調查的第三季度。數據顯示,2015年第三季度,中恒集團獲得政府補貼808萬元。
而在2015年上半年,中恒集團獲得政府補助的數額為3597萬元。
對於政府補貼減少的原因,1月28日,中恒集團證券部工作人員對新京報記者稱,由於血栓通銷量下滑,致使梧州市財政局撥制藥公司血栓通産品提價財政獎勵減少。
【大事記】
●2015年5月29日
財務總監、副總經理李建國辭職,其因涉嫌個人犯罪被逮捕。
●2015年6月17日
董事、副總經理趙學偉因個人原因辭職。
●2015年8月28日
董事長、實際控制人許淑清涉嫌單位行賄罪,被湖南省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並被採取強制措施。
●2015年9月26日
控股股東中恒實業無力歸還3.7億元到期質押借款。
●2015年10月21日
中恒實業與廣投集團簽署《股權轉讓意向書》。
●2016年1月23日
中恒集團因全資子公司股權轉讓一事,被起訴索賠1.3億元。
●2016年1月26日
中恒實業協議轉讓20.52%股份給廣投集團。
●2016年1月30日
許淑清辭去董事長、總經理、法人代表職務。董事吳少彤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