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數以上省級電網 年內將開展輸配電價改革
- 發佈時間:2016-03-30 07:0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5省區輸配電價改革降價空間55.6億元
■本報記者 沈 明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復了雲南、貴州、安徽、寧夏、湖北五省(區)電網首個監管週期的輸配電准許收入和輸配電價。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有關負責人介紹説,各省按照“准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向國家發改委報送了輸配電准許收入和輸配電價測算結果,近期已陸續批復。根據測算結果,五省(區)輸配電價降價空間合計55.6億元,全部用於下調終端用戶用電價格,相應降低了企業用電成本。
國家發展改革委宏觀經濟研究院研究員劉樹傑表示,輸配電價改革對整體的電力體制改革的作用在於管住中間、放開兩頭。搞了輸配電價改革就會依據不同類型用戶,對電網成本耗費的不同來分別核定不同的價格,只有價格公平合理了,用戶使用電網的時間才會合理,這樣電網負荷才會比較平和,發電和終端用戶都有選擇權了,才能真正發揮市場的調節作用,這對電力市場的改革推進是一個很重要的條件。
對於輸配電價改革下一步的推進工作,該負責人表示,將在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的基礎上,不斷把改革向縱深推進。
負責人表示,將進一步擴大試點範圍。近期,國家發展改革委已印發通知,將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陜西、江西、湖南、四川、重慶、廣東、廣西等12個省級電網,以及國家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省份的電網和華北區域電網列入2016年試點範圍。也就是説,一半以上的省級電網都要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並力爭2017年將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覆蓋全部省級電網。此外,研究解決輸配電價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和研究制定輸配電價定價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