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P不能成亞太貿易規則的“樣板”
- 發佈時間:2016-05-06 03:31:13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社科院亞太與全球戰略研究院日前在北京發佈“亞太地區發展報告”認為,美國推進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TPP)的根本目的是維護其地緣利益和經濟利益,這一齣發點決定了該協定遠遠不能成為亞太地區貿易規則的“樣板”。
縱觀TPP設置的非傳統議題可以發現,TPP既涵蓋電子商務、中小企業等專門針對新興國際合作領域的具體規則,也有針對各國“邊境後”政策的具體議題,如智慧財産權、勞工、環境、國有企業、競爭政策等,還涉及發展中國家可持續發展議題,如能力建設、發展、競爭力和商務便利化等。應當説,這些議題本身反映了世界各國在諸多新領域試圖形成統一規則的訴求,符合全球化的未來發展方向,其部分理念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進步性。
但是,由於美國是TPP談判的主要推動者,其談判能力、規則制定能力明顯高於其他談判國,TPP非傳統議題有著鮮明的美式理念和美國利益烙印。專家指出,TPP非傳統議題相關最終條款具有鮮明的美式價值體系特徵。首先,從議題設置上看,智慧財産權、環境、勞工等絕大部分議題和美國主導簽署的其他自貿協定議題一脈相承,使得TPP“美國風格”非常濃厚。其次,能力建設、發展、反腐等新議題的核心理念和內容基本承襲自美國主導的國際組織,而對基礎設施建設融資等對發展中國家非常重要的發展議題則較少提及。再次,各個議題均大量引用了美國國內法律的相關規定,如智慧財産權體系中提及的安全港系統、反規避科技保護措施等概念基本承襲自美國1998年公佈的國內法《數字千年版權法案》,電信行業的權力節制原則也來自其國內的《美國通信法案》,國有企業中相關條款也源自其國內法。最後,TPP相當一部分具體條款直接維護美國優勢産業利益和國家利益,如在智慧財産權保護中強調對專利藥相關研究數據的保護,顯著增加了其他國家生産非專利藥的壁壘;在金融、電信、電子商務、競爭政策等領域的條款表面上強調非歧視、公平市場準入,實際上為其國內明顯具有優勢的相關服務業打開海外市場開闢了道路等。
應當看到,美國推進TPP的根本目的是維護其地緣利益和經濟利益。這決定了其不可能在推進TPP談判時建立一套亞太地區普遍可適用的貿易規則。在美國和其他國家的激烈博弈下,TPP的最終條款遠遠不能成為亞太地區貿易規則的“樣板”,只會是各方利益妥協的結果。專家分析認為,在智慧財産權領域,由於醫藥專利涉及美國核心經濟利益,成為美國和澳大利亞、紐西蘭、日本等國的博弈焦點,在最終文本中對於如何幫助發展中國家提升智慧財産權保護能力、保證發展中國家不因過度智慧財産權保護而制約發展的議題則幾乎沒有提及。又如,由於缺少中國、印度等主要新興經濟體的參與,其發展、能力建設等議題未能有效吸收相關先進經驗,實施效果將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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