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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4日 星期天

如何增強CPI的“幸福感”

  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把“保持物價總水準基本穩定”列為 2012年主要任務的第二項,足見物價形勢對於經濟全局和民生的重要性。就今年居民消費價格漲幅控制在4%左右的目標,溫總理特別指出,這是綜合考慮了輸入性通脹因素、要素成本上升影響以及居民承受能力,也為價格改革預留一定空間。

  去年以來,為了遏制物價上漲過快的趨勢,政府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階段性成效。發改委近日表示,今年價格總水準運作態勢將明顯好于去年,全年CPI漲幅可能明顯低於去年。處於經濟轉型階段和加深國際化進程中的中國,如何把控好物價波動的局勢,能否採取措施提升人們對於CPI的幸福感,備受關注。

  我國物價波動受到內外多重因素影響,一方面,農産品供需矛盾和季節性因素有時會加劇CPI波動;另一方面,國際市場輸入的因素不可忽視,並且長期化。同時,國內價格體系改革也需要適時加快推進。這就容易造成改革策略與公眾預期的衝突,需要認真謀劃、科學佈局和謹慎操作,努力將改革對各方面的影響控制在最小限度內。否則,就不僅不能提高人民的福祉,還可能增加發展的成本。

  在基本生活資料價格漲幅趨穩的基礎上,今年將擇機開展水、油、氣、煤四大項資源能源産品價格的改革。短期看,這些改革會部分提升消費價格,形成壓力;長期看,卻可以理順價格體系,為經濟穩定運作、提高中國經濟競爭力提供機制保障。

  電價改革主要是開展競價上網和直接交易試點,加強對電網企業的成本約束,組織落實好各地居民階梯電價實施方案;油價改革主要是完善價格形成機制,縮短調價週期;天然氣價格改革先在廣東、廣西試點,適當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價格關係;煤炭價格改革要在承受能力和替代産品比價關係中間找到平衡。今年還將完善農業用水價格政策,試點垃圾、污水等方面的環保收費改革。

  推進能源資源産品價格的改革,是為理順價格關係,讓市場機制發揮作用,不能簡單地等同於“漲價”。但由於我們過去長期實行“低物價、低收入、低消費”的模式,資源能源價格壓得比較低。現在要改,就必然表現為做“加法”多一些,做“減法”少一些。為此,就要考慮公眾的承受能力,考慮不同企業的承受能力,對低收入人群給予政策性補貼。

  目前,我國石油對外依存度達到57.5%、鐵礦石的進口依存度超過65%、天然氣對外依存度超過15%。這一現實情況決定了,這三大資源的價格調整要充分考慮國際市場因素。要把這種“被迫接軌”與“主動參與國際價格體系”結合起來。

  在價格改革做“加法”的同時,要把工資收入改革、社保體系建設的“加法”同時做起來。要切實提高人們生活的安全感,在教育、醫療、一般住房需求上,加大供給,完善制度。在居民可支配收入方面,制定切實可行的增長規劃。兩個“加法”並舉,是提高CPI幸福感的根本所在。

  • 來源:東方網 作者:董少鵬
  • 編輯:徐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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