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正式發佈試點辦法 滬港通允許融資融券
- 發佈時間:2014-09-27 07:47:00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張少雷
備受市場期待的滬港通正式進入讀秒階段。昨天,上交所正式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試點辦法》,同時發佈了《上海證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指引》等配套規則。上交所有關人士表示,以《試點辦法》等系列規則的發佈為標誌,滬港通規則體系已經基本齊備,但滬港通的開通時間還有待確定。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昨天也表態,證監會本週已經對滬港通準備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
>>試點辦法
個人門檻定為50萬元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昨天表示,雖然滬港通規則體系已經基本齊備,但目前並沒有具體時間表,後續上交所還將就滬股通網路投票、滬股通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等事項發佈相關規則。
根據中國證監會和香港證監會的《聯合公告》,“試點初期,香港證監會要求參與港股通的境內投資者僅限于機構投資者及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餘額合計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的個人投資者。”
記者注意到,雖然有投資者質疑該門檻設置的公平性,但在昨天發佈的上交所《港股通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指引》收錄了這一要求。
50萬元門檻,將大量境內個人投資者擋在了滬港通門外。不過,就在9月24日,香港證監會有關人士明確表示,隨著滬港通市場發展逐漸成熟,預期內地投資者賬戶資産最少有50萬元才可經港股通買港股的相關限制將會放寬。
>>亮點分析
1
允許融資融券
據上交所方面介紹,滬港通允許融資融券是《試點辦法》修改過程中的最大變化。在允許滬股通投資者在香港市場開展滬股通股票保證金交易(類似于內地的融資業務)、股票借貸和擔保賣空(類似于內地的融券業務)的前提下,《試點辦法》明確,滬股通“融資融券”標的應當屬於上交所市場融資融券交易的標的證券範圍,擔保賣空價格不得低於最新成交價,並對擔保賣空比例限制、暫停保證金交易和擔保賣空等事項作出了規定,明確了與此相關的四種非交易過戶情形。
同時,《試點辦法》刪除了徵求意見稿中關於港股通禁止融資融券的規定,明確港股通融資融券相關事宜“另行規定”。由此,港股通融資融券的業務空間也將被打開。
2
不再禁止配股
除此之外,在徵求意見稿中未被允許的滬港通配股,也在《試點辦法》中得到了原則支援,徵求意見稿中“滬港通暫不提供股份發行認購服務”的條款隨之刪除。
《試點辦法》明確,上交所上市公司經監管機構批准向滬股通投資者配股的,由香港結算作為名義持有人參與認購,並適用現行有關股份發行認購的規定;聯交所上市公司經監管機構批准向港股通投資者供股、公開配售的,港股通投資者參與認購的具體事宜按中國證監會、中國結算的相關規定執行。事實上,該問題也受到滬港市場投資者的廣泛關注。
上交所方面強調,儘管配股涉及發行問題,可能增加試點工作的複雜性,但考慮到禁止配股可能影響股東權益,故兩地監管部門和交易所還是從維護投資者利益的角度出發,在正式發佈的規則中增加了配股相關規定。
3
交易方式留空間
記者注意到,《試點辦法》的另外一個亮點還在交易方式、訂單類型與申報內容等方面,從有利於滿足投資者多樣性需求,有利於提高市場效率的角度出發,預留了優化空間。
例如,滬股通方面,將原有的“採用競價交易方式、暫不支援大宗交易”改為“採用競價交易方式、本所另有規定的除外”,“只能採用限價申報、暫不支援市價委託”改為“採用限價申報,本所另有規定的除外”。港股通新增關於碎股交易方式規定,並細化了不同交易時段的委託類型安排。
4
嚴禁惡意佔額度
在監管方面,《試點辦法》對前期社會高度關注的惡意佔用額度問題作出了積極響應,新增了相關條款,明確滬港通投資者“不得通過低價大額買入申報等方式惡意佔用額度,影響額度控制”。
同樣比較引人關注的是,為防止風險的跨境傳遞,保障滬港通平穩安全運作,《試點辦法》完善了關於交易異常情況處理的有關規定,對滬股通、港股通可能發生的交易異常情況的處置措施、市場公告等事項作出了細化明確。
此外,為更好地防範和監管滬港通中的跨境違規行為,上交所和聯交所經協商建立了自律監管協作機制,在《試點辦法》中有所體現,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在違規行為調查方面。成交地交易所發現涉嫌違規行為的,可以提請對方交易所對其會員或者參與者採取適當的調查措施。二是在違規行為處分方面,成交地交易所認定違規行為後,可以提請對方交易所對其會員或者參與者實施相應的監管措施或者紀律處分。
>>準備情況
技術系統準備就緒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在昨天下午召開的發佈會上表示,本週,證監會對滬港通準備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此次檢查內容包括滬港通規則及管理制度、技術系統、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和投資者教育、風險管理、應急準備等方面。檢查組聽取了相關方面滬港通業務準備情況的彙報,查閱了相關文件、記錄、測試數據、工作方案、業務流程等,通過現場演示及實地體驗,檢查滬港通交易結算各業務環節。
從檢查結果看,有關各方的業務方案比較成熟,相關規則體系、業務流程基本定型,技術系統準備就緒。國慶節之後,還要進行滬港聯網實盤模擬測試、投資者開通交易許可權、市場風險揭示和規則宣傳等滬港通啟動準備工作。
>>專家解讀
“主場原則”得到體現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表示,在兩地之間規則不同的情況下,滬港通設計的“主場原則”再次體現了作用。在滬股通中,為防範在香港市場開展的滬股通股票保證金交易、股票借貸和擔保賣空行為造成內地市場波動,上交所參照內地市場的融資融券制度,在《試點辦法》中從監管交易申報的角度對保證金交易和擔保賣空的標的、擔保賣空的提價規則和比例限制、暫停保證金交易和擔保賣空等事項作出了規定,並與聯交所協商明確了一系列監管要求,將在交易通協議中約定並在聯交所規則中予以體現。滬股通的“融資融券”路徑已經打通,港股通的融資融券想像空間也被打開。
投資者應防範五大風險
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林義相表示,由於滬港兩地市場存在諸多差異,許多在內地市場適用的投資邏輯在香港市場可能並不適用,內地投資者在投資港股時需要更多關注5方面的風險:包括企業經營情況與投資風險、部分港股流動性較差可能帶來的風險、投資低價股可能面臨風險、無單日漲跌幅限制可能給投資者帶來更大的短線風險、成熟的做空機制使得高估值股票及造假公司股價有較大下行風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