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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出臺打擊稅收倒置新規

  • 發佈時間:2016-04-07 07:15:00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王如君  責任編輯:羅伯特

  美國財政部4月4日推出一項新政策,採取嚴厲措施打擊美國公司以稅收倒置之法達到避稅目的。這是美國政府針對公司稅收倒置交易進行的第三輪行動。對此,美國總統奧巴馬5日發表講話,敦促國會推動企業稅制改革,降低企業所得稅,遏制美國企業稅收倒置的行為。

  所謂稅收倒置,是指美國本土企業通過並購海外公司改變註冊國,由高稅率國家遷往低稅率國家,以達到規避美國國內高額所得稅的目的。説白了,此類企業就是在鑽法律的空子,以達到少交稅多獲利。用美國財政部長雅各布·盧的話説:“這些交易可能是合法的,但是錯誤的。”美國財政部推出的最新規定,就是設法堵住法律漏洞。

  這項新政策的主要內容有兩點:一是政府對通過多次反向收購或收購美國公司而創造的公司加強限制。在計算合併公司的稅收比例時,政府會忽略在前三年裏並購交易中的美國資産價值。公司並購後可以通過擴大母公司股本降低美國公司的持股比例,以達到美國公司持股不超過80%的要求,進而進行註冊地更改。如果美國公司股東在並購公司持股超過60%,則通過並購交易獲得的一些經濟利益將受到限制,如果超過80%,則公司將以美國公司標準徵稅。二是限制“收益剝離”,新規限制在美企業通過接受海外母公司貸款來避稅的可能。收益剝離指美國分公司可以通過對海外母公司支付的利息來實現減稅。

  值得注意的是,美國政府推出新規沒有足夠的稅法依據。要想徹底杜絕稅收倒置,還需要進行立法改革,由國會通過新法才能行得通。

  據報道,早在上世紀80年代,稅收倒置行為就大行其道,隨著時間的推移,有關並購案金額一路瘋漲。2014年和2015年,美國政府也曾推出限制稅收倒置的政策,但結果是“雷聲大,雨點小”。

  對於美國財政部此輪新規,也有不同看法。美國盛信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羅伯特·霍洛認為,新規限制了企業稅收倒置的能力和“收益剝離”利潤,將對進行稅收倒置的企業造成重大打擊。反對者則認為,如今還沒有治理稅收倒置行為的完善法律,要想全面限制稅收倒置,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本報華盛頓4月6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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