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銀星控股權之爭再升級:臨時股東大會取消
- 發佈時間:2014-11-15 11:27:29 來源:環球網 責任編輯:劉小菲
東方銀星股權爭奪戰持續發酵。繼連續披露豫商董事長配偶去年存在短線交易行為和證實重慶警方已經對豫商集團以涉嫌洩露內幕資訊罪、王沛等人涉嫌內幕交易罪立案偵查後,昨日晚間,東方銀星公告稱,豫商集團于11月18日即將召開的股東大會由於部分事項尚待落實,無法如期召開。故此次股東大會取消召開。
豫商集團被立案偵查 股東大會取消
此前的10月31日,中信證券發佈了關於自行召集召開河南東方銀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通知》,決定於2014年11月18日自行召集和主持東方銀星201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東方銀星董事會換屆選舉議案。
不過,東方銀星11月14日晚間發佈公告稱,由於此次股東大會係股東自行召集,部分事項尚待落實,故2014年11月18日無法如期召開,故此次股東大會取消召開。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公告,東方銀星于11月12日收到原大股東銀星集團轉來的重慶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總隊出具的《情況説明》原件及重慶市公安局《立案決定書》複印件。資料顯示,重慶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總隊10月23日已對豫商集團以涉嫌洩露內幕資訊罪、王沛等人涉嫌內幕交易罪立案偵查。
公告稱,去年7月豫商集團董事長配偶王沛短線交易了東方銀星股票,累計獲利298664.65元。在發現股東持股變動數據異常之後,東方銀星、銀星集團將相關線索交給警方處理。此後,重慶市公安局根據王沛短線交易的情況,對豫商集團、王沛等進行了立案偵查。
本週三,東方銀星連發5份公告,就上市公司及豫商集團實際控制人對監管部門的監管關注函落實情況予以説明。值得一提的是,在公告中對豫商集團是否被立案偵查,豫商集團與上市公司東方銀星各執一詞。
東方銀星表示,豫商集團在收購東方銀星股票過程中涉嫌證券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已依法對豫商集團以涉嫌洩露內幕資訊罪立案偵查,對自然人王沛以涉嫌內幕交易罪立案偵查。基於此,東方銀星認為,法規顯示收購人最近三年涉嫌有重大違法行為的,不得收購上市公司。
這一點,東方銀星方面在昨日對東方財富網再次強調:“豫商集團不符合收購上市公司的條件。”
值得指出的是,豫商集團此前表示,已于11月10日聯繫東方銀星董秘辦公室,請東方銀星儘快提供公司財務賬號,以便將王沛上述股票買賣的所得收益合計29.87萬元上繳。
對此,溫泉昨日表示,“根據上市公司交易規則和證券法的規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管及股東存在短線交易行為的錢歸上市公司所有。但現在存在一些問題,首先,王沛怎麼來認定,算不算公司的股東,需要一個依據,因為上市公司收款室需要憑證的。另外就是交款的標準,我們是認為她(指王沛)是涉嫌內幕交易,但他(豫商集團)認為是短線交易,這兩個不同的行為決定了王沛到底應該給上市公司繳多少錢。”
雙方對增持目看法不一
目前,豫商集團和銀星集團目前持股的比例均為29.9999%。對於出現這種兩大股東對峙的局面,東方銀星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溫泉也表示很無奈。他説,事件還要追溯至2013年5月,“我們當時看到公司股價出現了一波淩厲的行情,就去翻閱了股東名冊,當時就注意到了豫商集團。”據溫泉介紹,豫商集團當時的持股比例接近5%。“而就在6月份,他們才第一次舉牌。”
銀星集團副總裁馬軍也對東方財富網表示,“我們當時也並未發現豫商集團在大量買入,直到一下子突然達到了5%。”
在首次舉牌後兩個月的時間裏,豫商集團再次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將持股比例大幅提高到20%,並在權益變動報告書中坦言不排除繼續買入的可能。
這一次,銀星集團再也坐不住了。銀星集團當機立斷,與重慶塞尼置業、商丘天祥商貿分別簽署了一致行動人協議,約定銀星智業與塞尼置業、天祥貿易在股東大會時保持一致行動。按照當時兩家公司的持股數量計算,銀星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的持股比例合計達到29.4%,一下子與豫商集團的持股差距拉開。
但是,豫商集團也並未就此停手。今年3月,豫商集團又進一步增持東方銀星股份。8月,在東方銀星復牌之後,豫商集團又繼續增持,並將持股數量提升至近30%。
面對豫商集團的攻勢,銀星集團也不甘示弱,與一致行動人將持續比例提高到29.9999%,這一持股比例與豫商集團一致。這也是A股史上較為罕見的上市公司兩大股東持股比例都達到29.9999%,且極度接近30%的要約紅線。
至於豫商集團大量買入的目的,馬軍稱,“我們初次與豫商集團溝通時,他們表示增持只是對東方銀星的一次投資,但後來我們感覺他們的目的並不僅僅是這些。”
“根據豫商集團一系列的動作來看,我們認為,他們(指豫商集團)除了想在二級市場中賺取利潤以外,還想控制上市公司。”馬軍説。
溫泉也對東方財富網表示,“豫商集團的這種行為就是惡意收購。”此外,溫泉表示,豫商集團稱召集臨時股東大會只是行使股東權利,與收購上市公司不存在直接關係的説法也是狡辯。“開股東大會是推選董事,假設這些董事進入上市公司,對上市公司就會形成實際的控制,已經控制了上市公司還不叫收購上市公司嗎?”
銀星集團稱希望雙方好好溝通
對於目前這種對峙的局面,雙方都表示過,未來不排除通過要約收購方式繼續增持。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收購人持有一個上市公司的股份達到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時,繼續增持股份的,應當採取要約方式進行,發出全面要約或者部分要約。
不過,業內分析人士表示:“兩個股東這樣明爭暗鬥,其實對廣大的中小股東都沒有好處。如果某一方突然不想再玩了,大量減持撤退東方銀星,公司的股價勢必會出現持續大幅跳水,因為東方銀星基本面並不支援該公司目前的股價,如此一來,在高位介入的中小股東可能會被深深套住;如果雙方還是繼續爭鬥,不斷加倉增持,東方銀星的股價或許還會再上漲,但一旦瀕臨退市,對所有股東都沒有好處。”
同信證券分析師胡紅偉表示,“東方銀星與銀星集團如此看重此次立案偵查,主要是希望借此阻攔豫商集團入主公司。該股基本面雖然差,但是市值很小,是一個不錯的殼資源,因此雙方都不願意輕易放棄控股權,短期看在股權之爭未明瞭之前,該股不會連續大跌,後市有望維持震蕩。”
作為大股東的代表,銀星集團副總裁馬軍表示,“從上市公司發展生存的角度,我們希望豫商集團能夠坐下來和我們好好溝通,共同來支援上市公司重組,這樣對兩大股東都有好處,但要是一直這樣鬥爭下去,不光我們大股東會有損失,對廣大中小投資者來説也是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