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住宅小區停車費將全面放開 物業漲聲再起
- 發佈時間:2015-12-01 16:35:00 來源:北京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到年底,不少小區又該收停車費了,部分業主向12345反映,小區停車費不是漲價了,就是變相漲價。小區停車費到底該不該漲?又該由誰説了算?這一直是業主關心的問題。記者了解到,不久前,本市出臺新規定,明年起,住宅小區的停車費全面放開,不再由政府統一定價,但是物業或停車企業調整居住區停車收費標準,應按規定得到多數業主同意。
現場1
萬澤禦河灣小區
地下停車費
年漲1200元
家住海澱區北洼路萬澤禦河灣小區的一位業主反映,又該交停車費了,但是物業通知他,地下車庫的停車費每月要漲100塊錢,也就是説一年得多交1200元。這位業主認為,漲價並沒有提前徵求業主同意,也沒有告知業主漲價的依據,所以不合理。
昨天下午,記者來到該小區發現,這是一個封閉管理的小區,地上並沒有停車位,所有的業主都將車停在地下車庫裏。在小區的物業辦公室裏,一名女業主正在交停車費。一名物業工作人員證實,明年的停車費將由原來的每月450元,漲到550元。正交費的業主表示,對於漲價的幅度,她可以接受。
據物業工作人員解釋,停車費之所以要漲是因為物業人工成本不斷增加,周邊同等小區的地下停車費都在每月500元以上,而且明年起居民區的停車費就放開了,因此他們這是根據市場價格來提價,新的價格也相對合理。
對於物業要漲停車費,小區業主有同意的,也有反對的。反對的業主告訴記者,停車費應該由所有業主共同表決決定。但是據了解,目前該小區還沒有成立業委會。
現場2
廣渠門內幸福家園
以前按年收
現在不包年
東城區廣渠門內大街幸福家園小區業主靳先生反映,以前在小區停車包年只要交1600元,現在按月繳費,每年得交4800元,而按小時繳費,交的更多,“這不成了變相漲停車費嗎?”
昨天上午,記者在該小區看到,北側有地上和地下兩個停車場,小區的東側入口立著一個藍牌,上面按年和按月收費的標示已被劃掉。業主靳先生説,地上停車場共有66個車位,由物業負責收費。
停車收費員證實,目前小區地上停車場確實改成按月和按小時收費,每小時為0.5元,每個月為400元。由於車位供不應求,即便住戶按月繳費,也不能保證每天有車位可以停。
一位老業主告訴記者,現在每月停車費漲成了400元,是以前的兩倍還要多,即使交了不少錢,每天還得搶車位,感覺特別累。另一名業主説:“每天看著只花十來塊錢不多,可一年下來不少錢呢!”業主們稱,小區目前沒有業委會,因此即使物業漲了停車費,大家不同意,也沒有辦法。
小區為什麼要改地上停車收費標準呢?對此,物業工作人員並沒有給出正面答覆,只是強調目前地上停車只能改按小時或包月收費,而地下停車位可以按年繳費,但是地下車位緊張,業主須排隊等待。
政策變化
“雙過半”同意 才能調價
北京現行小區停車價格中,地面長期停放不高於150元每月、1600元每年。然而,明年起,北京住宅小區的停車費將全面放開,不再由政府統一定價,但是住宅小區停車費的變動和調整,必須通過業主共同決議或者和業主協商。
其中,物業服務已入駐的小區,物業或停車企業調整居住區停車收費標準,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即“雙過半”。而對於物業服務企業未進駐的小區,則參照老舊小區社區自治式服務管理模式,由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牽頭,指導小區服務管理組織或社區居委會協助業主確定。
對於放開停車收費後居住區的收費糾紛問題,將由屬地政府相關部門為爭議雙方搭建溝通平臺,幫助雙方取得一致意見;如果協商不成,還可以提起民事訴訟,目前法院已實施立案登記制度,對於經營企業不按規定程式調整收費標準,或者停車不繳費的,業主(單個業主或多名業主)和停車場經營企業,都可以通過司法民事訴訟途徑解決。
專家解讀
業主共同決議 正在研究
北京市住建委物業管理專家舒可心認為,政府把這種準公共事務交給業主自己來決定,共同表決時一半以上的人同意就調價是件好事。這就是通過制度建設社會,而不是政府用具體的價格來改變社會公平正義。剛開始新制度可能會出現一些問題,大家不知道怎麼做共同決定,那就暫時先不漲價。
此前,物業公司一直在眼巴巴等著政府調價,結果政府給了個程式,只要物業滿足了業主共同決議就能調價的規定,物業公司就可以考慮怎麼尊重“雙過半”業主的共同決定。雖然目前北京約75%的小區還沒有業主大會,但是北京市相關部門正在研究業主共同決議的其他機制和形式。(記者王瓊 實習生白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