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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嚴“禁摩限電”行動為何引爭議

  • 發佈時間:2016-04-06 07:22:00  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武欣中  責任編輯:羅伯特

  從3月21日開始,一場被稱為史上最嚴厲的“禁摩限電”集中整治行動在深圳開展,該行動重點打擊在地鐵口、公交站點、口岸和商業區等聚集非法拉客違法行為。據該市交警局通報,行動開展10天內,共查扣電動車17975輛、拘留874人。地鐵口、公交站點、口岸、商業區等聚集非法拉客現象明顯減少,涉摩涉電事故警情、交通事故均明顯下降,整治行動取得初步成效。

  然而,隨著整治行動的開展,《致深圳:輕點,你的市民疼》《深圳究竟發什麼瘋》等文章開始在網路和微信朋友圈瘋傳,文章指責深圳針對弱勢群體粗暴執法,並嚴重影響快遞業發展。

  “禁摩限電”初衷:保障交通安全 打擊非法營運

  在深圳街頭,無視交通規則、飛馳而過的載客、拉貨電動車讓不少市民深受其害,得知交管部門集中整治電動車,很多深圳市民表示支援。家住在南山區深圳灣畔的龍先生告訴記者,他有一次騎自行車帶孩子去深圳灣公園,回程途中在深灣一路被一載客電動車撞飛,剛滿3歲的孩子跌落在地,當他扶起孩子時,電動車司機早已逃逸。

  深圳交管部門數據顯示,2015年全年,深圳實現了交通事故總數和死亡人數的雙下降,但涉摩涉電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為114人,佔死亡總人數的24.77%,傷亡率明顯高於其他交通事故。

  “摩托車、電單車氾濫,嚴重影響市民出行安全,存在重大的交通安全隱患。”交管部門通報稱,2015年該市查扣電動車、摩托車352714輛,拘留違法人員5347名,但由於涉摩涉電非法營運有利可圖、違法成本較低、超標電動車源頭管理存在瓶頸等原因,在降低涉摩涉電交通事故方面未能達到預期效果。2015年,全市接到涉及摩托車、電動車亂象的投訴高達1500多起。

  顯然,深圳市“禁摩限電”整治行動的初衷有兩方面:其一是為了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其二是為了打擊非法營運,維護道路交通營運服務秩序,保障民眾出行安全。

  然而,令執法部門始料未及的是“禁摩限電”整治行動遭遇到不少質疑。

  電動三輪車該不該禁?

  根據深圳“禁摩限電”整治行動要求,快遞業、送水、送氣等行業違規使用電動三輪車屬於本次整治行動的重點。交管部門解釋,電動三輪車生産沒有相關國家行業標準,目前上路行駛的電動三輪車均屬非法拼裝、改裝機動車,無法取得牌照,不得上路行駛。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深圳對以運營載客為主或以送貨載物為主的“電動三輪車”等非機動車上道行駛都作出了明確的禁行規定。然而,隨著整治行動開展,“50名快遞員被拘留、800余輛快遞車輛被查扣、上千名快遞員辭職”等消息開始在網路上瘋傳,“禁摩限電”是否影響快遞業發展成為焦點話題。

  一篇名為《深圳究竟發什麼瘋》的博文寫道,如果説治理電動三輪車是出於安全考慮,那麼小汽車也不安全。快遞行業的發展,實際上方便了每一個深圳人,而政府打掉電動三輪車,快遞靠什麼來配送?靠小汽車更不現實,既增加了物流成本,也加大了道路擁堵。

  2012年,深圳市出臺了《深圳市快遞行業電動自行車備案管理意見》。該意見規定,深圳市物流與供應鏈管理協會是交管部門指定的唯一受理市快遞業電動自行車備案申請的行業協會,受理全市快遞行業電動自行車備案申請。凡在深圳市依法註冊登記並有快遞經營許可證的快遞企業,均可提供相關材料申請快遞電動車配額。協會將根據企業申報材料對申請備案的電動自行車進行初檢,並將合格的電動自行車資訊預錄入市公安交警局網際網路,獲得編號的車輛准予上路。

  該協會相關負責人對記者介紹,備案要求非常細緻,除了要提供單位及個人證明、購車發票出廠合格證、保險單之外,還規定車架貨架不得超過車把0.15米。此外,更換駕駛人要重新登記備案,變更行駛區域要新備案,車輛駕駛員退出單位要登出備案。

  在交管部門看來,給予快遞業電動自行車備案,准予上限行道路行駛,目的就是支援和鼓勵相關行業、企業規範健康發展。

  深圳市快遞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向媒體透露,目前,深圳共有快遞員超過7萬人,其中在一線的大約有4萬人。在此次整治行動之前,深圳備案電動車輛達到3.8萬輛,其中快遞業近1.3萬輛,佔所有行業總數的34%。

  記者在深圳南山區採訪多位“快遞小哥”獲悉,明知電動三輪車不合法仍願意使用,原因除了配額不足,還有三輪車載貨量大,可以明顯提高派送件速度。

  深圳物流與供應鏈管理協會相關人士告訴記者,此次“禁摩限電”整治行動並非針對快遞業,打擊的是違規使用電動車的行為,包括快遞企業派送快件時使用不在“配額”之內的電動車和非法的三輪電動車。

  配額不足能否成為違法藉口?

  深圳法律界一位人士對記者説,從執法角度來看,深圳針對快遞企業違規使用電動三輪車予以處罰是依法行政之舉。不過,想徹底取締非法電動三輪車,僅有交警還不夠,還需社會各環節的通力配合,比如,市場監管部門應加大對非法生産、改裝、銷售電動三輪車行為的監管力度,以免出現“生産合法、銷售合法,使用不合法”的怪圈。

  今日下午,深圳交警局召開媒體座談會,就社會各界關注的問題進行回應。深圳交管部門介紹,網傳“50名快遞員被拘留、800余輛快遞車被查扣”實為誇大其詞,開展“禁摩限電”行動以來,警方共查扣備案電動車29輛,拘留從事快遞的19人。經核實,其中16人“為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

  而在此次大規模開展“禁摩限電”整治工作前,深圳交管部門已經提前與行業協會及相關企業進行了多次溝通,解讀相關政策,並告知其重點查處的是超標電動自行車、拼裝電動(機動)三輪車違規使用者,呼籲快遞企業加強自律,主動清理,杜絕使用電動(機動)三輪車。

  針對網傳深圳快遞業出現離職潮,深圳快遞行業協會估計,“禁摩限電”整治行動以來,約有千名快遞員提出離職,主要集中在使用違規電動三輪車的中小快遞企業,大型快遞公司波動不大。

  深圳交管部門介紹,針對快遞行業反映的電動自行車配額不足的問題,交管部門已經增加5000輛備案電動自行車的配額,後續根據實際情況,可進一步協調增加。而對其使用電動車送件過程中無其他交通違法的,暫不扣留車輛和拘留。

  此外,深圳將取消兩年一次的特殊行業電動自行車的備案審核,同時適當延長“過渡期”,給予相關快遞企業“緩衝”,儘快消化庫存郵件,主動清理違規車輛。

  深圳交管部門表示,下一步將推進“涉電”事故連帶追責工作,超標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將引導受害者向超標車生産、銷售者索賠,在事故認定書註明,或採取其他書面形式明確告知受害者,可以將車輛生産、銷售者列為被告,依法索賠。

  深圳市交警局指揮處處長劉曉定認為:“任何行業的發展不能以犧牲公共利益、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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