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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業市場亂象叢生:二至四倍暴利致假種子屢禁不絕

  • 發佈時間:2016-04-28 07:23:29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金瀟

  國以農為本,農以種為先。種子是重要的農業生産資料,其品種和品質的好壞直接影響農業生産,關乎農民切身利益。《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期在贛魯黑陜皖等地採訪發現,當前,各地市場上種子品種和品質良莠不齊,種子套牌套包、套購原種繁殖生産、無證生産經營、打政策“擦邊球”等亂象叢生,不僅嚴重擾亂市場正常秩序,而且屢屢侵害正規種子企業和農民的合法權益。

  業內人士指出,種業市場亂象屢禁不止,究其根源在於,一些不法商家受經濟利益驅使,不惜鋌而走險,牟取暴利;違法成本低,取證和查處陷入“雙難”困境;監管存在漏洞等。此類亂象坑農損企,亟待規範治理。

  種業市場亂象五花八門

  受訪的多位業內專家指出,當前種業市場亂象主要有以下表現形式:一是冒牌種子,把甲公司的種子換成乙公司的包裝銷售;二是劣種子,種子品質不達標,但當作達標種子銷售。諸如品質低於國家規定的標準,低於標注指標,變質或帶有檢疫對象等;三是假種子,以非種子冒充種子,或者以甲品種冒充乙品種種子,或種子的種類、品種名稱、産地與標簽標注的內容不符等,即“挂羊頭賣狗肉”。

  套牌套包是種業市場亂象之一。“套牌套包、制假售假等現象太多了,前幾天我們就發現有個企業套包我們的品種進行銷售,賣了幾萬斤,我們通過取樣、檢測,證實了是我們的品種,於是我就找到那個企業負責人,讓他停止銷售……”聽説記者前來調研種業市場亂象問題,江西天涯種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張少虎一下就打開了話匣。

  江西天涯種業有限公司是全國最大的南繁雜交水稻制種企業之一。張少虎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當前我國種業市場企業多、亂、雜現象突出,存在許多不規範的地方。“這幾年企業數量從8000多家減少到4000多家,但絕大部分都是中小企業。”張少虎説,一些中小企業沒有什麼科研創新能力,要麼是以低價購買其他大企業淘汰的品種,重新包裝後再銷售,要麼就直接通過套牌套包、制假售假生存,這干擾了種業市場秩序,影響了行業創新的積極性。

  套購原種行為時有發生。山東一家種業股份有限公司主營農作物是棉花種子,公司負責人王俊廷(化名)説,公司維權辦由副總經理分管,人員5人。“維權辦負責打擊假冒倣冒公司産品的不法商家,5個人的工資,加上有時還要去外地長時間打假,每年少則幾十萬,多則幾百萬的經費,等於是額外成本。”

  對於套購原種繁殖生産,王俊廷向《經濟參考報》記者舉例説,2012年至2015年,該公司一種子品種成為山東省棉花較大品種,某種業公司在公司試驗站套購原種後自繁,該單位在沒有任何生産經營資質的前提下,以近似品名包裝銷售,現在又公然以同名進行銷售,“嚴重侵害了我公司利益。但是該單位産品不進入市場渠道銷售,而是由小商販直接進村到戶,所以打假困難。”

  無證生産經營現象也浮出水面。今年3月,農業部對外公佈19起假劣農資典型案件,其中種子案件8起,主要包括河北省圍場縣郭志紅、賀樹山無證經營未審定馬鈴薯種子案,甘肅省永昌縣喻學軍、林輝無證生産經營雜交玉米種子案,甘肅省臨澤縣賀斌無證生産玉米種子案,甘肅省甘州區付力榮、吉林銀河種業科技有限公司、遼寧東潤種業有限公司無證生産玉米種子案等。

  據了解,2015年7月,河北省圍場縣農業部門根據投訴,依法對圍場縣郭志紅、賀樹山無證經營未審定馬鈴薯種子進行查處。經查,郭志紅、賀樹山未取得種子經營許可證,銷售的“泰山2號”馬鈴薯種薯未經河北省審定,共銷售12.5萬公斤,涉案金額42.5萬元。

  有的還將原有品種重新包裝後換名銷售,並通過一些手段打政策“擦邊球”,從而規避法律責任。2015年,江西省南昌市安義縣一位種糧大戶在當地一種子經銷商購買種子時,被告知一名為“農優泰金佔”的品種畝産可達千斤以上,他一口氣購買了240斤種子。但9月份抽穗時,他發現水稻全都無法灌漿。起初,他以為買到了假種子,但經過一番查證,才發現這種名為“農優泰金佔”的品種實為“農香優676”,“農香優676”的字樣模糊地印在包裝中縫裏,輕易很難察覺。而“農香優676”一般需在5月15日至20日播種。這位種糧大戶因錯過最佳栽種期,80畝水稻全感染了穗頸瘟。

  “這是一種典型的打擦邊球做法,‘農優泰金佔’是在工商部門登記的商品名,在包裝上也註明了是‘農香優676’,只是很隱蔽。”業內人士指出。

  有的商家知道自己的行為不合法,故而儘量隱蔽銷售方式,以規避執法部門和權力企業查處和追究。黑龍江省一家大型種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務部部長表示,一些不法分子只在店面提供樣品,確信沒有風險時才大量銷售,或者銷售時直接配送到用戶家中。另外,以個人合夥或者以村甚至鄉為單位,直接到生産基地購買侵權種子,自己使用或另售他人,這種情況也很難被發現。

  機制不完善助長侵權頻發

  當前,儘管政府執法部門加大了打擊假冒偽劣種子的力度,各正規種業公司每年也投入大量的人力、財力、物力打假,但套牌套包、制假售假等現象仍屢禁不止。暴利驅使、制假售假違法成本低、新品種審定不夠嚴格、市場監管不到位等都是導致種業市場侵權亂象滋生的原因。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農學院教授、小麥育種專家王成社認為,主要原因之一是有些種子企業的法律意識淡薄,受經濟利益驅使,鋌而走險,謀取利益。

  首先,暴利吸引不法分子制售假種子。東北一家大型種業公司負責人介紹了種子成本,公司從基地運回玉米種子每公斤8元,回來加工包裝約12元,加上智慧財産權成本、市場行銷等,最終成本非常高。但造假商販的成本就便宜了,他們從基地運回的種子品質相對差些,包裝完了約8元一公斤,賣25元左右,始終比真種子便宜些,利潤一般是200%至400%,非常暴利。

  其次,制假售假違法成本低。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種業公司負責人表示,由於銷售分散,不法商販的違法行為很難全部發現。即便抓住了侵權問題,一般也就是抓住違規銷售的那一點點,處罰力度也沒多大。造假所得是暴利,違法成本又低,擾亂了整個種子市場,催生了種業市場亂象叢生。

  “現在賣種子的公司多,但真正有‘拳頭品種’的公司少。”黑龍江省農科院總農經師矯江説,相對於國外大型種業集團及他們的好品種,國內一些公司的育種能力較弱。一些小公司急功近利,就可能進行套牌生産種子。

  矯江分析認為,從根本上看,生産和經銷假冒種子的主要原因還是造假成本低和暴利,一些不法公司及商販才會鋌而走險。越是大的企業,越是好的品種,被套牌的可能性就越大。這對一些好品種來説,是非常嚴重的影響。

  違法行為發現難、取證難。“培育一個品種需要很長時間,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但別人竊取起來卻非常容易。比如常規稻,只要拿到了別人的品種就可以自繁。”中部地區一家種業公司董事長説,近年來,國家和企業都加大了對侵權制假行為的打擊力度,但效果有限,因為發現這些行為和取證都很困難。

  “我們每年都能發現一些侵權現象,但還有很多是我們沒有發現的,畢竟市場那麼大,而現在農業規模化程度不斷提高,許多種糧大戶用種量很大,一般都是直接到廠家訂購,種子不經過市場,根本發現不了。”這位董事長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前兩年他們發現了一起套包侵權事件,是因為一個生産基地交種子的時候少了很多,後來經調查才發現是賣給了別人。

  種子消費主體的變化,更增加了打假維權取證難度,成為種業市場亂象屢禁不止的一大原因。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發展正改變著種業行銷模式,大包裝種子、白袋種子不標注相關資訊,直接銷售給合作社或農場,給取證工作帶來較大難度,有個別的合作社成了造假侵權的參與者。

  對於查處難,專家表示,很少有案件能查到全部違法産品,辦案機關只能就查扣到的部分進行處理,很多行為人的行為甚至能完全逃避法律的制裁。

  “結合單位實際,我們認為根源是不法廠商受利益驅動,罰款對造假影響微乎其微,監管存在漏洞。”王俊廷認為,沒有生産資質的小廠家假種子仍在銷售,而沒有受到相關部門查處。發現被倣冒事件,公司每年要投入大量的人、財、物力進行打假,但靠企業自己取證又十分困難。“我們也曾向有關部門舉報,但結果多是罰款後照舊生産,根本不能解決問題。”

  再次,新品種審定方面嚴格程度不夠。山東一家種業公司董事長表示,去年國家審定和玉米主産區審定品種就達500多個。“這些種子中,不乏科研人員嘔心瀝血幾年甚至十幾年攻關而成的原創性好種子,但也夾雜著很多高倣甚至‘照著葫蘆畫瓢’的種子。”審定品種的泥沙俱下造成了一個惡性迴圈,“新審定品種增加、制種面積擴大、市場經銷遲滯、庫存持續高企,迴圈往復。”

  此外,市場監管不到位也受到關注。“對種子越區種植這種現象,農業部門也很無奈。”松花江沿岸某縣種子管理站負責人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農民有權去合法的經銷商處購買種子,哪怕是省外也沒問題。當地不少農民去長春大市場買種子,基本就屬於越區種植了。目前農業部門只能是宣傳,用典型的反面案例宣傳,特別是宣傳那些出了問題後索賠困難的情況,但整治效果不明顯。

  這位負責人坦承,縣種子管理站一共有17人,其中一線執法6人,還有4人屬於品質抽檢,這10人基本上就是全縣的種子監督檢查力量了。但全縣二三百萬畝耕地,需要的種子浩大,人力不足也是難以監管到位的原因之一。

  種業維權打假還需多管齊下

  《經濟參考報》記者走訪發現,近幾年假冒偽劣種子坑農惡性事件頻發,雖然大部分違法行為人被追究了法律責任,但有的農戶得到的賠償卻不多。對於根治種業市場亂象,受訪人士建議,注重源頭打假,提高違法成本,降低維權成本;對種植戶進行普法教育,同時進行常識宣傳;國家相關部門應提高準入門檻,加快淘汰落後産能的步伐。

  據業內人士透露,2014年,黑龍江省農戶王某等人通過熟人購買了非正規包裝的玉米種子,共種了400晌(1晌折合15畝)地。待收穫季節發現,這塊地的産量不及某品牌正規種子的一半産量,品質相差更遠。購買該批種子的還有農場和眾多種地戶,合計受害面積達800坰。此案最終的結果是,販賣假種子的王某雖被追究了刑事責任,但農戶損失慘重。

  農業部近期通報稱,2015年1月,山東青島萊西市農業部門根據多起群眾舉報線索,對李世軍等人制售假冒“孟德爾”胡蘿蔔種子一事進行查處。經查,李世軍等四人利用偽造的“孟德爾”胡蘿蔔種子包裝,對外銷售假冒的“孟德爾”胡蘿蔔種子,涉案金額達150多萬元。

  對此,萊西市胡蘿蔔菜農馬希敏(化名)表示,這些“傍名牌”的假種子,一旦種植後,産量太低,成本都回不來。

  “我們公司飽受制假售假之害,也曾組織過多次打假。”陜西省一家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説。據他們調查,市場上最多的是套牌經營,還有些企業不顧區域種植條件越區銷售,導致種子在病害、抗凍等方面出現問題,坑農害農。

  據這位副總經理介紹,一些違規企業無證經營,如在小麥收穫時,從農民手中加價套購種子,之後拿到市場上銷售,侵害的是正規企業的智慧財産權,但對農民影響還相對較小。更有一些小企業直接拿劣質種子冒充良種品牌,這種行為更為惡劣。他身邊就有同行企業因為遭遇無證經營企業的惡性壓價競爭而倒閉。

  對於根治種業市場亂象,保障合法種業企業和農民的權益,受訪人士建議,注重源頭打假,降低維權成本。山東東部一家種業公司負責人建議,打假要從基地抓起,從源頭抓起能事半功倍。在生産基地,假種子一旦落地會給當地相關部門管理帶來很大困難。需要基地的屬地管理部門、企業聯動起來,讓假種子不落地、不能進入市場,這樣維權成本能相對低一點。在整個打假過程當中,地方管理部門有時會存在千絲萬縷的利益關聯,希望在這個領域也能打擊腐敗。

  “對於違法經銷和生産種子的主體必須重罰,甚至讓其傾家蕩産,徹底讓他們敬畏,才能避免踏上假冒偽劣種子這條紅線。”部分專家認為,國家應制定嚴格的政策,提高種業市場違法成本,制裁各種侵權行為,執法處罰覆蓋各個環節。比如説,在研發環節,國家能加大對企業自主創新的保護力度;在良繁環節,加大對合法企業良繁基地的保護力度,打擊不法廠家套購種子行為;在推廣環節,打擊套牌,假冒、倣冒的行為,打造一個合法、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種植戶自己維權也是促進企業守法經營的重要舉措。應對種植戶進行普法教育,同時進行常識宣傳,使種植戶在購買種子時避免上當受騙。如到正規的種子企業購買種子;查看種子的商標和標注,注意産地、發芽率、生産日期等;索要正式發票並妥善保存;查看種子的色澤、形狀等,出了問題後能及時維權。

  “我國種業市場之所以出現種種亂象,其根源在於市場上魚龍混雜。”一家種業企業負責人建議,國家相關部門應提高準入門檻,加快淘汰落後産能的步伐。“制種行業也需要‘去産能’。雖然新《種子法》有利於大型企業的發展,但國家對中小企業的退出沒有太多實質性舉措。相反,現在相關政策還越來越寬鬆,以前對企業註冊資本還有一定要求,如今這個門檻也取消了。”

  此外,暢通維權和調處渠道也勢在必行。受訪人士表示,鋻於種子企業和農戶遭遇侵害時維權成本高、賠償少,加上農業生産週期長、發生事故後責任認定難,建議探索一套多部門參與的長效維權打假機制,制定處置程式和技術鑒定辦法,有效維護正規企業和農民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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