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查扣電動三輪拘留1人獎500 上千快遞員辭職
- 發佈時間:2016-04-01 07:25:04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吳起龍
昨日,深圳東門迎賓館停車場旁。因為車被扣,麵包車進不了小巷子,只能拖運送貨。讀者供圖
深圳市近日集中整治“禁摩限電”,對超標電動車進行查處。由於現行快遞公司多依託電動車投遞包裹,有快遞員在車輛遭查扣時與執法部門産生衝突。據深圳當地媒體報道,已有4家快遞企業近800輛快遞三輪車被扣押,近50名快遞員被拘留。
而在廣州,醞釀一年多的《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條例(草案)》3月29日提交廣州人大審議,擬對電動車等非機動車、摩托車實施“五禁”。但對快遞行業,《條例》規定可使用符合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國家標準的電動三輪車在規定區域內從事社區配送服務。
實際上,由於國家沒有統一管理電動車的標準,各地對電動車的管理辦法並不一致。個人電動自行車、快遞電動三輪車遭遇身份尷尬。
上千快遞員辭職,包裹配送遭延誤
據深圳交警消息,深圳此次“禁摩限電”集中整治開始於3月21日,違規超標電動自行車是重點打擊對象。
昨日下午,深圳某快遞企業一負責人告訴新京報記者,該公司包裹多投遞量很大,市區內交通擁堵,往往只能使用電動自行車進行投遞,在“禁摩限電”整治行動開展後,目前派件只能使用小麵包車,“個別快遞員用自行車,車輛進不去的地方人力背著去送,”派件效率受到很大影響,出現貨物堆積的情況。
前述快遞負責人稱,按照規定,他們應通過郵政部門向交管部門報備快遞車輛,但因配給數額、人員流動等方面的不足,導致仍有不少快遞員使用電動自行車。這部分電動車很多都超過了相關標準,執法部門對這些超標和違規電動車進行收繳過程中,就出現了衝突的情況。
據深圳市公安局、經貿資訊委、市場監管局三部門2013年發佈的《關於加強我市在用超標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告》,超過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即最高車速超過20km/h、整車品質超過40kg、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超過240w或者蓄電池標稱電壓大於48v的電驅動兩輪車輛都屬於超標範疇。
有深圳市快遞員告訴記者,目前不僅物流公司用的電動三輪車被查,超重的電動兩輪車也可能在路上被查扣。
另一家快遞公司運營總裁表示,深圳快遞出現了貨物堆積成山的情況,目前公司與員工的三輪車比例是7比3,很多員工因為車輛被扣遭到交警處罰而辭職。
當地一業內人士提供的一組數據顯示,深圳每天快遞包裹量約150萬,這次被扣的三輪和二輪電動車至少超過1200輛。有快遞公司表示,該公司已經有上千名員工提出辭職,深圳南山、吉龍、坪山等地網點受影響比較大,出現了較大比例包裹配送延遲。
昨日,一家快遞企業的市場部負責人告訴記者,由於深圳等地近期正在嚴查電動車,扣車情況屢有發生,導致他們的快遞業務已經受到影響。“我們也在等政策,不是説我們不遵守規定,而是沒有政府部門給我一個明確的標準。”
10天查扣電動車17000余輛
昨日下午,就頻頻發生的快遞員與交通執法部門出現的衝突,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通報稱,深圳市“限電”措施推出之初,市政府曾召開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工作專題會議,對郵政(含報刊投遞)、快遞等行業所使用的電動自行車,採取總量控制原則,經統一載物托架和車身顏色,納入規範管理後,允許上路行駛,不受限制行駛措施限制,目前快遞業擁有備案車輛近1.3萬輛,佔所有行業總數的34%。
通報還稱,3月20日,交警局召集了快遞等特殊行業的主管單位及協會開會,各單位均表態要求快遞企業杜絕使用電動(機動)三輪車,物流協會也就此事召集了快遞企業進行了宣傳。
“目前網上流傳的一些説法,把查處超標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混淆為打擊快遞業發展,把依法拘留無證駕駛和非法拉客人員混淆為拘留快遞從業人員。”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稱,考慮到快遞業涉及民生,個別快遞企業違規使用電動(機動)三輪車運送貨物來謀取利益,既擾亂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也是對其他守規企業和行業的一種不公平競爭。
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稱,目前官方查處的電動(機動)三輪車,根據現有的國家標準,均屬非法拼裝、改裝的機動車,不準上路行駛,而深圳的道路條件和電動(機動)三輪車自身狀況決定了此類車輛不適合在深圳發展。對違規駕駛電動(機動)三輪車上路行駛的,處扣留車輛;無證駕駛的,處罰款2000元、拘留15日以下;無號牌的,處罰款3000元。而其他違法,分別處罰、合併執行。
官方提供的數據顯示,開展整頓行動10天以來,各單位共查扣電動車17975輛、拘留874人(拘留無證670人、非法拉客擾亂公共場所秩序196人、暴力抗法8人)、採集非法拉客人員771人次。
- 追訪
當地發文“拘留一人獎勵500元”
深圳當地發文,查處非法營運三輪車可獲每輛600元獎勵。
昨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一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深圳市“禁摩限電”政策由來已久,因摩托車和電動車在日常交通事故中死傷率較高。此次行動重點打擊在地鐵口、公交站點、商業區等聚集非法拉客違法行為。
記者在一份由深圳龍華新區龍華辦事處辦公室出具的《關於調整交通綜合整治獎勵項目及標準的通知》的文件中發現,為加大交通綜合整治力度,明確和細化交通綜合整治獎勵項目和標準,保持交通執法的工作積極性,辦事處決定對交通綜合整治獎勵項目和標准予以調整,其中加裝鐵甲的非法營運三輪車每查處一輛獎勵600元,普通三輪摩托車、三輪電動車每輛獎勵100元,對無證駕駛、妨礙執法當事人實施行政拘留的,拘留一人獎勵500元。
昨日下午,龍華辦事處交通預聯辦一工作人員就此回應稱,確實有發佈過這麼一份內部通知文件,主要是為了配合“禁摩限電”起到“激勵機制”的作用,但不針對任何一個行業,主要針對的是違規車輛,且並不只有他們辦事處下發了這一文件。
“除了交警,派出所和其他工作人員都開始在路上查車。”一大型快遞公司負責人稱,深圳當地雖然沒有對電動車作出駕駛培訓要求,但電動三輪車在深圳歸機動車類,而兩輪電動車載貨量少、效率低,麵包車送快遞又只能送市區,小巷根本進不去,“用的話是要進行備案,不備案就是非法營運,電動三輪車仍是目前最理想的末端交通方式。”
“換成麵包車的話,還要考慮到汽車的保險和駕駛人員的保險,停車費等,會增加目前郵費的10倍左右。”上述一家快遞公司運營總裁稱,快件是對老百姓服務的商品,這樣的話會變成奢侈品,並不利民,目前他們採取的應對措施就是從廣州調麵包車和業務員支援深圳,“但廣州也需要車和人員,解決不了根本問題。”
- 落地
北京擬出臺法規“管住”電動自行車
“管理部門出臺措施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也是現實情況所迫。”據交通部門一位人士介紹,表面上看是交通亂象叢生,但背後則是管理標準的缺位。“這就是一個歷史問題的積累,現在到了矛盾爆發點需要法規約束。”該人士透露,國家有關部門正在研究電動自行車的“身份”問題,但涉及部門眾多,問題複雜。目前,各地只能先出臺管理暫行辦法。
昨日,記者從北京市有關部門了解到,北京也在執行非機動車管理辦法,電動自行車的管理內容有望納入其中。目前該法規正在起草過程中,有關部門表示將力爭在今年年底前通過程式並實施。
據了解,北京市目前有400萬輛電動自行車,符合國標納入工商部門目錄並註冊上牌的只有90萬輛,符合上牌標準但沒註冊的有20萬輛,不符合登記規定的有290萬輛。如果這部分車輛要全部登記,影響最大的則是大量使用電動自行車的送餐企業以及部分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快遞企業。
百度外賣有關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使用的交通工具基本是兩輪輕便電動自行車,在外地也有被查的情況,但並不多。目前他們會根據各地不同的政策落實。
“如果有的城市不允許在部分道路行駛,我們就換自行車,如果要求上牌,我們就不計成本為騎士的車輛辦理手續。”該負責人説。
- 縱深
快遞電動三輪遭遇身份尷尬
在業內看來,快遞三輪車確實易造成交通事故,但它在快遞業運營過程中又扮演著重要角色,如何賦予快遞電三輪合法身份是強化監督管理的破題之道。
電動車的“緊箍咒”
去年一年,北京電動自行車事故3萬餘起,傷2萬多人,闖紅燈、逆行現象突出。
近一兩年來,電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在部分城市被限制。近日,廣州擬出臺的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條例也進入了人大常委會審議程式,全國首部針對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的法規即將出臺。
草案明確,廣州擬對電動車等非機動車、摩托車實施“五禁”(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營運),其中對於電動車,首次明確規定,在全市範圍內禁止銷售,無論其是否符合國家標準,違者按每售一輛處以2000元或者最高5萬元的罰款。
從草案可以看出,禁限內容主要是針對廣受詬病的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亂象以及電動三輪車違規攬客運營。
這些情況在全國大部分地區也多有存在,在北京,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已經超過400萬輛,根據交管部門的統計,去年一年,電動自行車發生的事故3萬餘起,傷2萬多人,100多人死亡。違法現象最突出的是闖紅燈、逆行、無牌無證駕駛。
針對電動自行車亂象,全國已經有多地採取了限制措施。成都2014年實施非機動車管理條例,隨後全市開展電動自行車上牌工作,五個多月上牌200多萬輛。武漢也出臺電動自行車暫行管理辦法,規範電動自行車的駕駛。貴陽市去年底,針對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亂象,出臺了分階段分路段限行規定,電動自行車在高峰時段不允許進入多條主要道路行駛。
“‘限電’恐引效倣”
“大城市出臺限制電動車的‘一刀切’式的措施,恐引二三線城市效倣,對全行業打擊很大”
深圳方面進行此次嚴查正是為了解決積怨已久的交通難題。深圳方面公佈的數據顯示,去年全市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1150宗,同比下降3.5%,死亡431人,同比下降6.1%,但涉摩涉電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為41人,同比上升27.66%。
中國自行車協會助力車專業委員會主任陸金龍也關注到了近期發生在深圳等地的查扣電動車事件,他認為,電動車的管理亟待法律和國家標準的支援,不應該將超標電動車的危害以及部分駕駛人的違法行為全部歸罪于電動車行業。
陸金龍介紹,目前全國有電動車用戶2億,電動助力車行業的GDP貢獻每年是2000億,帶動了200萬人的就業。但電動車的發展並沒有配套的管理辦法和國家標準跟上,他説,目前執行的還是1999年的國家標準,對電動自行車的標準是20公里內,40公斤以內,這個標準顯然已經不符合電動車技術的發展和老百姓的需求。
陸金龍也認為,現行的規定需要調整,他們向工信部、公安部等相關部門提出意見,希望儘快解決國家標準問題。“目前還沒有回復,但我們已經著手積極應對各地出現的問題了。”他説,如果大城市出臺限制電動車的“一刀切”式的措施,恐怕會引起二線、三線城市的效倣,對全行業會有非常大的打擊。
快遞電三輪進退兩難
電三輪是製造交通事故的罪魁禍首,又是降低企業成本的交通工具
在城市管理部門眼裏,電動三輪車是製造交通事故的罪魁禍首;在快遞企業眼中,它是降低企業成本、提高運營效率最有效的交通工具。
某大型快遞企業負責人坦承,電動三輪車(兩輪車)與汽車等交通工具相比確實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無牌照不利於監管部門監督也造成大量違反交通規則事實的出現。不過,電動三輪車的確也是目前快遞業最理想的末端派送工具。據業內人士介紹,一輛電動三輪車的日派件量為120-150件,電動兩輪車為電動三輪車的一半。
媒體披露,北京每天行駛在街頭的電動三輪車就在1.5萬-2萬輛之間,在全國範圍內快遞業使用的電動三輪車則超過40萬輛,有預測數據顯示,市場整體需求超過100萬輛。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産業經濟研究部研究員、中國物流學會副會長魏際剛認為,“中國的快遞業快速發展,快遞業使用的主力車型是滯後於快遞業發展的。”我國快遞發展階段還是處於多種生産力水準、多元化的形態下,以城村目前的配送體系,電動車這種傳統的配送方式還是有存在的必要性的,“關鍵是要規範使用,而不是從行政方向予以解決。”
“快遞電三輪進退兩難。公安交通部門沒有錯,快遞企業也有理由。”雙壹諮詢公司總經理,物流行業調研專家龔福照表示,深圳是國內快遞量排名前五的地區,如果不讓使用電動三輪車,那也應該給一個緩衝期。
解決“最後一公里”
“表面上看是交通亂象叢生,但背後則是管理標準的缺位”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此前北京、天津、呼和浩特等多個城市都對快遞行業的用車進行過規範,但最後落地實施階段均遭遇阻力。
“管理部門出臺措施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也是現實情況所迫。”據交通部門一位人士介紹,表面上看是交通亂象叢生,但背後則是管理標準的缺位。“這就是一個歷史問題的積累,現在到了矛盾爆發點需要法規約束。”
業內人士認為,解決快遞電動三輪車難題最重要是解決快遞電動三輪車合法身份問題,即推出快遞“專用車”。一是由於快遞三輪車來源不明,一些生産廠商自身就未取得相關資質,電動三輪車的合法身份就無從談起;另一方面是國家相關部門需要制定適合快遞業的相關標準,讓快遞電動三輪車有法可依。
快遞用車難題已經引起多方注意。此前,國家郵政局已經推出《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技術要求》,明確了快遞三輪車的車型、尺寸、車速等多項指標,但由於該標準並非強制性措施,而未得到各方認可。去年底,國務院發佈的《國務院關於促進快遞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指出,將制定快遞專用機動車輛系列標準,改進快遞車輛管理。
今年初,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已經對《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技術要求》標準進行了公示,強制的主要內容包括車速限制、駕駛人員核定、箱體標識等。
根據2015年國務院出臺的關於促進快遞業發展的意見,其中就提及改進快遞車輛管理,並要求制定快遞專用機動車輛系列標準,及時發佈和修訂車輛生産企業和産品公告。各地要規範快遞車輛管理,逐步統一標誌,對快遞專用車輛城市通行和臨時停靠作業提供便利。
文件還稱,應研究出臺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國家標準以及生産、使用、管理規定,各地可結合實際制定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用於城市收投服務的管理辦法,解決“最後一公里”通行難問題。
魏際剛建議,解決這一問題應加強對電動三輪車的監督管理,比如上牌照、對電動車上路設置準入條件、必須遵守交通法規行駛、在快遞車上裝攝像頭,對快遞人員身份進行登記識別。建立完善的監管體系,根據快遞行業的發展變化,提升監管部門的監管能力,改善監管方式,而不是去破壞快遞行業的發展。“城市要包容,政策與執法要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