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市首家“面值”退市股*ST大控在日前被上交所終止上市後,又迎來了上交所的公開譴責。10月23日,上交所披露,*ST大控在資訊披露方面,公司有關責任人在職責履行方面存在違規事項,決定對公司及其時任董事長梁軍、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劉俊余、財務總監徐振東、獨立董事兼審計委員會召集人蘭書先予以公開譴責。
經上交所查明,2019年1月30日,*ST大控披露2018年度業績預虧公告,預計2018年度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約-2.34億至-2.81億元,與上年同期相比出現虧損。
2019年4月2日,公司披露業績預告更正公告,由於對中小投資者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對外擔保逾期及涉及訴訟事項需計提預計負債等原因,預計2018年年度實現凈利潤為-14.80億至-15.80億元。
2019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報告,2018年度公司實現凈利潤為-15.65億元。2018年經審計的實際凈利潤與2019年1月預告業績出現重大差異,實際業績與預告業績下限差異達到457%。
上交所表示,年度業績預告屬於可能影響投資者決策的重大敏感資訊,公司理應在會計年度結束後,根據會計準則對年度業績進行客觀、謹慎的估計,並就不確定性事項進行針對性風險提示。公司業績預告與實際業績出現重大差異,應當及時予以更正,但*ST大控遲至4月2日才披露業績預告更正公告。同時,公司在業績預告中未就對外擔保逾期事項及其他涉及訴訟事項計提預計負債進行風險提示,業績預告風險提示不充分、不完整,可能對投資者決策産生影響。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
(責任編輯:李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