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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不是小區所有道路都要變成公共道路

  • 發佈時間:2016-02-23 14:4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南都訊 2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下簡稱《意見》)發佈,關於“新建住宅要推廣街區制,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的規定迅速引起公眾關注,尤其“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實現內部道路公共化”一條。是不是以後所有小區四面圍墻都要拆了?是不是小區內部道路全都公共化,一下樓就是大小馬路?昨日國家發改委城市規劃專家接受南都記者採訪解釋,打開已建成住宅小區不會一刀切,也非簡單“拆墻破院”。

  A

  不是所有已建成住宅小區都要打開

  昨日,國家發改委城市與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總規劃師、規劃院院長、教授級高級城市規劃師沈遲向南都記者表示,已建成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打開,不是馬上都要改,另外改也是需要條件的。

  其實文件已經做出説明,打開住宅區的目的,不是簡單把圍墻拆了,以開放整個社區,而是為了“解決交通路網佈局問題”。一些城市居住區的路網佈局已經較密,城市主幹路、主次支路的匹配得當,那麼即使一個居住小區相對封閉,也就沒有打開再開支路的必要了。也就是説,如果某一個住宅小區的道路公共化之後,對於城市幹道的交通流量也沒有影響,那也同樣沒有必要去改。

  即使對於新建住宅小區,《意見》也強調了“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沈遲説,比如有的住宅小區在遠郊,通過一條路進出城市,那也不是一定要採用街區制的形勢,或者一定要打開。“要看具體規劃的情況,不會一刀切”,沈遲説,大規模的封閉小區打開之前,也還需要做好路網規劃、規劃銜接等一系列工作。

  B

  還會有相對封閉的居住小區和居住組團

  沈遲説,在1993年制定、2002年修訂的《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裏其實已經有了這樣的規劃思路。其中將城市居民生活聚集地,分為從大到小的城市居住區、居住小區、居住組團三類。

  規劃學者、中山大學教授袁奇峰説,現在一個居住區通常約1平方公里的面積。居住區以下切割成四五個約25公頃的居住小區,也就是通常所説的“小區”。目前我國很多城市的公共道路切割都停留在居住區這一級別,“典型的就是深圳”,小區內部道路多私有化。

  沈遲説,實際上,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的方式,也不是把這個小區所有的道路都變成公共道路,而是根據該地整個路網的規劃需要,將原先被主幹路包圍的封閉的大型居住區分成若干個居住小區,從而開闢出一些可以過境的公共道路,通常是區別於主幹路的主次支路,就能優化整個區域的路網。

  這也就是説,市民關於出門下樓就是馬路的擔心,並不必要,因為還會有相對封閉的居住小區和居住組團,保障居民的生活空間,只是之前的小區太大了,所以才要“逐步打開”。根據2002年版的《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就要求“小區內應避免過境車輛的穿行,道路通而不暢”。沈遲説,所謂“通而不暢”,就是不讓車速太快,影響安全。

  C

  不是要讓小區開放 而是著眼路網結構

  “是著眼于路網結構,而不是要讓小區開放”,沈遲説,未來小區管理單元可以更加分散化,比如一棟或者幾棟在一塊,而不是好幾百棟樓一塊兒封閉式管理,一是阻礙城市交通,同時也顯得居住區活力不足。

  沈遲還向南都記者表示,對於城區來説,特別應該抓住舊城改造和整片區域棚改的契機,做好路網規劃,不能再搞封閉式的大院。一個城市如果一平方公里以內有80個路口才會顯得城市有活力。巴塞羅那有108個路口,而北京可能只有20-30個,所以顯得生活氣氛不足。

  沈遲也建議,目前只有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這是不夠的,應該同步進行整個城市街區設計規範。中央發佈的意見也要求,樹立“窄馬路、密路網”的城市道路佈局理念,建設快速路、主次幹路和支路級配合理的道路網系統。“配級合理的道路系統規劃出來之後,封閉小區也就搞不成了”,沈遲説。 南都記者吳斌 程思煒 發自北京

  業內觀點

  打開住宅小區仍需配套政策

  專家稱應充分尊重業主權益,物業管理升級、治安與配套設施也需跟進

  中國社科院城市與環境研究所土地經濟室主任王業強認為,長期以來國內交通規劃上只注重主幹道,沒有預留“毛細血管”,而封閉小區不斷出現,對路網形成割裂,破壞了道路微迴圈系統,人們出行,無論長途短途都擠在主幹道上,從而引發城市交通痼疾。中國城市規劃學會秘書長石楠説,比如高校,在國外基本上是開放的。

  但專家認為,開放小區具體實施上,不僅是“拆墻破院”那般簡單,還要從物業管理、治安、物權等方面出臺後續配套政策。

  中國房地産業協會副會長胡志剛認為,政策執行難點主要在於既有住宅小區上,由於小區配套設施、道路綠地等在權屬上仍歸業主所有,開放小區應充分尊重小區業主權益,出臺配套政策,考慮利益重新分配與調整。

  石楠表示,開放小區涉及到既有小區業主權益的維護、物業管理的升級、治安與配套設施的跟進等問題,仍需在制度上與法律上出臺配套政策,也需要根據小區所在地段特徵妥善處理開放方式。《意見》中,“原則上”“逐步”等字眼也體現了政策落地必將是循序漸進的過程。

  廣東省華南和諧社區發展中心主任周活寧認為,最近幾十年以來的房地産開發造成街區分割,像番禺華南板塊這樣面積龐大的郊區板塊被“割裂”的現象尤其明顯,小區封閉之後,原來需由政府承擔的部分城市管理責任落到小區物管身上。如果重新打開小區大門,意味著這種社會管理職能重回政府之手,政府需在治安管理、鄰里糾紛等社會治理方面傾注更大的人力財力。他認為,新政實施,對老八區的意義更大,因為最近幾年老城區加強了封閉式管理,一方面增加了停車收入,但與此同時大大增加了交通阻塞。

  廣州房地産市場的觀察人士米思圖則認為,中央文件提到開放小區,並非意味著要將小區內的所有配套設施都免費“對外”,只是道路資源對外開放。對於大部分小區來説,這些“對外開放”的道路資源主要用於步行,只有少數超大型小區的一些道路資源需要開放給機動車。“開放大門之後如果能讓步行距離控制在15分鐘內是好事”,米思圖建議可通過未來新建的住宅小區試行對公眾開放、增加街道居委會及N GO的社區治理功能等方式,以此逐步提升市民“開放小區大門”的觀念。

  廣州案例

  小區路變市政路遭業主反對

  小區路開放為市政路,廣州曾有過類似探索。早在2011年7月經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定通過了《廣州市關於改善中心城區交通狀況的實施方案》,其中提出“優化道路網的結構和佈局,重點研究完善與城市幹道相匹配的支路微迴圈系統,推進居住小區封閉市政道路對外開放工作”。

  不過,開放過程中也面臨不少問題。目前在廣州小區路對外開放的案例尚少,市政路被小區封閉起來佔用的案例卻常有出現。一旦政府部門想要開放這些市政路,或者調整規劃,往往會引發小區業主抗議。

  2014年5月,廣紙片區規劃深化及控規修編公示後,位於該片區保利花園內的業主們發現,小區內原有的博林路將變為市政路,小區可能被市政路一分為二。儘管本次規劃的目的是為緩解工業大道的交通壓力,改善該片區居民的出行,但該小區業主們仍然反對。

  開放式小區不得不重設關閘

  坐落于番禺區的星河灣小區,早在2001年就建立開放式小區,卻在2013年不得不在小區門口設置關閘,實行全封閉式管理,但“只限車,不限人”。

  在星河灣物業公佈在網上的《封閉式管理方案》中寫道,由於小區和市政道路交會處面積大,且配套商業街等經營場所,往來人員和車輛較多,“封閉式管理是為了滿足業主的需求,也是為了方便管理。”

  廣州匯景新城一名業主更提心交通安全問題,“之前就發生過打開小區道路導致交通事故的情況,如果小區內的道路徹底像市政路一樣對外開放,安全就更沒保障了。”

  廣東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總工程師馬向明建議,可以先從封閉小區影響最大的徒步和騎單車的人著眼,大樓盤和大院先向人和單車開放,可以自由穿行,將門禁管理縮小至一兩棟樓範圍;或者是多開幾個門,而不是一個門進出。

  采寫:南都記者 張艷芬 實習生 李志 南方日報記者 肖文舸 劉懷宇 宋超 見習記者李業珅 實習生 泠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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