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細化資産支援證券掛牌轉讓條件
- 發佈時間:2014-11-26 00:56:16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深交所近日發佈《深圳證券交易所資産證券化業務指引》(2014年修訂),以適應資産證券化業務行政審批取消後,證監會對資産證券化業務法律適用和監管規則做出的相應調整。
此次業務規則調整主要包括:細化掛牌轉讓條件,明確要求管理人在資産支援證券發行前向深交所申請確認是否符合掛牌轉讓條件;明確産品掛牌要求,對基礎資産轉讓、附屬擔保權益轉讓和現金流預測等重要環節提出明確的掛牌要求;強化投資者適當管理,明確合格投資者的範圍;突出資訊披露監管,明確掛牌初始資訊、跟蹤評級資訊等披露要求,充分揭示風險;為便於投資者了解熟悉資産支援證券轉讓機制,將深交所其他業務規則中有關資産支援證券轉讓的規定一併納入業務指引。(張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