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港通包括滬股通和港股通。 滬股通是指投資者委託香港經紀商,經由香港聯合交易所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進行申報,買賣規定範圍內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是指投資者委託內地證券公司,經由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香港聯合交易所進行申報,買賣規定範圍內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詳細]
據滬港交易所數據顯示,昨日,港股通每日105億元額度已全數用盡。 [詳細]
內地資金南下吸納港股的熱度持續發酵,對於港股通額度連續兩日用盡,昨日,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表示,監管當局一直密切關注市場發展,會在適當時機考慮擴容。 [詳細]
2007年天津嘗試推出“港股直通車”,引起國內爭議,後無限期推遲。
2009年國務院19號文件提出適時推出國際板,引入國際股票,未有實質性進展。
2014年4月10日中國證監會和香港證監會發佈聯合公告,將在6個月內推出“滬港通機”試點。
2014年6月13日中國證監會發佈《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若干規定》。
2014年8月11日上海證券交易所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組織市場進行港股通全天候測試環境聯合測試。
2014年9月26日上交所發佈《滬港通試點辦法》、《港股通投資者適當性知音》等規則。[詳細]
港股通方面,內地投資者可投資的港股包括恒生綜合大型股指數、恒生綜合中型股指數成份股以及不在前述指數成份股內但有股票同時在上交所和聯交所上市的發行人的H股,其中前述指數成份股內發行人同時在上交所以外的內地證券交易所上市的H股除外。根據聯交所披露的標的名單,截至4月11日,共有266隻股票可供投資。
滬股通方面,標的範圍包括上證180指數及上證380指數成份股以及不在上述指數成份股內但有股票同時在上交所和聯交所上市的發行人的滬股,其中被納入風險警示板的除外。[詳細]
根據徵求意見稿給出的計算公式,3000億元、2500億元的滬股通、港股通總額度,以及130億元、105億元的滬股通、港股通每日額度,均按買入賣出抵消之後的凈軋差計算,這意味著滬港通支援的實際成交額可以超過額度本身。需要注意的是,在連續競價階段當每日可用額度使用完畢時,雙方交易所將停止接受當日後續的買單申報,但仍將接受賣單申報。也就是説,滿額的情況下停買不停賣。[詳細]
舉例來説,當香港市場因耶誕節休市時,港股通無法交易;當內地休假滬市休市,而香港市場照常開市時,港股通同樣是無法交易的。也就是説,滬港通的交易日必須安排在兩地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詳細]
交易結算活動遵守交易結算發生地市場的規定及業務規則。上市公司將繼續受上市地上市規則及其他規定的監管。滬港通僅在滬港兩地均為交易日且能夠滿足結算安排時開通。[詳細]
徵求意見稿重申了《聯合公告》中香港證監會對港股通個人投資者設置的門檻,即“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餘額合計不低於人民幣五十萬元”,同時增加了一個細節要求,即相關個人投資者需“具備港股通股票交易和外匯風險管理的基礎知識,通過本所會員測試”。[詳細]
滬港通遵循兩地市場現行的交易結演算法律法規和運作模式,中國結算、香港結算採取直連的跨境結算方式,相互成為對方的結算參與人,為滬港通提供相應的結算服務。[詳細]
【有利於增強我國資本市場的綜合實力】
滬港通可以深化交流合作,擴大兩地投資者的投資渠道,提升市場競爭力。[詳細]
【有利於鞏固上海和香港兩個金融中心地位】
滬港通有助於提高上海及香港兩地市場對國際投資者的吸引力,有利於改善上海市場的投資者結構,進一步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同時有利於香港發展成為內地投資者重要的境外投資市場,鞏固和提升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詳細]
【有利於推動人民幣國際化】
滬港通既可方便內地投資者直接使用人民幣投資香港市場,也可增加境外人民幣資金的投資渠道,便利人民幣在兩地的有序流動。[詳細]
【積極增強兩地跨境監管和執法合作】
兩地證券監管機構將各自採取所有必要措施,以確保雙方為保障投資者利益之目的,在滬港通下建立有效機制,及時應對各自或雙方市場出現的違法行為。兩地監管機構將改進目前的雙邊監管合作安排,加強以下方面之執法合作:完善違法違規線索發現的通報共用機制;有效調查合作以打擊虛假陳述、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等跨境違法違規行為;雙方執法交流與培訓;提高跨境執法合作水準。[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