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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提醒:微信朋友圈購物不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

  • 發佈時間:2016-04-15 20:39:00  來源:新華網  作者:劉姝君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福州4月15日專電(記者劉姝君)微信作為一款社交軟體近年來迅速普及,不少商家緊盯這一平臺,使其逐漸成為網購的延伸物,微信朋友圈賣東西、微信點讚贏商家優惠券等,正成為商家新的銷售方式和促銷方法。與此同時,通過微信朋友圈購物而産生的消費糾紛也在逐年增多。

  福建省消委會工作人員説,由於微商是一種新型的電商模式,創立時間較短,且缺少職能部門監管,存在管理混亂、産品品質得不到保障、維權渠道不暢通等問題。

  工作人員介紹,微信購物屬於個人私下交易,不受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微信購物商品金額往往較小,雖然消費者還可以通過合同法走司法途徑來解決微信購物糾紛,但是這樣投入的成本可能遠遠高於商品本身的價值,因此建議一般不要採用微信購物。

  福建省消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一是網路購物儘量選擇信譽較好、證照齊全的大型電商平臺,這類平臺的付款有嚴格的程式,退換貨、維權取證較為方便快捷。二是通過移動社交平臺購物時,一定要核實商家地址,保留好涉及商品服務的數量、型號、品質、承諾等關鍵性交流資訊,要求銷售方提供購物憑證等。三是對微信好友發來的消息,尤其是陌生連結,最好提高警惕。要到正規的購物網站的手機客戶端購物,不要輕易在不知名的網站或者朋友圈內網購,避免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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