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權程式化交易須報備
- 發佈時間:2015-01-14 02:22:27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張恒
根據上交所13日發佈的相關業務指南,期權交易中的程式化交易實行報備制度,各期權經營機構須事先向上交所上報自身或客戶計劃使用或已經使用的程式交易軟體及賬戶相關資訊。
為明確股票期權具體業務辦理流程、指導期權經營機構順利開展股票期權業務、有效防範期權業務風險,上交所13日發佈《證券公司股票期權業務指南》、《證券公司股票期權業務風險控制指南》、《股票期權做市商業務指南》、《期貨公司參與股票期權業務指南》、《期貨公司股票期權業務風險控制指南》等5項股票期權配套業務指南。
根據《股票期權做市商業務指南》,上交所期權交易採用在競價交易制度下引入競爭性做市商的混合交易制度。為促進優勝劣汰,上交所股票期權做市商制度實行末位淘汰機制,即在單個合約品種做市情況年度評價排名中處於末位20%的做市商,將失去繼續承擔對該合約品種做市的資格。(周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