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種業是農業現代化的核心和關鍵,發展現代種業要匯聚企業、政府、科技和資本等各方力量,尤其要為種子企業插上資本的翅膀。
近日,農業部副部長余欣榮在京主持召開“以資本為動力加速種業轉型升級”座談會,邀請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資委、證監會等部門有關同志參加,聽取了隆平高科、中種集團、墾豐種業、荃銀高科等龍頭種企主要負責人對上市融資、兼併重組、做大做強的意見建議,共同研究資本助力種業發展相關政策。
種業與資本的結合有哪些具體訴求?面臨哪些障礙?又該如何破解?本報記者採訪了十余家種業企業負責人,以專題報道形式推出,供讀者及有關部門參考。
資本與種業的結合,著力點應更多地放在做強種業上,放在種業龍頭企業上。
——中信現代農業投資公司總經理毛長青
借力資本打造種業航母
資本是現代社會生産要素中最活躍的部分,它帶給企業的不僅僅是金錢,更多的還有資本市場對企業管理的規範化。發展現代種業,資本不可或缺。
資本與種業的結合,著力點應更多地放在做強種業上,放在種業龍頭企業上。資本的使用上不能撒胡椒面,應鼓勵有核心競爭力的種企到資本市場上市融資。
資本與種企的結合,應主要用於兼併重組和海外合作上。民族種業發展到當前階段,已經到了整合期,需要種業航母的出現。中信現代農業成為隆平高科第一大股東之後,也是沿著這樣的思路在做的。
對加速資本與種企的結合,我有3個建議:一是希望證監會在審核企業兼併重組過程中,開闢一個針對種業的綠色通道,簡化審批過程。二是考慮到種業的行業特殊性,建議證監會三個審核委員會中增加農業專家。三是理解種企在資訊披露方面的特殊性。
淡化短期的利潤指標要求,強化科研創新等方面的成長性、領先性指標要求。
——中種集團副總經理田冰川
推動科企在股權層面合作
發展現代種業,重點是發展以企業為主體的商業化育種體系,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各項指標顯示,近幾年民族種業發展迅速。産業演進到當前階段,確實需要資本的力量、資本的手段來進一步推動轉型升級。
農作物種業是基礎性、戰略性核心産業,生物育種又是戰略新興産業,具有投入大,週期長,利潤率較高等行業屬性和特點。考慮到種業的産業定位和市場性、公益性特徵,建議政策上支援種業企業,尤其是科技型生物育種企業在資本市場優先排隊上市;在可能的情況下,淡化短期的利潤指標要求,強化科研創新等方面的成長性、領先性指標要求,以更符合現代種業的産業特徵。
當前,國際種業巨頭間的並購重組正在深刻地改變行業競爭格局,這些重組主要通過資本市場完成。對民族種企而言,企業間的兼併重組需要充分借助資本的力量、市場的力量。
我的另一個建議是通過體制機制創新,解決科企間深層合作所面臨的問題。在科研單位權益改革的基礎上,能否再進一步,通過權益的資本化,以託管或者共投共管的方式,實現企業和科研單位在股權層面的更順暢、更直接合作,值得深入研究。
支援種業跨區域的兼併重組,包括全國性企業對區域性企業的兼併重組,並將該類重組與各地打造本區域優勢龍頭企業的舉措有機結合起來。
——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務副總裁彭光劍
以資本為紐帶連接科企
隆平高科1999年成立,2000年上市,2004年成為民營控股上市種業企業,在其發展過程中充分體現了市場化機制和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優越性。2014年中信集團依據戰略發展需求,歷時一年多成為隆平高科第一大股東,扛起中國種業發展和整合的大旗,成為上市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面旗幟,緩解了當前我國科研院所佔主導地位的整合難題。必須看到,國家不可能將各類型的種子企業全都培育起來,需要將政府的力量與市場的力量結合起來。國家層面有必要集中力量培育的主要是國家級種業公司和部分專業化龍頭企業,扶優扶強、做大做強。因此企業兼併重組,主要應以優勢龍頭企業為主體。
實施戰略性、跨區域性兼併重組給予綠色通道。種業作物品種覆蓋廣、地域性特徵明顯,隆平高科靠募集的資金通過內生增長很難達到快速發展,也難以短期內培養出有特色的種業人才。應鼓勵龍頭企業通過控股、優勢科研單位參股的合資公司,或者由龍頭企業控股收購優勢科研單位所屬的科技企業,建立起龍頭企業與優勢科研單位之間以資本為紐帶的持續性戰略夥伴關係,發揮龍頭企業的産業優勢與科研單位的研發育種優勢,實現優勢互補,大大加強了科研成果的産業化、規模化推廣力度,又通過資本紐帶反哺科研單位、激勵育種專家。大大促進應用型科研人員和相關資源向企業流動,最終將促進企業形成其自主研發能力,提高其科技創新水準。
種業具備強烈的區域特徵,因此極易出現市場分割和區域分割,應積極鼓勵和大力支援跨地區兼併重組。為優化産業佈局,建議國家大力支援種業跨區域的兼併重組,包括全國性企業對區域性企業的兼併重組,並將該類重組與各地打造本區域優勢龍頭企業的舉措有機結合起來,從而對全國性企業在各區域分支機構的發展壯大給予政策、資金、項目支援。
加大對種業企業的上市引導。對於部分地區支援種業企業上市的各項優惠政策應與上市種業企業兼併重組一視同仁,避免盲目追求單獨上市,而後續發展不足的問題,造成盲目擴張産能和低水準重復建設。
上市種業企業對已走入資本市場的種子公司實現兼併重組和走出國門的投資合作需要的資金、政策等給予大力支援,加快改變我國種業“散、亂、弱、小”局面,促進我國現代種業的可持續健康發展,有選擇性培養幾傢具有國際種業核心競爭力的現代化種子企業。
懇請發行股票收購SPT技術資産予以支援,加快審核流程,優先上會安排。
——海南神農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黃培勁
迫切希望收購SPT技術資産
推進我國種業轉型升級必須以資本為動力,依託上市公司加快技術創新和並購重組。
我國應有幾家市值超千億元的現代種子企業,然而,支撐千億元市值必須具備3個條件:重大關鍵技術國際領先並實施專利體系保護;具有先進的商業模式,實現跨界經營;按目前行業市盈率50倍計算,年凈利潤應達到20億元以上。對此建議:
一、證監會在IPO發審和並購重組審核時,將農業部種子管理局出具的行業審查意見作為審核依據的重要補充;
二、目前我國正與美國等發達國家在主要農作物的重大育制種技術上開展激烈競爭,因此涉及到研發環節、關鍵技術、交易細節等方面的資訊披露時,應予以適當保護;
三、建議財政部、農業部探索多渠道的種業扶持資金計劃,比如會商保監會,支援保險公司開發種業相關保險産品,調動社會資本參與農業的積極性。
我們懇請中國證監會重組委對海南神農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收購SPT技術資産予以支援,加快審核流程,優先上會安排。
SPT技術又稱智慧不育分子設計育種技術,是將現代生物技術與傳統雜交育種方法相結合,有效利用隱形細胞核不育特性進行雜交育制種的全新方法。
農業部、海南省農業廳以及國家水稻産業體系首席科學家程式華研究員均對雜交水稻新型SPT技術予以認可,認為該技術“可望給主要農作物雜種優勢利用帶來革命性的技術進步”,“是替代我國現有三係法、兩係法雜交水稻育制種技術的重要核心技術體系”。
目前杜邦先鋒等國際巨頭的SPT技術研發正在向水稻等主要農作物領域延伸。如果我國民族種業不能利用有限的時間與資源,儘快形成擁有自主智慧財産權的SPT技術體系,將喪失一次快速趕超發達國家育制種尖端技術的機會。
目前,神農基因以SPT技術發明人美籍華裔科學家吳永忠為技術核心建立了完善的研發團隊和研發平臺,同時針對原有技術的優缺點以及專利壁壘,從安全性、高效性和區域性等方面重新設計優化技術路線,以水稻自身的基因突變體庫為基礎,無需其他動植物的基因介入,完成了具有自主智慧財産權體系且更適合中國國情的雜交水稻SPT技術體系的基礎構建,並攻克了該技術的核心與重難點工作——基本元件的發掘與創制及元件功能的驗證。接下來,海南神農基因公司希望借助資本力量完成SPT技術資産的收購。
明確央企上市公司在引領現代農業發展、保障國家糧食及食品安全的戰略執行主體地位。
——中農發集團副董事長包峰
央企肩負更多發展責任
對於處於發展初級階段的中國種業來説,行業發展成熟度低,加上農業企業在財務、稅務、法律、內控等方面普遍存在不夠規範和健全的問題,直接IPO門檻太高,難度較大。然而,試想如果有更多種子企業通過IPO或者轉板實現上市,想必會吸引更多社會資本投入種業發展。因此,我國種業企業迫切需要政策傾斜來做強做大。
對於目前已上市的種業公司,建議通過定向增發等融資活動營造更寬鬆的政策環境,對其開展兼併重組、科技創新、種業“走出去”、農業服務體系建設等,促進其做大做強産業,推動産業升級。
對於央企上市公司,政策上建議:明確其在引領現代農業發展、保障國家糧食及食品安全的戰略執行主體地位;推進央企涉農企業和業務的整合,以純農業央企為平臺,整合相關農業類業務,完善業務佈局;將農業央企作為重點支援的農業“走出去”企業,給予指導和支援。
同時,通過資本金注入,國家項目資金傾斜等方式,為中央企業做強做大提供資金支援。另外,1999年~2006年,隨著國有企業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部屬企業從各部委脫鉤,劃歸國務院國資委統一管理;地方企業也交由地方國資委管理或改製成民營企業。地方企業從地方政府都能申請到各部委對應的項目,央企主管部門是國資委,各部項目文件也到不了國資委,存在項目申請渠道不暢通的問題。因此,懇請國資委明確央企項目申報程式,各部委的項目對中央企業有專門的申請通道。
種業是完全競爭性行業,建立適應市場的激勵機制,增加企業發展活力,為激發混合所有制企業的經濟活力和創造力,鼓勵種業央企認真研究混合所有制企業的管理方法,逐步建立和完善以業績為導向的考核體系和薪酬分配機制;通過制定相關的政策及機制,引導其探索實施股權激勵、分紅權等市場化激勵機制,在工資總額年度上浮指標管控等方面給予更寬鬆的政策。
建議證監會在發審委諮詢委員會中增設農業小組,尤其要增加懂種業的成員。
——北京聯創種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王義波
借助融資渠道超速發展
目前,我國已上市的種業企業僅有7家,佔所有A股上市公司的0.25%,而在759家IPO在審企業中也僅有2家種業公司。使得一部分種業公司轉而選擇掛牌成本較低的新三板市場,雖然新三板在掛牌流程和時間上有絕對優勢,但新三板的流動性和估值遠低於A股。
建議農業部向國務院遞交申請,為中國種業設立IPO綠色通道,杜邦與陶氏合併,拜耳收購孟山都,中國種業發展遇到空前壓力,必須借助融資渠道超速發展,否則後果難以設想。
種業是現代農業發展的“生命線”,是促進農業長期穩定發展、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根本。然而,種子行業又是典型的技術密集型行業。
建議證監會設立懂農業特別是懂種業的發審委委員,同時在發審委諮詢委員會中增設農業小組,尤其要增加懂種業的成員。在發審委決策時,應徵求農業部尤其是種業管理部門和行業協會的意見。
出臺相關辦法或支撐性文件,使種業企業的科研投入計入企業資産有據可依。
——九聖禾種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胡保民
科研投入應視為資産
種業要研發出一個新的品種,從開始研發到推向市場,一般需要8年~10年時間,而這期間投入的所有研發費用,按照我們農業企業理解,我們認為形成的資源應該是資産,但是按照現行通用會計核算辦法,只能列為費用。
由於不能轉化為有效無形資産,只能將研發投入全部費用化,導致企業費用支出大大增加,也導致很多企業不願意投資科研,或是在科研上儘量少投入,急功近利情況普遍,這些都直接影響著行業的科研水準和創新能力,影響到農業現代化發展。而沒有科研上的投入,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很難增強,我們與國際種業的差距很難拉近。
科研投入不能資産化,對農業企業的資産結構、利潤直接産生影響,間接也影響到企業的兼併重組。這將對種業企業上市、融資都會産生影響,對企業借助資本發展造成一定制約。對此建議:
就現行的會計核算辦法進行研究,出臺相關辦法或支撐性文件,使種業企業的科研投入計入企業資産有據可依,這對於推動企業重視科研投入、提升農業科研整體創新能力和水準,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種業企業有重要的意義。
九聖禾種業在海南樂東縣九所鎮租了110畝地(租期30年)作為南繁基地,其中在5畝地上投入幾百萬進行了科研設施、專家宿舍、庫房的建設。現在因為缺乏相關手續,所有投入都是臨建,不能形成資産。因公司投資建設在國家南繁基地規劃之前,希望能將公司的南繁基地納入國家南繁基地建設項目範疇,幫助解決建設用地和建築的資質問題。
同時,公司結合國家“一帶一路”戰略,已經進入了中亞市場,在哈薩克建立了聯合科技中心,正在洽談註冊合資公司事宜。但目前面臨著缺乏種業企業“走出去”的相關配套政策,如在科研合作、種質資源交流、常規種子交流等方面缺乏政策性支援。希望能出臺相關政策,同時希望國家政策性銀行能出臺相關國際化資金扶持政策。
加大對上市公司惡意收購方的處罰力度,取消其終身收購上市公司資格,加大其違法成本。
——安徽荃銀高科種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張琴
用好資本這把“雙刃劍”
資本對企業乃至行業發展的助推作用毋庸置疑,但也要認識到資本是把“雙刃劍”,其逐利的本質如果得不到較好控制,也可能會嚴重影響種子産業發展。因為當前法律法規的不完善,其違規行為並未得到有效遏制。對此建議:
加大對違法增持股份行為的處罰力度。根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七十五條關於上市公司收購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規定,其處罰力度太小,處罰金額太少,導致資本市場惡意收購行為違法違規成本極低,不足以嚴厲打擊並形成震懾,對上市公司和股東的合法權益難以形成有效保護,也難以體現法律的公平與正義。應加大對上市公司惡意收購方的處罰力度,取消其終身收購上市公司資格,並規定惡意收購行為的收購方只有收益權,沒有表決權,加大其違法成本。
希望國家出臺國有股權轉讓定價、稅收優惠等相關政策。
——北大荒墾豐種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姜濤
以資本推動企業佈局種業
北大荒墾豐種業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27日登陸全國股轉系統,實現“新三板”掛牌。2015年,墾豐種業總資産為21億元,營業收入19.28億元,凈利潤4.6億元,生産玉米種子3萬餘噸、水稻種子10萬餘噸,種子各項經營指標均居於行業前列。
墾豐種業以新三板為平臺,實現了公司邁向資本市場的第一步。下一步,公司將進一步積極穩妥推進定向增發、對外並購重組、主機板IPO申報等工作,探索以資本推動體制機制創新,推動種子産業佈局,延伸農業産業鏈條的資源優化整合,全力推進企業轉型升級。
墾豐種業希望能在以下幾方面獲得政策支援。
一是定向增發及員工股權激勵方面。作為一家在三板掛牌的國有企業,墾豐種業亟需通過引入包括民營資本及産業鏈上下游企業在內的多層次戰略投資者,同時實施高管及核心技術骨幹等人員的股權、期權激勵,以優化公司股本結構,因此希望國家出臺國有股權轉讓定價、稅收優惠等相關政策,以便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是投資並購方面。種業並購重組、産業佈局是墾豐種業未來一段時間的工作重點,因此希望在這方面能有更多政策扶持。在國內並購方面予以稅收減免等政策扶持(收購相關種業資産時減免稅政策,固定資産、無形資産、股價等評估增值的稅收減免優惠);在國際資本運作和種子産業佈局時,國家出臺融資、審批等方面的政策扶持。
三是種業公司IPO方面。目前,中國種子企業與國外跨國種子企業相比差距明顯,而IPO是種子企業做大做強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外部助力,但由於擬上市公司多,排隊審核需要相當長的時間;同時由於中國農業的小、散、弱等特點,種子企業面對的農民客戶多,申報IPO所需要做的準備工作比其他大多數行業公司更多更繁雜,所以IPO申請難度較其他行業公司大,因此,希望國家出臺相關扶持政策,如種子企業上市綠色通道等,支援種子企業IPO。
鼓勵科研人員到種子企業任職、兼職或持股,在企業擬上市審核過程中,建議作為特殊政策予以對待。
——北京先農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王鶴飛
優先考慮新三板種企轉板
證監會鼓勵種子上市企業定向增發募集資本並引入新的戰略投資者進一步做大做強;同時,通過所屬基金業協會在規範對種子企業的投資行為,促進行業有序重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通過上述政策及措施的實施,種子企業在體制機制、研發投入、品種創新、內部管理等方面有了很大的改善,企業數量也從8700余家減少到4000余家,企業的綜合實力有了明顯增強。但對照國際先進種子企業,我國的種子企業尚處轉型升級的關鍵時期,融資難特別是上市直接融資難的問題尚未得到根本改善,為此,特提出如下建議:
開闢綠色通道,減少擬上市種子企業排隊時間。建議參照國家在落實西部大開發戰略過程中,對西部擬上市企業給予的相關政策。
加快已上市種子企業定向增發、並購重組等事項的審核過程。
在不影響現有審批程式的前提下,對擬登陸創業板種子企業特別是一些科研型種子企業,適當降低收入、利潤、資産等的要求,或在審核時剔除企業的研發費用投入,以避免企業為追求上市減少研發投入。
鼓勵科研人員到種子企業任職、兼職或持股,在企業擬上市審核過程中,建議作為特殊政策予以對待。
對目前已經在新三板掛牌的種子企業,優先考慮轉板上市或申請IPO。
由於種子企業的生産基本上“靠天吃飯”,因此,企業利潤除受到內部管理、行業週期、研發投入等影響外,還會受到當年天氣災害、産量、種子芽率、純度、適應性等方面的影響,因此,在連續三年的財報中,種子企業難以像傳統工業企業那樣通過簡單擴大再生産保持平穩的增長態勢,因此,建議發審委在審核過程中吸收行業專家或聽取主管部門意見以加快審批進程。
允許研髮型企業的IPO審核不以連續性盈利為條件,讓市場評價其發展潛力。
——北京大北農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邵根夥
給予研髮型企業特殊支援
當前,種業企業借助國內資本市場發展的需求強烈,不少種業企業希望在國內資本市場實現IPO或借助資本市場加強産業並購重組。現結合中國證監會當前有關資本市場法規和種業企業的現實需求,提請建議中國證監會在種業企業申請IPO和産業並購重組等方面給予綠色通道和特別支援,具體包括:
部分種業生物技術企業由於研發投入大、研發週期長,不滿足當前IPO法規要求的3年連續盈利條件,但這類企業發展前景廣闊,當前更需長期資金支援,實現IPO的現實需求更為強烈。如能在現行審核框架內,給予此類企業特別支援或在現有規則之下設立獨立板塊,允許對該類研髮型企業的IPO審核不以連續性盈利為條件,讓市場評價其發展潛力,則更能體現監管部門對研髮型企業的理解,推動資本市場更好地支援研髮型企業的發展。
部分種業生物技術企業在育種方面投入鉅額資金進行前瞻性研發,為國家種業進步作出了積極貢獻。在審核實務中,應允許這類企業在符合相關會計準則的前提下,提高研發費用的資本化金額和比例,從而更為公允地反映這類企業的經營成果。這類企業包括大北農生物技術有限公司、中玉金標記生物技術股份公司和華智水稻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等一批以農業生物技術為核心産業的公司。
關於因員工持股激勵安排導致擬IPO企業股東人數超過“200人上限”問題。很多種業企業從創立到發展壯大,員工持股機制形成的內在發展動力起到了決定性作用,建議在滿足現有《公司法》、《證券法》基本規定前提下,在此類企業申請IPO審核時,對因員工持股機制安排導致最終股東超過200人的股權結構給予認可與鼓勵。
鼓勵種業企業相互間的戰略性投資參股,實現優勢企業的聯合。對於已上市公司對擬IPO企業的戰略性投資,在保持相互間業務、技術和人員等方面獨立性的前提下,對此類擬IPO企業在審核時給予更多理解和支援。比如,大北農集團戰略性投資的一家種業企業擬申報IPO,大北農集團持有其18%股份,多年來,該企業與大北農之間保持相互獨立發展,不存在關聯交易,建議此類股權結構和戰略關係不應視作IPO障礙。
支援種業行業並購重組,實現優勢資源集聚,提升行業集中度,規範行業競爭。為此,建議進一步放寬對種業上市公司産業並購重組的審核,進一步提高審核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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