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化股份大股東違規減持被罰
- 發佈時間:2016-01-13 08:36:5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閻明煒
昨日晚間柳化股份發佈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柳化集團近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柳化集團因為2015年上半年減持超5%後沒有進行披露繼續減持被證監會認定為違規,柳化集團因此也被合計罰款520萬元。
柳化集團作為柳化股份第一大股東,于2009年11月16日、17日通過大宗交易方式分別賣出221萬股、474萬股,兩天累計減持柳化股份總股本的2.61%。此後,柳化集團于2015年5月19日、20日和21日通過連續競價方式分別賣出379.6萬股、1193萬股和414.6萬股。2009年11月16日-2015年5月21日期間柳化集團已累計減持2683萬股,佔柳化股份總股本的6.72%。 柳化集團累計減持柳化股份總股本的5%時,沒有在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前停止賣出,而是繼續累計減持685.8萬股,佔柳化股份已發行股份的1.72%,超比例減持金額約為7926萬元。
證監會最終對柳化集團超比例減持未披露行為處以40萬元罰款,對柳化集團在限制轉讓期內的減持行為處以480萬元罰款,合計處以520萬元罰款。雖然柳化集團以自己所持股票是發行時就具有的不是從證券市場上買入的為由不認錯,但是證監會仍舊堅持認定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