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調查兩月就處罰 大連控股股民索賠一觸即發
- 發佈時間:2015-04-15 09:08:19 來源:中國日報網 責任編輯:劉小菲
又有一家上市公司因信披違規即將被罰。2015年4月10日,大連控股發佈公告稱,因未披露重大擔保事項,收到大連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投資快報》記者注意到,大連控股剛于2月9日收到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時間僅僅過去了2個月,立案調查就有了結果,證監會此次處理堪稱神速。而隨著公司行政處罰的塵埃落定,相關受損投資者也可以進行維權起訴了。
大連控股未披露重大擔保事項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大連控股于2013年7月30日對其控股股東大連大顯集團有限公司提供1.5億元人民幣擔保、對大連太平洋電子有限公司提供2億元人民幣擔保,但大連控股未在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期間的臨時報告、2013年三季度報或年報中披露上述擔保事項。
大連證監局認為,大連控股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六十三條規定,構成了該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所述違法行為。基於此,大連證監局擬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市場人士表示,上市公司因未披露重大擔保事項被罰已屢見不鮮,此前的瀘天化(000912)、寶碩股份(600155)等也是因此而被證監會處罰。在證監會“零容忍”的態度下,會有更多的違法違規行為被揪出,上市公司將會為此付出沉重的代價。
維權律師認為,相較於以前立案調查時間長,行政處罰遲遲未能下達的情況,此次證監會動作迅速,僅僅歷時2個月,就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反映了證監會對上市公司信披違規嚴厲打擊的舉措,也給投資者維權帶來了信心。
投資者欲向大連控股提起索賠
“雖然還未下達正式的處罰決定,但是根據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內容,大連控股未披露擔保事項涉及金額巨大,被處罰基本上沒有懸念。目前已有不少投資者在諮詢維權事宜,在大連證監局作出正式處罰後,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即可提起索賠。”上海市華榮律師事務所許峰律師表示。
律師分析稱,隨著廣大中小投資者維權意識的不斷增強,結合股民訴佛山照明、綠大地、寧波富邦等案件一審勝訴的情況,他們的維權積極性很高。上市公司一旦因信披違規被罰,或將面臨鉅額索賠的局面。
許峰律師告訴《投資快報》記者,根據《證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虛假陳述的司法解釋,在2013年7月30日到2015年2月10日之間買入大連控股(600747),並且在2015年2月10日之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股票受到損失的投資者,目前已經可以聯繫律師做好維權準備工作。許峰表示其已收到多位投資者的索賠材料,後續估計會有更多的投資者加入索賠隊伍。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行政處罰前,大連控股就因未按規定存放以及使用定增募集資金遭到上交所問詢。而從2月4日開始,公司因籌劃重大資産重組事項已停牌至今,此次的行政處罰或將對公司重組産生一定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