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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轉型與金融監管改革

  • 發佈時間:2016-03-05 00:31:13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張鵬

  在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面臨“三去一降一補”艱巨任務的大背景下,在利率市場化快速推進之際,央行不僅需要在貨幣政策的目標和工具選擇上進行調整和創新,並且在參與改革和完善現行金融監管框架過程中地位和作用也大為突出。由鄧海清、陳曦合著的《再造央行4.0 ——新常態下的中國金融改革頂層設計》一書,即從中國央行的角度,梳理和論述了中國應該如何適應和引領經濟新常態,同時也開始了自上而下的央行轉型再造問題,從而提出了第四代央行(即“央行4.0”)的概念和內涵,為我國央行轉型和金融監管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參考和借鑒價值。

  在本書中,“央行4.0”可以總結為六個方面的要點特徵。第一,由於中央政府是從長遠觀點出發制定政策的,央行保持政府獨立性的必要性很低,“央行應獨立於財政而非國務院”。第二,中國應該堅持貨幣政策最終目標的多重目標制,即增長、就業、通脹和金融穩定。第三,鋻於中國金融混業經營已成事實以及國際金融危機的經驗教訓,中國央行應當實現貨幣政策權和監管權的統一。第四,為了實現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由數量型向價格型的轉變,央行應逐步確定基準利率和相應的利率走廊,培育建立在基準利率基礎上的反映期限利差和信用利差的收益率曲線。第五,建設市場化金融基礎設施,為實現利率市場化創造必要條件。第六,央行必須做好準備迎接大數據時代。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十三五”規劃建議把改革目前的金融監管框架提高到戰略高度,近期也引發了日益激烈的論戰,而作者的觀點比較新穎,具有建設性的啟發意義。目前對於現有金融監管框架的改革方案大致有以下三種途徑:第一是強調把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做實,比如在國家層面成立金融穩定委員會,從更高層面協調“一行三會”;第二是將“三會”監管權統一,成立綜合監管機構;第三是仿傚危機後國際上央行改革最新經驗,將“三會”併入央行,採取“超級央行”模式。作者主張央行貨幣政策權和監管權的統一,看似傾向於支援所謂“超級央行”模式,但意在重新分配不同類別銀行的監管權,而非大部制改革意義上的“一行一會”模式或“一行三會”合併為“超級央行”模式,實際上是第一種模式的具體化,從操作難度上來説也是相對非常可行的。

  “就我們目前所處的發展階段來看,讓央行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進行監管可能是利大於弊,政策性金融機構則應從金融監管中分離出來,專門由政府職能部門指導和監管,而針對腐敗行為,由國家審計機構定期或不定期地專門審計(稽核)監督。在目前金融創新活躍和金融風險頻發階段,需要一個類似西方國家的金融穩定委員會,以保證監管部門的資訊準確及時共用,同時提高風險處置的效率和保證央行的權威性。另外,將金融控股集團納入央行監管範疇,由央行對其財務狀況、資本充足、關聯交易、風險集中度、利益衝突等實施持續監督管理,明確人民銀行在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出現經營危機時的救助責任,確保金融監管和金融救助的一致性。”

  需要商榷的是,如果基於作者“央行4.0”的理論假定,央行在供給側改革背景下的貨幣政策動作選擇有時是頗值得玩味的。譬如,央行自2016年3月1日起普遍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以保持金融體系流動性合理充裕,引導貨幣信貸平穩適度增長,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營造適宜的貨幣金融環境。”從當下資産價格猛漲的時點來説,央行可用的新型貨幣寬鬆操作工具並不少,並且貨幣寬鬆並非供給側改革所必須的前置條件,央行此時優先維護金融穩定和金融安全的貨幣政策目標對於供給側改革意義更大。從這個意義上説,央行轉型其實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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