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翔浩:建議公示商超收費項目與標準
- 中國網 www.china.com.cn 2012-03-06 22:53
- 列印 | 轉發 | 評論
中國網3月6日訊(記者 馬藝文)全國人大代表、湖南金浩茶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劉翔浩日前在京表示,超市等零售企業憑藉優勢經營和壟斷地位,坐地收錢向中小供應商收取進場費等行為,直接推高了商品零售價格,增加了消費者的負擔,建議採取公示商超收費項目與標準等辦法,治理亂收費現象。
劉翔浩表示,近年來,持續上漲的物價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而超市等零售企業憑藉優勢經營和壟斷地位,坐地收錢向中小供應商收取進場費等行為,直接推高了商品零售價格,增加了消費者的負擔。長此以往,將會使整個産銷過程陷入惡性迴圈。
劉翔浩建議從以下三方面入手,治理我國商超業亂收費亂象:一是統一零售商超亂收費行為的執法主體,加強監督執法。設立專門的投訴監督部門,改變目前供貨商被零售商超亂收費投訴無門的情況。並且,提高對零售商超亂收費行為的行政處罰標準,使其對零售商超産生足夠的威懾作用,並通過嚴格執法來確保零售商超與供應商的共贏發展。
同時,各地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組織建立一個由政府相關主管部門、商超企業代表,以及供應商代表組成的商超公平交易委員會,由這個委員會定期召開協調會議,聽取商超企業的收費情況報告,聽取供應商代表提交的商超經營狀況彙報和建議,審議和確立商超企業對現有供應商的收費項目和標準的調整,審議和確立商超企業對新的供應商的收費項目和標準的申請。上述協調會議內容及決定,應向相關政府部門報告或備案,並將適合公佈的內容提供給當地媒體,以便通告給本地消費者。
二是公示商超收費項目與標準。採取公示商超收費項目與標準的折中規範辦法,有利於切實解決當前商超連鎖企業亂收費越演越烈的狀況。除了公示項目與標準之外的收費,供應商理應拒絕繳納,並嚴禁商超企業收取。
三是扶小限大,促進零售流通渠道均衡發展。有關政府部門在整頓、規範大型零售企業違規亂收費的同時,著意考慮如何為更多中小型零售企業的生存與發展創造條件。無論是國外還是國內,市場經濟的實踐已經告訴我們,充分的市場競爭是可以消除壟斷的,也完全可以消除那些不合理的進場費。
- 來源:中國網
- 編輯:聞育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