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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五省區輸配電改革試點落地 電價降價空間達55.6億元

  • 發佈時間:2016-03-30 07:18:00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司長施子海29日説,國家發改委日前已批復了雲南、貴州、安徽、寧夏、湖北五省(區)電網企業2016年至2018年監管週期的准許收入和輸配電價水準。參加第一批改革的五省區輸配電價降價空間達55.6億元。

  輸配電價改革是電力體制改革和價格機制改革的關鍵環節,也是電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電力價格改革的總體思路是“管住中間,放開兩頭”,推進市場化。輸配電價改革則是“管住中間”的關鍵改革措施。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巡視員張滿英説,輸配電價改革的推出,建立了以電網有效資産為基礎,對輸配電的收入、成本、價格進行全範圍直接監管的新模式;約束了電網企業的成本,在對五省區組織交叉監審後,剔除或核減了約160億元與電網輸配電無關的資産和不合理成本,五省區平均核減比例約為16.3%;核定了輸配電價,五省區約55.6億元的降價空間全部用於降低終端電力用戶用電價格,降低了企業的用電成本。

  據介紹,此次五省區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由國家發改委會同國家能源局指導相關地方價格主管部門成本調查和監審機構組成了5個聯合監審工作組,交叉開展對試點省(區)電網公司的成本監審。根據成本監審結果,並綜合考慮第一個監管週期的投資增長、電量增長因素,國家發改委批復了五省(區)電網企業第一個監管週期(2016-2018年)的准許收入和輸配電價水準,由相關省(區)價格主管部門對外公佈。

  輸配電價改革被視為撬動電力體制改革的關鍵一步。華電集團寧夏分公司市場運營部主任葛學利説,輸配電價核定以後,有利於用戶和發電企業直接對接。“最終將推動發電端和售電市場的放開。”

  “輸配電價改革的目的是轉變對電網企業的監管模式,打破電網在‘買電’和‘賣電’兩頭的‘雙重壟斷’,為電力價格市場化奠定基礎。”施子海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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