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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配電價改革明年覆蓋全國

  • 發佈時間:2016-03-30 07:00:03  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自2014年深圳電網“破冰”後,我國輸配電價改革由點及面,進入全面提速階段。29日,國家發改委介紹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工作時介紹,2015年啟動的第一批省級電網試點改革成果已經落地,五省區輸配電價降價空間達到55.6億元。這表明我國已初步建立以電網有效資産為基礎,保障電網安全運作、滿足電力市場需要的獨立輸配電價機制。

  “2017年我們力爭能在全國全覆蓋,明年輸配電價改革全國所有電網都要進行。”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巡視員張滿英介紹,試點後的地區要進一步推動電力市場化交易,“電力市場建設到哪,電價就放開到哪。”南方日報駐京記者 趙曉

  進展??輸配電價改革全面提速

  價格與民生息息相關,歷來受到廣泛關注。2015年10月,中央印發《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明確,擴大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範圍,逐步覆蓋到各省級電網,改變對電網企業的監管模式。

  “輸配電價改革是電力體制改革和價格機制改革的關鍵環節,也是電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司長、新聞發言人施子海介紹,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電價改革總體思路,輸配電價改革就是“管住中間”的關鍵改革措施。

  簡單而言,過去電網企業主要通過收取“賣電”和“買電”的“差價”獲取利潤,改革後將按照“准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則收取“過網費”,打破電網在“買電”和“賣電”兩頭的“雙重壟斷”,為電力價格市場化奠定基礎。

  自2014年在深圳電網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破冰”後,我國逐步擴大試點範圍,2015年從蒙西電網起步,在安徽、湖北、寧夏、雲南、貴州5個省級電網開展第一批試點。2016年,試點範圍繼續擴大,覆蓋全國18個省級電網和1個區域電網,標誌輸配電價改革全面提速。

  根據成本監審的結果,並綜合考慮第一個監管週期的投資增長、

  電量增長因素,國家發改委已經批復了五省(區)電網企業第一個監管週期(2016-2018年)的准許收入和輸配電價水準。施子海介紹,參加第一批改革的五省區輸配電價降價空間達到55.6億元。

  “第一批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成果落地,表明我國已初步建立了以電網有效資産為基礎,保障電網安全運作、滿足電力市場需要的獨立輸配電價機制。”施子海説。

  作為首批省級電網試點,雲南省在輸配電價改革方面頗有心得。雲南省物價局局長郭繼先介紹,雲南是電力資源的大省,尤其是水電資源特別豐富。2015年,雲南省在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的同時,嘗試性開展了電力市場化交易,雲南省內工業用電達到320億千瓦時,佔工業用電量接近一半。

  郭繼先介紹,雲南省去年參與市場化交易的320億電量綜合平均下來,每千瓦時電價降低了0.18元,為參與交易的企業減輕負擔35億元。

  成效??試點五省區核減電網不合理成本160億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巡視員張滿英介紹,經過一年多的努力,輸配電價改革試點進展非常順利,建立了以電網有效資産為基礎,對輸配電的收入、成本、價格進行全範圍直接監管的新模式,並且在試點

  中對成本監審的具體形式、電網有效資産的認定、准許收入的確定等方面積累了大量的經驗。

  在成本監審過程中,如何科學合理確定電網企業的定價成本是輸配電價改革的基礎。華北電力大學校長助理、教授張粒子指出,電網企業的定價成本,其實是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按照輸配電價成本監審辦法,核定電網企業用於輸配電服務的合理費用。

  張粒子解釋,電網企業的定價成本,與電網企業的會計成本主要區別在於,一是與輸配電服務相關,與輸配電服務不相關的成本要剔除掉;二是進入定價成本的費用應該符合輸配電服務的需求,不符合需求的也要從定價成本裏剔除;三是影響定價成本的系數和經濟參數,要符合行業的標準或者公允的標準。

  “去年我們組織開展交叉監審,之後用4個月左右的時間開展監審工作,剔除或核減了與電網輸配電無關的資産和不合理的成本,約160億。”張滿英説,這意味著在這五個省區,核減的比例平均約16.3%。

  更為重要的是,試點還按照“准許成本加上合理收益”的原則核定了相關電網輸配電總收入和輸配電價水準,再綜合電網在三年監管週期中的新增投資因素,五個省區降價空間達約55.6億元。這些降價空間全部用於降低終端電力用戶用電價格,降低了企業的用電成本。

  ■聲音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巡視員張滿英: 輸配電價規則制定工作已啟動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巡視員張滿英説,輸配電價改革是“破冰之旅”,是重大監管模式的轉變,有不少重大問題需要解決;如何制定分電壓等級、分電力用戶的輸配電價,這方面如何去細化,都要在研究中體現出來。

  張滿英坦承,試點過程中有很多問題需要進一步研究。比如電網企業的投資和成本之間的關係,要防範投資過大可能推高電網成本;如果投資過低或者不足,又會影響電網的品質和效率;比如邊遠地區輸配電價水準定得高,這些地區承受力有限;比如輸配電價管理存在資訊不對稱的問題,如何真正監管到位,都是要研究的。

  談及接下來輸配電價改革的進展,張滿英説,重要的是對去年已經開展的輸配電價改革試點進行全面總結、評估,能夠把輸配電價改革更好地向縱深發展,“2017年我們力爭能在全國全覆蓋,明年輸配電價改革全國所有電網都要進行。”

  除試點擴圍外,相關體制機制的建設也將加快節奏。據介紹,在輸配電價改革的實施意見和輸配電成本監審辦法之外,國家發改委還將制定輸配電價規則,通過規則來監管,使得輸配電價更規範、更有效、更科學、更透明,便於監督。“目前這項工作已經啟動,在徵求方方面面的意見。”

  而在輸配電價改革中,“管住中間”這一背水之戰,提升監管能力是重中之重。張滿英説,輸配電價改革是一種全新的監管模式,這必然要求利用現代的資訊手段,對電網企業的電量、財務、投資等數據進行分析、研究、整理,“管細、管好、管到位”。

  而對於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地區而言,這些地區要在試點之後加強電力市場建設,推動電力市場化交易,完善交易的規則,通過市場行為逐步擴大市場形成電力價格的範圍,使電力交易價格更加靈敏地反映發電成本和電力市場供求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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