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電梯安全嗎?(多棱鏡)
- 發佈時間:2016-03-25 07:17: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如今,城市中高層住宅越來越稠密,人們日常生活已經離不開電梯。然而近年來,住宅區的電梯傷人、困人事件時有發生,成為許多居民“家門口的隱憂”。
使用不當隱患重重
“平時坐電梯,門一開低著頭就進去了,根本不會注意觀察是否有異常。”聽説最近陜西發生的故障電梯困死人事件,北京海澱區某小區業主林嘉有些後怕,“我們小區裏的電梯也時不時地出各種故障,以後一定要有安全意識。”
伴隨城市快速發展,電梯數量也在高速增長。到2014年底,我國已成為電梯保有量第一大國,達360萬台。目前市面上大部分電梯使用壽命在15—20年之間,隨著本世紀初興建的大量小區逐漸進入這一使用區間,電梯故障傷人甚至致人死亡的事件屢見不鮮。
然而在生活中,許多人在使用電梯時常常違規操作:反覆按開關門按鈕、電梯超時開門等人、運送裝修垃圾、扔雜物,或搬運傢具、建材等重物時撞擊到電梯、超載時強行擠入、按遍所有樓層按鈕……其實這些都是危險的“闖紅燈”行為。
筆者走訪了北京的幾個小區發現,許多業主對自家小區的電梯安全,缺乏權利主體的敏感。筆者隨機詢問業主是否留心過電梯內的檢驗標簽,竟有多人表示根本不知此事。
事實上,目前相關法律法規對電梯檢驗週期有明確規定。“電梯轎廂內應當貼有標簽,註明維保資訊和檢驗日期,平時大家可以注意一下,看檢驗有沒有超期的情況。”北京市海澱區法華寺小區物業人員對筆者説,物業公司一般會與維保單位簽署合同,並且每次保養後要填寫保養報告書,經對方確認後存檔,業主也可以對此進行監督,促進電梯故障排查的“常態化”,不要讓自己繳納的維修基金在賬上睡覺。此外,業主要對自己小區電梯的保險狀況做到心裏有數,要求物業公司為電梯投保承運責任保險,促使保險公司用費率杠桿增加物業部門的安全責任意識,一旦發生事故造成物損人傷,確保受害人第一時間獲得賠償。
貪便宜的物業,低標準的維保
電梯是耐用品,“三分靠品質,七分靠安裝和維保”是電梯行業內的共識。
筆者了解到,現在大部分電梯不是由製造原廠維保,而是由物業選擇的第三方維保。“這在客觀上‘放縱’了製造商不追求産品最高品質、只要達到‘合格’標準就出廠的做法,從製造環節其實就已經降低了安全系數。”一位多年從事電梯維保工作的業內人士表示。
“畢竟日夜運作,安全隱患多半來源於維保、管理的不到位和乘客的使用不當。其中,維保因素佔到事故誘因的60%以上,這與電梯維保行業的惡性競爭密切相關。”這位業內人士表示。
筆者了解到,第三方維保行業存在逐底競爭的問題——低價難免折損服務品質,劣質維保企業得勢,反而讓一些服務好但價格高一些的維保企業遭到逆向淘汰。“物管費都有定數,而且物業公司一般採取包乾制,物業自然傾向選擇價格更低的維保公司。”北京海澱區韋伯豪小區的一位業主告訴記者。“物業吃維保單位的回扣,也是普遍存在的行業潛規則,這樣一來,最終承受風險的還是業主。”
責任追究要有制度有措施
除了平日裏對電梯精心“照料”,發生問題後的責任追究也是保障電梯安全、維護業主利益的重要方面。
“責任追究機制一定要落地,從研發、製造、採購、管理、維保、使用到故障處理,事故調查不能放過任何環節。”中國人民大學法學教授劉俊海表示,“産品是否有缺陷、品質監管是否有疏漏、採購是否大意、維保是否達標、失修電梯是否讓業主知情、電梯使用是否遵守安全條例……責任追究要有手段、有制度、有措施、有監督,倒逼主體將責任轉化成義務。事關百姓的生命安全,對責任方的處置要讓其疼痛難忍,以警示整個行業,也讓公眾心安。”
電梯安全涉及的責任鏈條長,涉及主體多,厘定還需要一個過程,不妨考慮設立電梯事故應急救助基金,對傷亡者先行賠付,事故責任推定之後,向最終責任者追償。“一旦傷及生命安全,再多的賠償都於事無補,還是要建立問責機制,讓制度落地,讓責任人自覺預防,避免悲劇的發生。”劉俊海教授説。
《 人民日報 》( 2016年03月25日1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