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稻葵:集體土地建保障房要明確定位及收益權等
- 中國網 www.china.com.cn 2012-03-07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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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3月7日訊 全國政協于3月7日16時15分在梅地亞兩會新聞中心舉行主題為“政協委員談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的記者會,對於在集體土地上建設保障房的資金問題,全國政協委員李稻葵指出,要明確定位、收益權、管理三方面。
李稻葵認為,在集體土地上建保障性住房,首先定位要準,這個保障性住房給誰住,如果是給清華大學青年教師住的話,以後房租增長一點,隨著整個經濟的發展是有可能的。建設者以後的收入相對於今天的建設成本而言是能夠有投資回報的,因為的土地是集體的,不用經過拍賣的形式,土地的成本是零。
二是未來的收益權要講清楚,未來的房租歸誰,要明確集體、地方政府、投資者各佔多少,把産權和收益講清楚,再去引入社會資金就會相對比較容易。
三是管理方面一定要社會化、市場化,根據在其他領域的調研經驗,如果這樣的保障性住房完全由政府的某一個部門進行日常管理,往往會引起很多矛盾,效率也不見得是高的,可以引入社會招標的形式,通過招標形式引入一些公司運作的機構,來搞物業管理、日常房租的收費等等方面的管理。
因此,在集體土地上建設保障房,定位清楚、權益清楚、管理要社會化市場化這三點恐怕繞不過去。
- 來源:中國網
- 編輯:王文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