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鬥爭再升級 東方銀星“雙頭”董事會格局隱現
- 發佈時間:2015-08-18 08:51:44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楊菲
東方銀星股東鬥爭再次升級。繼日前發函叫停銀星集團股權轉讓事宜未果後,作為第一大股東,卻始終未獲得話語權的豫商集團17日晚間發佈公開信,再次強調要于8月27日召開股東大會,而其對手則宣佈將於26日舉行股東大會,進行新一輪董事會選舉。若雙方繼續僵持,東方銀星或將呈現“雙頭”董事會格局。
據公開信顯示,東方銀星第五屆董事會、監事會經2009年年度股東大會選舉産生,于2010年6月30日起任期生效,至2013年6月29日止任期已屆滿。
由於此屆董事會在豫商集團看來是“多年來無作為、不盡職”,以致東方銀星“淪落”為“殼公司”,因此,豫商集團決定8月27日自行召集和主持東方銀星201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東方銀星董事會、監事會換屆選舉議案,並表示希望通過新一屆董、監事會的努力,將東方銀星儘快做大做強。
事實上,豫商集團在進階董事會的道路上屢遭阻礙。先是2014年11月,銀星集團方面提出豫商集團及其實際控制人韓宏偉之妻王沛等人等被立案偵查,進而指出豫商集團不具備上市公司收購條件,最終逼停了豫商集團欲強行召開的股東大會;再是今年6月,東方銀星以“豫商集團超比例持股未按規定披露且被行政處罰”為由,拒絕其召開相關股東大會,導致豫商集團一直無緣公司董事會。
同樣,豫商集團最新的訴求也遭遇困境。東方銀星于8月11日公告稱,公司擬於8月26日召開股東大會,而其意圖則與豫商集團一樣,同為選舉新的董事、監事,但在時間上搶先一日。
對此,豫商集團決定“退一步”,提出參與公司26日的股東大會,並提交相關提案,就新一屆董、監事會的候選人提出提名。豫商集團相關人士表示:“我們是屬於正常行使股東權利,既然他先開,我們就要增加提案,因為不希望産生所謂的‘雙頭’董事會,我們希望能夠擱置爭議,共同謀求發展,至於最後哪一方選上幾個董事、幾個監事,這個誰説了都不算,是要讓市場説了算的。”
不過豫商集團增加臨時議案的做法,卻遭到了東方銀星方面的拒絕。據公開信,東方銀星于8月14日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回函,以豫商集團有重大違法行為,不具備收購上市公司資格等理由,拒絕了該提案。
對於所指出的豫商集團存在重大違法行為,公開信中也給出解釋。豫商集團在前期收購東方銀星的過程中,由於未按規定進行資訊披露,因而在今年5月底遭到中國證監會上海證監局的行政處罰。
對此,豫商集團表示,該處罰決定書中,並未認定其屬於“重大違法”行為,也未限制其所持股份的股東權利行使,更沒有判定其收購行為無效;另外,豫商集團已主動就有關事項進行了補充披露,繳納了罰款。因此,豫商集團認為,其依法享有的股東權利不容侵犯,這就包括提案權。
《公司法》規定:“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後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並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而豫商集團持有公司29.99%的股權。
面對上述提案被拒,豫商集團方面稱,“我們對他們自行召開的股東大會及所産生的任何決議,都不認可。”該人士還表示,“我們會按照原定公佈的計劃,于8月27日正常召開股東大會。”
面對雙方間不斷加深的矛盾與截然不同的利益訴求,在內鬥升級的情況下,若兩場股東大會都如期召開,東方銀星未來或將出現“雙頭”董事會的情況。豫商方面表示,若最終出現上述情況,就要訴諸法律,看法律如何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