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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深入推進 紅利逐步釋放

  • 發佈時間:2016-03-03 06:14:18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崔文苑

  去年12月,中辦、國辦印發《深化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我國稅收徵管體制改革的大幕正式拉開。這份改革方案直指目前我國稅收徵管體制中的“痛點”,包括職責不夠清晰、執法不夠統一、辦稅不夠便利等,為今後一段時間我國徵稅體制改革做出頂層設計。根據方案制定出的時間表和路線圖,主要改革舉措包括哪些內容?給納稅人帶來了哪些獲得感?稅務部門採取了哪些措施加快改革進度確保落地生效?就上述問題,稅務總局《方案》督促落實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接受了記者採訪。

  問:辦稅便利化改革承載著納稅人對減負增效的期盼,最近稅務總局在這方面又出臺了哪些新舉措?

  答:按照《方案》關於創新納稅服務機制、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的部署要求,2016年初稅務總局啟動了新一輪“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列出了10類31項便利化改革清單並逐步兌現,著力解決納稅人辦稅“難點”“痛點”“堵點”。

  主要包括:一是3項個人所得稅辦理事項由審批改備案,簡化辦稅手續。將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審核、個人股票期權所得或認購股票等有價證券取得折扣或補貼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有困難的審核,以及對律師事務所徵收方式的核準3項稅務行政審批事項改為備案。二是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壓縮辦稅流程。3月1日起,對納稅信用為A級的納稅人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進項發票可以不再進行掃描認證。不僅為納稅人節省了購置掃描設備的費用,而且節省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使辦稅更輕鬆、更便捷。三是合理簡並納稅人申報繳稅次數,減輕辦稅負擔。4月1日起,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繳納增值稅、消費稅及附徵稅費,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由按月申報調整為按季申報;隨增值稅、消費稅附徵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免於零申報,納稅人零申報資訊改由國稅、地稅資訊共用自動生成;採取簡易申報方式的定期定額戶,在規定期限內通過財稅庫銀電子繳稅系統批量扣稅或委託銀行扣繳核定稅款的,可實行以繳代報,無需辦理申報手續,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增強納稅人獲得感。四是出口退(免)稅無紙化管理擴大試點,提高退稅效率。在天津、江蘇、浙江等11個省(市)的部分地區開展出口退(免)稅無紙化管理試點工作的基礎上,2月起,稅務總局將試點範圍擴大至全國。各省國稅局均可選取有代表性的地區、稅法遵從度好的企業開展試點,利用資訊技術,實現申報、證明辦理、審核審批、退庫等出口退(免)稅業務網上辦理,進一步方便出口企業辦理退稅,加快退稅進度。

  問: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不僅便利了納稅人,也是落實《方案》要求,推進發票管理方式變革實現資訊管稅的重要一步。取消認證後將為稅收管理帶來哪些改變?又將如何影響基層稅務部門工作?

  答:取消A級納稅人增值稅發票認證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全面推行的基礎上出臺的改革舉措。新系統在發票管理方式上的變化主要表現在:一是資訊採集完整化。對增值稅發票票面的數字、漢字等資訊,包括納稅人名稱、貨物名稱、單價、數量、稅額、稅率等進行全面採集。二是資訊傳遞實時化。將發票資訊傳遞方式由過去納稅人單機開票、定期報送升級為通過網際網路連接開票、實時上傳稅務機關。三是資訊存貯底賬化。對納稅人開具的每張發票都進行數字證書籤名,並全程監控、閉環傳遞到稅務機關,形成電子底賬數據庫。

  由於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實現了發票全票面資訊的實時採集和動態掌握,形成了發票電子底賬庫的大數據平臺,通過對發票資訊的深度挖掘和分析,可以快速、直接、全面地掌握納稅人生産經營情況,有利於更好地實現資訊管稅,切實加強後續管理,防範稅收風險。

  徵管實踐中發現,一些商貿企業進行“變名、倒票”,大多是有預謀、團夥性的違法經營活動。這些企業為了不引起稅務機關懷疑,生存週期都比較短,從開業到登出,往往就在兩三個月內。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實現了數據的實時上傳,相當於開啟了“24小時監控”,為稅務機關快速反應和果斷採取措施爭取了時間。同時,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後,將進一步減少基層稅務機關窗口辦稅工作量。從寧波市試點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的情況看,寧波市國稅系統共登記納稅人54.75萬戶,其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15.35萬戶,月均認證發票量約220萬份,在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試點期間,辦稅服務廳日常發票認證工作量減少90%以上。

  問:建立促進誠信納稅機制是《方案》的重要內容,稅務部門推出了哪些促進誠信納稅的改革措施?

  答:第一,按月開展納稅信用級別動態調整。稅務機關按月採集納稅人納稅信用資訊。主管稅務機關因稅務檢查等發現納稅人以前評價年度存在直接判為D級情形的,調整其相應評價年度納稅信用級別為D級,該D級評價不保留至下一年。調整後的資訊于次月初5個工作日內層報至省稅務機關備案,併發布A級納稅人變動情況通告,實現納稅信用動態管理。

  第二,及時通知、提醒納稅人信用評價狀態變化情況。當納稅人的信用評價指標出現扣分且將影響評價級別的情形,稅務機關要通過郵件、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提醒納稅人,並視變化趨勢採取相應服務和管理措施,讓納稅人了解當前的納稅信用狀況,加強自我管理,規範納稅行為。

  第三,優化調整部分評價指標和扣分標準。提高了通過納稅評估、稅務審計、反避稅調查、稅務稽查發現補稅行為的扣分分值,增加了A級納稅人的“含金量”,確保指標扣分與失信程度及後果相當。

  問:在落實《方案》要求過程中,如何有效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

  答:《方案》提出,要健全納稅服務投訴機制,建立納稅人以及第三方對納稅服務品質定期評價反饋的制度,暢通納稅人投訴渠道。為落實《方案》要求,稅務總局印發了《關於完善納稅服務投訴管理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全方位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

  一是升級12366納稅服務熱線暢通投訴渠道。升級後,將實現納稅服務投訴多渠道接收、同一平臺處理、全程監控督辦。稅務部門可通過網站、12366熱線、信函、現場等多渠道接收納稅服務投訴,統一進行受理、轉辦、處理、分析、反饋、查詢,熱線系統覆蓋了稅務總局、省、市、縣稅務局四級,能夠對投訴處理全程監控、分類統計和匯總分析。

  二是加強對納稅服務投訴情況的統計分析。深入挖掘投訴資訊與數據,運用大數據管理理念,將本地區納稅服務投訴的基本情況、熱點焦點、處理成效、存在問題等形成有數據、有標準、可量化的統計分析報告,通過趨勢預判,從納稅人角度提出有針對性的改進措施,及時回應納稅人需求和關切,正確引導納稅人預期。

  三是建立納稅服務投訴定期通報制度。各省稅務機關建立上級對下級稅務機關納稅服務投訴及辦理情況的通報制度,每半年通報一次。稅務總局每年度對各省納稅服務投訴情況進行通報,並督促各省對通報中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落實,不斷提升納稅服務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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