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源 財富源

2024年07月16日 星期二

財經 > 證券 > 上市公司 > 正文

字號:  

虛增利潤5000萬 北大荒被罰50萬

  • 發佈時間:2015-06-23 02:31:25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陳娟娟

  被立案調查1年半後,北大荒收到了證監會的“罰單”。6月22日下午,北大荒發佈公告稱,其涉嫌虛假陳述案已經由證監會調查完畢;經調查,2011年,北大荒通過水稻和亞麻交易虛增利潤共計5124.58萬元。

  證監會決定給予北大荒警告處分,並處罰款50萬元。一系列相關負責人也分別受到了警告和5萬元至20萬元不等的罰款;時任北大荒鑫亞董事長楊忠誠、總經理白石等3人被分別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期限3年到10年不等。

  以偽造合同等方式虛增利潤

  昨日,北大荒公告稱,已于近日收到了證監會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

  證監會對北大荒的立案調查,始自2013年11月7日。證監會認為,北大荒資訊披露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當時,與其一起受到調查的,還有ST生化零七股份康芝藥業等三家公司。

  在ST生化等公司相繼被罰後,北大荒也等來了處罰結果。6月22日的公告顯示,北大荒的問題主要集中在2011年,包括北大荒通過亞麻交易虛增2011年度利潤1600.58萬元,通過水稻交易虛增2011年度利潤3524萬元,共計5124.58萬元。

  據證監會調查,這一系列交易,均是通過北大荒的子公司北大荒鑫亞經貿有限責任公司實施。2011年11月至12月間,北大荒鑫亞向其參股公司青楓亞麻銷售亞麻時,二者串通,簽訂虛假合同,每噸加價4600元,共虛增2011年利潤1600.58萬元。同年,北大荒鑫亞還通過偽造合同的方式,在水稻銷售過程中,虛增利潤3524萬元。

  暫停上市警報解除?

  2011年年報顯示,北大荒鑫亞實現凈利潤9177.87萬元。扣除虛增利潤5124.58萬元後,其實際凈利潤應為4053.29萬元。

  昨日公告顯示,北大荒鑫亞虛增利潤,係受到上市公司方面的壓力。鑫亞的管理層接受證監會調查時稱,2011年底,時任北大荒董事長王道明、總經理丁曉楓,要求鑫亞必須完成北大荒下達的1.3億元的利潤指標。為此,鑫亞高層找到合作方青楓亞麻,“希望能把一部分以後年度的利潤挪到2011年來實現,以後再補回去”。

  同樣是為完成2011年的利潤指標,王道明請求委託銷售方忠旺糧庫,“多給鑫亞一些利潤,以後年度慢慢回補”。

  證監會認為,北大荒股份2011年亞麻銷售虛增利潤1600.58萬元以及水稻銷售虛增利潤3524萬元,導致北大荒股份2011年年報存在虛假陳述,違反了《證券法》的相關規定。

  此前北大荒一直提示稱,如果立案調查事項被認定為存在重大資訊披露違法,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並暫停上市。因此,在部分投資者看來,警告處分和50萬元的罰款,對北大荒而言,無異於一個“警報解除”的利好。

  - 專家觀點

  上市公司造假被指懲處力度不夠

  對於2011年度虛增5124.58萬元的北大荒,監管部門對該公司處以50萬元的罰款,尚不足虛增利潤款項的1%。

  對此,有法律界人士向記者表示,證監會對存在虛假陳述的上市公司的處罰力度不僅威懾力不足,反倒在一定程度對其他上市公司起到了鼓動作用。此前,連續5年虛構利潤3.4億並連續6年虧損的南紡股份,僅獲中國證監會警告,並處以50萬元罰款,對公司原董事長單曉鐘處以30萬元罰款。

  廣東奔犇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國華表示,證監會對北大荒的處罰也是根據現行《證券法》的相關規定進行的。目前《證券法》對違法者的懲處力度是不夠的,現行規定的虛假陳述懲罰上限是60萬元。

  現行《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資訊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資訊,或者所披露的資訊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三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不過,劉國華稱,證監會處罰上市公司更大的實際意義在於為相關受害投資者提供了事實依據。目前證監會對北大荒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尚未生效,建議相關投資者準備申訴材料。待證監會處罰書生效後,可以名正言順地進行民事索賠。

  證監會主席肖鋼在今年兩會期間表示,即將遞交審議的《證券法》修訂草案在提高違法成本、保護中小投資者方面作出進一步完善,草案中專門增加了“投資者保護”章節。

  劉國華稱,目前仍處在修訂中的《證券法》,要下猛藥加大投資者保護,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新京報記者 金彧

  - 背景

  説謊“慣犯”北大荒問題不斷

  作為A股“農業第一股”的北大荒近三年來成為説謊“慣犯”,被指“謊話連篇”,已被監管部門調查多次。

  6月22日晚間,北大荒披露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這並不是北大荒首次説謊受到處罰。自2012年多元化轉型以來,農業公司北大荒要進軍房地産和金融業,不斷陷入私拆借款、獨董屢屢提出反對意見、出售子公司疑雲、王亞偉概念、地租疑被侵佔等“輿論漩渦”。

  2012年開始,北大荒出現虧損,先後多次被爆出違規拆借資金,數額超過10億元。其中,有1.9億元拆借資金“不翼而飛”。

  2013年6月,又有質疑稱,北大荒涉嫌瞞報地租。根據後來的公告,共有34萬公頃的土地,不再産生地租收益,但北大荒卻從未進行過公告。

  2013年8月,在由證監會上市一部、稽查局、稽查總隊、上海專員辦聯合進行的年報專項檢查中,發現北大荒涉嫌存在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行為。

  三個月後,北大荒公告稱,公司于2013年11月7日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

  此前的2013年9月5日,北大荒收到中國證監會黑龍江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7、8、9號文件,公司因披露不及時、資訊披露與工商登記情況不符等情況受到證監會黑龍江監管局警示,並要求公司採取措施且提交整改落實的書面報告等。

  此外,北大荒混亂的財務狀況還遭到了財政部的點名批評。 新京報記者 金彧

北大荒(600598) 詳細

熱圖一覽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