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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證券A股上市蒙陰雲 一年兩曝擦邊非法集資

  • 發佈時間:2016-04-18 07:0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李喬宇

  齊魯證券更名為中泰證券後,終於進入IPO衝刺期。而此時,傳出海通證券現任副總裁、首席經濟學家李迅雷、海通證券首席分析師姜超加盟中泰證券。隨後,李迅雷否認並稱傳言“與事實不符”。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泰證券各業務線條大力擴張外,一款名為“齊魯證券渤海36號定向資管投資基金-杭州生態圈擴建工程項目”的理財産品陷入違約風波。目前産品發行方由於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已被警方控制。而中泰證券也緊急聲明,“公司未發行過相關理財産品,也從未參與過該産品的管理。”

  不僅如此,前員工彭晨在任職期間牽頭髮起私募産品,因期後無法兌付,涉及資金達1.6億元,遂被客戶舉報。最終被起訴的罪名是個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目前該案正在審理過程中。

  一年內中泰證券兩次被曝與非法集資案沾邊。對此,中國經濟網郵件採訪中泰證券,截止發稿,未收到任何回復。

  人才挖角與儲備成擴張著力點

  據中國經營報報道,更名為中泰證券的券商齊魯證券終於進入IPO衝刺期,其IPO申請獲受理、預披露正式公示。與此同時,海通證券現任副總裁、首席經濟學家李迅雷、海通證券首席分析師姜超加盟中泰證券的傳聞再起。不過,這被李迅雷否認。據媒體報道,李迅雷稱傳言“與事實不符”。

  此二每人平均是海通證券研究所的“頂梁柱”。李迅雷從業20載,在業內享有盛名,其先後在國泰君安研究所任重要職務,轉投海通後升任副總裁。姜超2006年進入國泰君安研究所,在債券、宏觀方向頗受買方市場的認可,長期穩居新財富榜單。

  最新的一項人事變動顯示,“QFII一姐”陸培麗日前轉投中泰證券控股子公司、齊魯證券資産管理公司,任全球投資與資産配置部總經理。

  早在2014年,還未更名的齊魯證券就加快了發展速度,人才挖角與儲備成為其擴張的重要著力點。

  除了原國泰君安資管CEO章飚、上海證券副總裁黃華外,齊魯證券還從中信證券挖來了一位投行高管,從東方、平安以及國金證券分別挖來新財富分析師曾朵紅、林照天、毛崢嶸、蘇超,同時引進有美林證券工作背景的陳善綱出任財富管理總監。

  理財産品發行方涉嫌非法集資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近期,一款名為“齊魯證券渤海36號定向資管投資基金-杭州生態圈擴建工程項目”的理財産品(下稱“渤海36號理財産品”)陷入違約風波。該理財産品投資期限12個月,預期年化收益率為12.3%,預計募資規模4.5億元。

  據悉,此産品發行方——上海譽銀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稱“譽銀基金”)、或有發行方——齊魯證券(現改名中泰證券),産品融資方——浙江登峰交通集團有限公司(下稱“登峰集團”)。

  然而,令投資者沒料到的是,一年後,該産品隨即出現兌付風險。

  一方面中泰證券宣稱自己並非渤海36號理財産品的發行機構,而是譽銀基金無故借用其名義進行銷售;另一方面産品融資方登峰集團在2015年底破産,令本金追討變得更加艱難。目前産品發行方譽銀基金相關高管由於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已被警方控制。

  投資者還發現,這款理財産品資金用途方面存在不少模糊地帶。比如登峰集團承認譽銀基金通過民生銀行上海分行委託貸款,向其提供2.05億元資金,但投資者核實發現,渤海36號理財産品實際募資額超過2.7億元,其中約6500萬元資金流向何處,不得而知。

  據登峰集團債權管理人稱,當前公司總資産為44億元,且總負債與對外擔保債權暫時不便透露,理財産資金流向也成為一個謎團。

  但當時與齊魯證券簽訂定向資管計劃合同時,資金並未到賬,合同並未生效成立,而且當時委託人並非是合夥基金,是基金管理人上海譽銀

  在該産品的實際運作中,上海譽銀雖訂立過定向資管合同,但委託資金卻自始至終未打入齊魯資管的定向賬戶,最終導致上述合同未成立。

  這或意味著,渤海36號原本計劃的“有限合夥-定向資管-委託貸款”結構在現實運作中出現了“斷層”,即上海譽銀單方面繞開齊魯資管,擅自運用理財資金向登峰集團發放了委託貸款。

  因兌付問題,部分投資者向山東省證監局投訴,要求中泰證券履行産品管理人職責,對違約産品剛性兌付。相關部門隨即要求中泰證券對此做出解釋。

  前員工涉嫌非法集資1.61億

  據新京報報道,2015年7月13日,齊魯證券前員工彭晨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在萊蕪市鋼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對於公訴人的指控,彭晨全盤否認。

  43歲的彭晨2012年加入齊魯證券零售業務部,任該部門副總經理。2014年初他從齊魯證券辭職,辭職不久,便被山東銀山公安局帶走調查。彭晨被帶走與其任職期間牽頭髮起私募産品有關,該私募産品到期後無法兌付,涉及資金達1.6億元,遂被客戶舉報。

  引發關注的是,彭晨在被帶走前夕向媒體爆料,自己牽頭私募産品是職務行為,卻被齊魯證券推出來“揹黑鍋”,並將會議紀要等部分證據提供給媒體。齊魯證券則堅稱公司不知情,彭晨為個人行為。

  2015年7月13日,彭晨最終被起訴的罪名是個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對此,彭晨及其代理律師袁軍並不認可,他們堅稱彭晨為職務行為,要求法庭建議檢察院補充起訴齊魯證券,法院當庭回復審查證據之後再做判斷。7月14日,齊魯證券內部人士回復記者稱,目前該案正在審理過程中,相關進展也還需要與公司法務溝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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