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産品即將停售為由進行宣傳?
- 發佈時間:2016-05-04 14:29:51 來源:山東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年來,電話銷售成為各大險企不可或缺的一種行銷方式。在與消費者通話的過程中,經過專業培訓的座席往往能發掘對方的投保需求,成功推介産品,且相比網點、代理人等傳統渠道,電銷保險在費用方面一般更具優勢。
保監會近日向全社會通報數起典型案例,其中就不乏一些險企,因電銷人員不按“規矩”辦事,坑害消費者利益,被點名處罰。
保監會在檢查中發現,某壽險公司電銷中心的部分保單,以産品即將停售為由進行宣傳。其實,保險産品停售並非“新奇”現象。平日裏,保險公司是會正常地停售一些險種,比如主動叫停賠付率高,對險企造成較大營利壓力甚至産生虧損的産品。又如監管部門認為某款産品的設計存在問題,險企經營風險過高或對投保人沒有實質作用,因而制定規則重新界定險種。可是,倘若電銷人員大肆“造勢”,硬生生把即將(甚至並不會)停售的産品賣成“秒殺品”,導致消費者忽視自身需求,盲目購買,這就屬於違規行為。
根據保監會2012年1月頒布的《人身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規定,保險公司決定在部分區域停止使用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的,不得以此為由進行宣傳和銷售誤導。此前,某險企就因以旗下一款産品將停售為由,在營業場所內張貼海報進行宣傳銷售,實際並未停售,而受到所在地保險監管部門處罰。這一“辦事規則”,其實同樣適用於電銷保險,消費者務必豎起雙耳,謹防電銷人員瞄準大眾的“惜購”心理,以“停售”名義誘導自己出手。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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