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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網路借貸活動監督應採取負面清單式管理

  • 發佈時間:2016-01-21 09:23: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1月21日電 1月20日,“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學術研討會”在北京召開,“金融行業自律公約”(以下簡稱“自律公約”)同日啟動。專家表示,金融消費者保護是網際網路金融發展的關鍵問題,網路借貸活動的監督應採取負面清單式管理。

  近年來,網際網路金融領域發生一些“龐氏騙局”,P2P跑路、壞賬、違約事件時有發生。中國人民大學金融創新與風險治理研究中心負責人楊東表示,金融消費者保護一直以來是重要的命題和任務。2016年是網際網路金融監管非常關鍵的一年,應加強網際網路金融消費者保護工作。他建議,儘早出臺相關明確界定網際網路金融相關模式、範疇、法律法規或者指導性文件。

  研討會上,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長助理楊濤認為,加強金融消費者保護要與打破剛性兌付並重。他説:“現在為什麼金融産品定價、風險評估難以得到均衡?無非就是一個原因,我們還存在非常嚴重的剛性保障、剛性兌付問題。如何協調二者的利益、二者的關係,對於金融改革同樣重要。”

  同時,楊濤指出,還要甄別金融消費者合法利益與惡意串謀。在銀行卡、支付領域,有些人打著“金融消費者”的旗號,實際跟機構惡意串謀,謀取額外利益。金融服務提供者的合法利益也需要保護,避免走向另外一個極端。

  網際網路金融平臺應該採取什麼準入方式?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董新義指出,傳統的審批模式不利於創新,因此網際網路金融平臺的準入,特別是像網路借貸的準入,是一種備案制。對於網際網路,特別是網路借貸活動的監督,應該採取負面清單式管理,明確禁止金融的自融行為和關聯交易。

  負面清單式管理要求平臺具有底線思維,“哪些事情不能做,除此之外可以探索”。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也曾表示,對於網際網路金融的監管,就是做一個負面清單,劃一條紅線。網際網路金融平臺不能觸犯紅線,比如絕對不允許做資金池搞非法集資。

  目前,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已暫停投資類企業登記、網際網路金融平臺註冊,網際網路金融“野蠻生長”勢頭得到遏制,行業格局正在重塑。(中新網金融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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