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燃放煙花被罰200元
- 發佈時間:2016-02-26 02:29:32 來源:解放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簡工博 楊公軒)元宵節已過去,上海煙花爆竹管控依然繼續。日前,楊浦公安及時處置一起非法燃放煙花警情。在持續宣傳和管控下,元宵節過後陸續有居民主動上交煙花爆竹。
2月23日19時56分許,楊浦公安接110報警稱:政和路近國帆路路口有人燃放煙花。接報後,新江灣城派出所民警迅速調閱周邊監控,發現一男子正在路口燃放手持煙花,周圍還有幾名孩子圍觀。周邊巡邏民警立即趕赴現場,將非法燃放人員顧某帶至派出所調查。常年在滬經商的顧某不僅知道禁放規定,其手機裏也收到過相關宣傳短信。民警當即給他回看監控視頻。目睹監控拍下的整個過程,原本還在為自己開脫的顧某啞口無言。目前,顧某被依法處以行政罰款200元。
2月24日上午,新江灣城中凱城市之光小區居民王先生來到派出所,向民警上交一捆鞭炮。原來,王先生的兒子將在月底結婚,老王專門從外地帶了些鞭炮回上海。得知情況後,社區民警多次到府進行禁放宣傳,加之春節以來小區內持續的禁燃聲勢,王先生終於萌生了“退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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