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斌忠增持上海新梅違規遭處罰 涉嫌惡意收購
- 發佈時間:2015-01-12 00:31:19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張恒
上海新梅1月11日晚間公告,公司舉報的上海開南等六家公司涉嫌資訊披露違規、隱瞞一致行動人關係,經證監會調查已經證實。上海新梅收到了上海開南轉來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中國證監會寧波證監局告知書中稱,王斌忠涉嫌超比例持股未公告等證券違法違規一案已調查完畢,依法擬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王斌忠改正違法行為、給予警告並處以50萬元罰款。
幕後操盤者曝光
經寧波證監局查明,2013年7月至11月,王斌忠實際控制上海開南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上海騰京投資管理諮詢中心、上海升創建築裝飾設計工程中心、蘭州瑞邦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蘭州鴻祥建築裝飾材料有限公司、甘肅力行建築裝飾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嘉池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胡飛、唐才英、謝瑋、謝志瑩、何國良、聶紅、程求義、黃長印等15個證券賬戶(簡稱“上海開南賬戶組”)進行證券投資。自2013年7月18日起,上海開南賬戶組持續不斷買賣上海新梅股票。
截至2013年10月23日,上海開南賬戶組合計持有上海新梅股票2468.3萬股,佔比達5.53%,首次超過5%;截至2013年11月1日,該賬戶組合計持有上海新梅10.02%股份;截至2013年11月27日,該賬戶組合計持有上海新梅股份達14.86%。
上海開南賬戶組在2014年6月13日之前,未披露該賬戶組受同一人控制或存在一致行動關係。該賬戶組在2013年10月23日合計持有上海新梅股票首次超過5%,以及在2013年11月1日合計持有上海新梅股票10.02%時,均未按照《證券法》規定對超比例持股情況進行公告。
寧波證監局調查認定,王斌忠能夠對上海開南賬戶組進行控制、管理和使用,是該賬戶組的實際控制人和資訊披露義務人。王斌忠的行為違反了有關“舉牌”的相關資訊披露規定。
據中國證券報記者調查,王斌忠為上海瑞南企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東,也是上海開南的自然人股東。而上海瑞南集團和上海開南的法定代表每人平均為莊友才,莊友才曾一度被市場解讀為上海開南賬戶組的實際控制人。
涉嫌惡意收購
國浩律師事務所林琳律師認為,上市公司收購過程中,資訊披露義務人不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目前涉及的責任追究主要集中于警告、罰款等事後行政處罰,且處罰措施、處罰力度具有局限性。
林琳指出,上海開南及其一致行動人涉嫌違反資訊披露義務的行為,違背了公平公開透明原則,損害了上市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及潛在擬投資人的權益。上海開南及其一致行動人以逐步收購但未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的方式,形成事實上的資訊壟斷和對於股價的操縱,存在惡意收購嫌疑。應給予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東事後救濟的權利,應對違規者進行嚴厲處罰,防止類似行為再度發生。
上海新梅董秘何婧認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應該如何具體實施尚待監管層決定。市場上眾多收購方皆認真執行舉牌義務,舉牌也是讓中小股東直接獲得收購溢價的重要渠道。類似上海開南的行為侵害了全體股東利益,尤其中小股東的利益沒有得到保護,必須嚴格打擊。
2014年6月9日,上海新梅公告稱,接到蘭州鴻祥通知,該公司于6月6日與蘭州瑞邦、上海開南、上海升創、上海騰京、甘肅力行簽署《一致行動人協議》。這6名股東合計持有的股份比例達到14.23%,超過上海新梅現任大股東上海興盛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11.19%的持股比例。
雙方一度劍拔弩張,展開了對上海新梅董事會的爭奪。7月底,為一致行動人的這六家公司向上海新梅要求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在提交的16份提案中要求罷免現任董事會全部成員並改選公司董事會。在興盛集團控制下的上海新梅董事會則以已經舉報、證監會立案稽查為由,對這六家公司的提案予以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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